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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天庐风云(台湾版)-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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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从一次迷路走向另一次迷路罢了。」艾里低声呢喃出真相。

目前的生活让艾里很满意,不过带来了一个相当麻烦的副作用。

以前被人群围绕的生活中没有机会暴露出来的弱点:路痴,现在严重影响艾里的新生活。

一般人走两天的路程,艾里起码要花二十天。

「你说什么?」兰妮娅没听清楚。

艾里随便搪塞了过去。

「我只是奇怪你为什么要告诉我五……英雄的故事?与你要我做的事有关系吗?」

「当然有关系。我要你做的事,就是冒充艾德瑞克!」

「砰!」

艾里又再度摔回地上。

「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当然不是!」

兰妮娅猫一样的碧眼中,闪着兴奋的火焰,解释道:「十年前我曾在王都的人群中见过艾德瑞克一面,当年他是王都中的第一美男子呢!虽然那时我年纪还小,但那天的情形我记得很清楚。」

「艾德瑞克有着与他威名不相称的俊秀五官,但同时具有一种冷冽的气质,并不让人觉得阴柔。那天艾德瑞克佩着他的名剑裂天,更是威风凛凛,从人群中走过时犹如鹤立鸡群。那把裂天剑可真是一把华丽的宝剑!光是剑鞘上缀着的宝石就价值不菲了。」

说到这,兰妮娅瞄了一眼艾里放在脚边的那把破烂大剑,心想这把剑与裂天的形状倒也有些相似,只是剑鞘、把手上尽是坑坑洼洼。

她又看了一眼艾里,摇摇头、叹了口气,也许是想到艾里与艾德瑞克的相似之处,也就像这把剑与裂天剑一样,徒具其形,不具其神。

艾里看见她这般神态,也猜得出她心中所想,不由觉得好笑。自己飘泊了十年,又不愿去见认得自己的人,手头紧时也只有向裂天剑下手了。

不管是多华贵的宝剑,如果剑鞘、把手上的宝石都被人挖了下来卖钱的话,大概都会像现在的裂天剑一样破烂了。

顿了一下,兰妮娅继续讲下去。

「今天中午在小路旅店中我就注意到,除去这把落腮胡,你的五官身材都和艾德瑞克很相似。而且艾德瑞克已经十年未露面了,对他现在的长相谁也不可能很确定,所以只要略为乔装就可以瞒天过海了!」

「可是,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艾里问道。

兰妮娅沉默了一会,像是在想应该怎么说。

艾里也在一旁考虑这件事。『乔装』艾德瑞克对艾里来说自然是小菜一碟,但艾德瑞克失踪多年后公然现身,一定会吸引来大批人。

而现在艾里不想见到认识自己的人,也不想重新回到十年前的那种生活。如果兰妮娅没有能打动自己的理由,虽然缺钱,艾里也不会接受这项工作。

小屋中的沉默维持了一会儿,终于被兰妮娅打破。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一个人孤身在外吗?」

艾里没有回答,知道这只是兰妮娅为了方便接下来的叙述而提出的话头。

确实,天庐大陆上种族繁多,其中不乏嗜血好战的种族,更不用说野兽与魔物了,一个孤身女子在外旅行是相当危险的。

兰妮娅接着说了下去。

「我是为了找一个人。为了找到我的男友多特,我已经离家一年多了。」话头一起,她便流畅地叙说起来。

「我和多特从小一起长大。那次见到艾德瑞克时,多特就和我在一起。艾德瑞克英姿勃勃的形象深深地印在了他心上。从那时起,艾德瑞克便成了多特心目中的偶像。艾德瑞克失踪后,多特对他依然念念不忘。他和我在一起,谈的最多的就是艾德瑞克,有时侯还真让我有些嫉妒。」

「三年前,多特十七岁时,他终于告别了我,离开故乡去寻找艾德瑞克,从此就再也没有回来。一年多前,我再也不想只是乖乖地坐在家里等他回来,便溜出家来找他咯!就算他还要继续寻找艾德瑞克,我也决定陪在他身边和他一起找!自己的幸福要用自己的手抓住,这是我的信条!」

「但是这一年多来,我好几次都与多特错过了,这种找法实在太没有效率了!所以今天发现你后,我就想出了这个办法。与其追在多特的脚步后跑,不如让他来找我!只要让你假扮的艾德瑞克在庞洛斯城一公开露面,这个消息一定会迅速传到多特的耳中,他就会主动来找我们。」

……真的是很有魄力和行动力的女孩。

听到这样的理由,艾里还能说不吗?不管是孤身走遍天涯寻找爱人的少女,还是崇拜着自己的少年,哪一个理由都非常足够了!

剩下的就是可行性的问题了。

「可是,我这个艾德瑞克出现后,一定会有不少人来找我切磋剑技的,以我的功夫,你不怕穿帮吗?」

难就难在艾里也不想让兰妮娅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

相处半天下来,艾里还挺享受兰妮娅对他这种看不顺眼就动粗、完全不会顾虑他的身份的态度,实在不想太早结束这种轻松平等的关系。

没想到兰妮娅早已胸有成竹。

「虽然我本身的功夫也不怎么样,不过我出身武学世家,十多年来三天两头都能见到高手比试,对于眼力我还是很有自信的。到时候,我会扮成侍女站在你身后。你只要说自从与六系精灵缔结契约后,出手的威力太大,恐怕会伤及对手,所以从不下场和人试招。然后叫对方自己比画几式。我便在一旁找出他的破绽告诉你,你再以高手的口气指出破绽,指点几句就成了。」

「可是,如果有认识艾德瑞克的人找来呢?」

「这也不必担心,多特这些年来几乎收集了艾德瑞克的全部资料,只要你把它背熟,就没问题了。实在不行的话,你就装出一副往事不堪回首的模样,以艾德瑞克的身份地位,你不想谈的事应该也没有人能逼你谈。」

艾里倒没有想到兰妮娅已想得这么周全,不过还是有些顾虑,又开口道:「可是……」

兰妮娅听他『可是』了半天,再也不耐烦了,丢了一个袋子在桌上。『碰』的一声,竟是相当沉重!

「这是三千金币,事成之后再付两千。还有问题吗?」

「……」

「没有了。」

艾里望着袋子呆了一会儿,爽快干脆的回答。

果真是出身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的手笔啊!不知人间疾苦……

「很好!我们现在便开始准备吧!呃,我看看,我先去买些高档的铠甲,你把胡子刮一刮……咦,什么味啊?我看你还是先把身上的臭汗洗干净吧!」小屋里的两人开始忙碌起来……

数日后,兰妮娅居住的小屋内。

「好了!转过来让我瞧瞧吧!」

为洗剥干净的艾里修剪好头发,兰妮娅拍拍手,准备验收成果。

艾里缓缓转过身。

明明知道这个艾德瑞克是自己一手泡制出来的,但在看到他的一瞬间,兰妮娅还是以为自己又看到了十年前在王都大街上所见的贵公子。

去掉了遮住面庞的胡子与乱发,穿上白金铠甲,佩上仿照裂天样式打造的宝剑,艾里与她心目中的那个艾德瑞克并无二致,甚至连看人时那种仿佛已把人看穿的冷冷目光都一样。

这个艾里看上去是个草包,但这短短两天时间竟然能若无其事地背下了堆积如山的资料!自己究竟捡回来了一个什么样的人啊?

兰妮娅瞪着艾里发怔。

「怎么样?是不是很帅?!是不是有点爱上我了?」

看见兰妮娅怔怔地看着自己,艾里的脸上又出现了招牌的白痴笑容。

「帅你个头啦!」

狠狠一拳打掉艾里的白痴笑容,兰妮娅转身走出门外。

刚才那一瞬间怎么会以为自己见到的就是艾德瑞克呢?错觉!一定是错觉!!

如果这样的白痴就是拯救了凯曼王国的英雄的话,凯曼也该亡国了!

直到很久后,兰妮娅才发现自己无意中说的这句话,竟然一语成谶。

第三章 假作真时真亦假

秋风飒飒。

庞洛斯城又称枫城,城内遍植红枫,入秋之时的庞洛斯,一向被公认是凯曼王国最美的城市。

庞洛斯枫红叶飘之季,一夜秋风过处,满城枫树尽化为深深浅浅,层层叠叠的红,照花了人眼。漫步街头,踏着落红如泥,秋风丝丝拂面,不时有缤纷落英零落肩头。此情此景,不知让古今多少骚人墨客诗兴大发,留下了无数佳句绝唱。

虽然今年庞洛斯的秋景一如往年美丽,但此刻,庞洛斯城中的一条大街上却没有一个人在欣赏秋枫的美态。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街头缓步走来的两人身上。不,应该说集中在走在前头的那个年轻剑士身上。

庞洛斯在凯曼王国可以算得上是一个交通枢纽,便利的交通位置推动了商业的繁荣发展。发展至今,庞洛斯城已经成为凯曼好几种重要商品的主要集散地。

城市相当大的一部分收入是来自往来商旅缴纳的税金。在这样繁荣的商业城市,来往的过客每日都有好几万,其中的剑士没有千儿也有八百。住在这里的市民什么样的剑士没见过?但是这个人只在街头一出现,便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这个年轻剑士看上去不过二十多岁,一头略长的金发被风吹得略有些凌乱,但这丝毫无损于他俊秀的容姿。

这男子过分完美的五官,如果是在其他人的脸上也许会显得有些女子气,但与他目光透出的冷冽与霸气相结合,竟显出一种难以形容的魅力。

他身着最名贵的白金铠甲,腰佩一把镶满宝石的华丽宝剑,更加显得英姿焕发。

然而所有人最先注意到的,既不是他容姿的俊秀,也不是他服饰的华贵,而是他造成令人透不过气来的压迫感。

这个年轻人也并没有如何作势,只是负着双手,神情淡漠地施施然缓步而行。

但那天见到这个年轻人的两个路人后来聊起这件事,发现对方第一个感觉,都以为从街头走过来一头蓄势待发的猎豹!

此时年轻剑士微微皱着眉头,侧身与身后走着的女子低声说着什么,这才让人注意到那女子。

她一身侍女打扮,蒙着面纱,看不清脸孔,走在那光芒四射的年轻人身后,更加不惹人注意。女子只是低着头紧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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