我打不赢爱情-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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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女友从昆明出发,返回学校。我不知道那次就是她最后一次到昆明,那时我就知道应该为她弄一张卧铺票。**着洋泾浜的上海话,向列车员申请补张卧铺票。我永远无法忘记他眼中的蛮横和蔑视。到了今天,我都为自己当年讲上海话想得到一张票而不能原谅自己,为自己的卑下和低贱而自责。车到桂林,加挂了两节卧铺车厢。我骗过上海列车员,走到了那两节车厢里。在列车员值班室的门口,我却犹豫着没有胆量进去,更怕他把我赶回硬座车。不料,广西列车员居然把我叫了进去。问我:“兄弟,你有什么事吗?”我不敢说我没票,想来补一张。他们却主动问我,是不是要票?我承认了。他们却开始给我讲他们工作的辛苦,桂林到上海,来回四天,每天却只多六块钱的加班费。我冲口而出:“我要两张卧铺票,你们要多少钱?”他们一下子脸红起来,跟我道歉:“兄弟,我们也不是要钱的意思,你随便给点算是我们的补贴好了。”原来,他们和老道的上海列车员相比,还是新手。我最后以一条烟和四十块钱成交了,他们总觉得是占了我的大便宜,非常不好意思,甚至请我到他们车厢里去洗了一个热水澡。世界真奇妙,我躺在铺上想。那年,我二十一。
香港回归了,我也回家了。杭州火车站在装修,我在另外的一个小站上的车。女友来送我,那天风很大,夹着的沙子打在脸上很痛。我们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和平常每次放假回家一样,我们说了些平常的话,就分手上车了。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她,她小小的身影站在站台上,头发在风中狂乱地飞舞。然后火车就发动了,她的衣服是红色的,头发像是在燃烧,越来越远,越来越暗,终于看不见了。我曾经在梦里又见到她了,我们在两辆不同方向的火车上。车在月台停下,我看见她就在对面车上安静地坐着。我想拉开车窗,但是怎么也拉不开。我用力拍着窗子,叫她的名字。她却根本听不见,坐在那里,安静、从容、美丽。火车开了,远了,消失了。我再也没有坐过火车,一直到今天。
在我的记忆里,最后关于火车的记忆是在南京长江大桥上。她和我走着,那是个冬天。南京的天永远是灰色的,整个城市也永远是灰色的。我们走在引桥上,残阳是惨淡的白色。我和她第一次看见了蒸汽机车,那火车头是夺目的鲜红,喷出汹涌的白色蒸汽。我们就在那蒸腾而起的白色中站着,站在所有的回忆里,站在所有的岁月的流光中。那鲜红的车头风一般掠过我们的身旁,消失在了灰色的天际尽头。
口琴
他在收拾房间,被父母刚刚骂过。他们已经老迈到有童心的年纪了,但是真需要训斥儿子的时候,却依然和几十年前一样严厉。“都快三十的人了,房间还是那么乱!要为你收拾到100岁吗?!”这话他不爱听,低头进房间去了。
随手把各种东西往柜子里、抽屉里塞,动作很用力,像是在发火。就在这时,他的手被什么尖锐的东西戳了一下,等缩回手来,已经见了血。这下子他是真火了,一把拉出抽屉,胡乱地往外翻东西。最后一本书移开了,他看见了这事故的罪魁祸首。一把两厘米的小口琴,安静地躺在抽屉里。
房间一下安静下来,他凝视着口琴,觉得被什么瞬间击败,满腔的火气不知道去了哪里。他早已经波澜不兴,和自己的父母一起过着日子,早已不再惊奇,不再期待。生活似乎早已经被计算清楚,不应该再有什么值得期待的事发生了。该忘记的早已经忘记,该来的也只是日子,一模一样的日子而已。他计算了所有的事,却惟独没有算到这把口琴。
他觉得口有些干,头有点晕,手指的关节竟然有些僵硬,两次才拿起了那东西。他用力把它攥在手心里。不锈钢的外壳有些凉,棱角刺着掌心,有点痛。他点了点头,似乎是在确定手里确实拿着那东西。深吸了一口气,他把口琴凑近了眼睛去看,上面刻的小字依然非常清晰。他用手用力地擦,拿到衣服上、床单上,所有能擦的地方去擦。那小东西立即看上去亮晶晶的,和很多年前一样。
舔了舔嘴唇,他非常轻柔地用嘴唇触碰口琴。“哧”的一声,他的鼻息吹响了口琴。他慌张地站起来,伸出头去,看了看父母并没有走过来,再轻手轻脚地关了门。坐在床上,他再次拿起口琴,吹出了第一个音。还是那一首《送别》,这个小东西只能吹这一首曲子。熟悉而单薄的音调在空气里颤抖,像是树叶在秋风里似的。房间明亮了起来,像是有很多的阳光,很多金色的东西在飞舞盘旋。他时而微笑,时而皱眉。曲子重复着,在房间里飞扬。“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最后一个音停下了,余音却还在房间里回响,依然是小小的,颤抖着的。“今宵别梦寒”,他躺在了床上,用手指在空中写这几个字。房间里一点声音都没有了,暗了,他的眼泪开始流下来。
口琴安静地躺在枕头上,早没有了当年用红丝绳拴着它的那人的体温了。房间很大,他和一只口琴睡在床上。过了很久,他悄然起身,把口琴收藏好。慢慢开了门,看见父母在看电视,就侧着身子进了洗手间。他看见自己手上的伤口,叹了口气。
他甚至洗了个澡。
蟋蟀的爱情
在我上小学的时候,曾经有一段时间非常迷恋蟋蟀。在漫长的暑假里,没有玩伴,我就在昆明陆军学院的草地里寻找这种好斗的小生物。经常的,我屏息站在草地中央,期待着那勾魂的叫声响起。和它们交道打久了,我甚至可以惟妙惟肖地模仿蟋蟀的叫声。最妙的一次,一只怒气冲冲的蟋蟀居然被我的声音吸引,从草丛里撞将出来,看那架势是要和我一决高下。
后来发生的一件事彻底地改变了我对蟋蟀的看法,使我再也不敢用玩物的心态看待它们。那事是这样的:我为了保持蟋蟀的战斗力,抓了一只母蟋蟀给我的爱将。这是个老虫迷告诉我的经验之谈。我在一次血战之后,照此办理,希望我的爱将能借此保持雄风。但是,我因为其他的事,将他们两个忘记了。儿童的世界里每天都有新鲜事,也易于忘记很多事。
三天后,我才想起他们两个已经好久没吃东西了。我慌忙将小盒子打开,看看他们是否依然健在。打开盒子,看见盒子里景象的那一瞬间,我毛发倒竖,全身冰凉。在此后的岁月里,我一次也没有再如此惊吓过,如此恐惧过。
我的爱将只剩下一半身子,却还在盒子里爬着。见我开了盒子,他仰起黑亮的须子,一双漆黑的复眼冷冷看着我,不知道是在嘲讽还是冷笑,而他的女朋友肚子鼓鼓的在一边踱步。我压住呕吐的欲望,仔细地观察了我的爱将,他剩下的身体上都是牙印,盒底都是很细小的翅膀的黑色碎片。很明显,在三天时间里,他的一半身体让他的女朋友一小口一小口地吃了,他只剩下了一半,却仍然活着!
我听说过,螳螂和蝎子在交配以后,雄性都会被雌性吃掉。却不知道蟋蟀也会如此,而且会用如此惨烈的方式。其他的昆虫一般都是从头开始吃起,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束对方的痛苦,而我的蟋蟀朋友却让女友整整活生生地吃了他三天!
想来,那蟋蟀是自愿的,因为我知道他的大牙有多厉害,雌蟋蟀的口器很细小,简直不能对他构成任何伤害。只要我的爱将愿意,他一口就可以将他女朋友咬死,借着她的尸体维持很长时间。但是他没有,而是心甘情愿地被吃掉。在这暗无天日的三天里,他非常清醒地忍受着痛苦。我想,他的女朋友也非常爱他,他被咬下来的每一部分都被仔细地吃光了,没有留下任何一点他身体的残渣。
我把他们放进了草丛,开始抓着头发狂叫。恐惧、痛苦、震动的心情让我几乎无法停止。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爱情的力量,如果蟋蟀也有爱情的话。爱一个人,就是在黑暗的绝境里把生存的希望留给对方,同时还尽量活下去,不让自己的爱人感觉孤单,在黑暗里能多陪她一分钟就多陪她一分钟。
很多年过去了,我有过爱情,也看过更多的爱情。当我看见所谓的恩爱缠绵的时候,当我看到那些风花雪月的哭泣文字的时候,却迟迟无法被打动。因为我无法确信那些是游戏还是真正的伟大爱情,而真正伟大的爱情我在我的蟋蟀朋友身上却亲眼目睹。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囚禁和玩弄过蟋蟀。一看见它们,我就想起它们的爱情。比人类更有人性,更伟大的爱情。
一个男生生命中的三个瞬间
他叫Adam,我在大学里一共认识三个Adam,但他是情圣。
记得美女爬行榜才新鲜出炉,他就已经和其中两人有了入学后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所有的男生都带着羡慕而仇恨他,女生看他的目光很慌张,因为他是传说中的“色狼”。
第一学期,他就被不知其名的男生莫名其妙地臭揍了三顿,因为醋的缘故。在这个问题上,男生从来都很煞风景,而且一贯如此。
Adam作为情圣并非一帆风顺,所有人都在等他“翻船”,我也在等。让大家失望的是,他的船没有翻,只是搁浅了。有个女孩子给了他的笑脸一个白眼,他就呆掉了。在那一瞬间,他发誓一定要追到那个女孩子。他真的做到了,三年里他没有换过女友。他的三桅帆船再也不像往日一样悬挂着骷髅头在情海上打劫,而是安静地停泊在港湾里。
大学毕业,劳燕分飞。Adam考了GRE,最后还是没有登上飞机。远在星城的她最终失望了,约定没有实现,她远嫁英伦。
五年后,他有了新女友。女朋友的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