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脸坏笑-第2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朱朱一声不吭地把彭文武从桌上提下来,狠狠地说:“给你面子你不要,警防老子把你弄了。”
彭文武被我们吓坏了,但他不明白为什么会挨揍,他擦了擦鼻血:“刀柄,你凭啥弄我?”
我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她是我女朋友。”我指了指贝小嘉。此刻贝小嘉眼里的泪珠终于掉了下来,湿湿地沾在脸上。这是她第一次看见我打架,可能吓傻了。
后来贝小嘉说我打架的样子很凶,活脱脱一匹猎狗。她说以前听别人说我很能打架她还不信,贝小嘉还说我一打架就像换了个人似的,模样坏得厉害,几乎都认不出是我了。我就拍了拍她的脸,表现出很得意的样子。“求求你,西鸿,以后别打架了。”她一脸幽怨地说。但是我不理她,我只是对她调皮地笑。“打架会出事的……”,她说,但那时这种话我不爱听,直到朱朱出事以后。
我揍了彭文武之后,班上的同学都相信了我和贝小嘉要好的事。但是随即就有许多女生对她说:“你和程西鸿?……那小子虽说有点才华,但坏透了,你千万别上他当。”
“谁说我和他好了,净瞎说。”贝小嘉不承认,一脸红红的。
但班里的同学却承认了。
其实那会儿我自己也说不准自己是否真的和她好上了,即使到了后来我终于和她发生了那件事我也不知道,但是我得承认我的确有些喜欢她。因为当时我对爱情没有什么概念,我们对女性的评价一般是用漂亮和困难来形容,比如:这妹儿长得漂亮,想亲她一下。再比如:那妞儿长得真困难,看着就恶心,诸如此类。
后来我在一本流行杂志上读到一个狗屁作家的混帐逻辑,他说爱情一天能发生好几十次,他说当你走在街上发现某位女性长得很美丽的时候爱情就发生了,而当那位女性从你视线里消失的时候爱情就结束了,然后新的爱情又紧跟着来到,他还建议全国人民多往大街上走走。我读了之后就倒抽了一口冷气,我想如果要寻找初恋就得到幼儿园去。“他妈的,”我拿着杂志骂,然后指给贝小嘉看。“花痴”她说,“写文章这人该送精神病院。”
说完之后她就用眼睛嗖嗖地盯着我看,说:“你该不会是这种人吧。”我当然不是。
那时候,我和贝小嘉都很喜欢台湾一个叫夏宇的诗人的诗,他有一首诗叫《甜蜜的复仇》,很短,只有几句话:把你的影子加点盐/腌起来,风干/老的时候/下酒。贝小嘉非常喜欢这首诗,她说这首诗是她读过的最好的一首诗,并且还把它背诵下来。
但是我觉得这首诗很恐怖,像从我屋顶对面滑过去的那只黑猫,有点不寒而栗的味道。
后来我又读到夏宇一首诗,其中有这么两句:一个女人每个月/流一次血……。我虽然知道那是为什么,但我偏要指给贝小嘉看。她的脸立即火烧云一样地红,但是不说话。当时我们正在上自习课,我看见她害羞的样子又乖顺又可爱,心里就一阵摇荡,我就悄悄地捏住了她的手。她的手柔嫩而丰满,她微微用力挣了一下,然后就让我握着,我就很快乐。
后来不知为什么我就想起了王姐。
在我和王姐发生了那件事后我就发誓往后决不再去找她。可是不知为什么,再后来的几天里我一旦想起王姐我就会觉得全身象着了火一样地骚动,心里充满了五彩缤纷的幻想,而且还有一种想上厕所小便的感觉,于是我就去小便。但小便完不久,那种骚动的感觉又从心底涌出来,我感到有些恐惧。这时候王姐洁白的身子和母猫一样的叫声让我有些控制不住自己了,它们突然像闪电一样击中了我的脑海,让我情不自禁地想冲出去找王姐。我知道我想干什么,我想和她再坏一次。
但是我不能这么做。“即使要这么做也不能和她做。”于是我想到了贝小嘉。
贝小嘉常常和我在师大开满白色花的校园来回。校园里有许多情侣挽了手在散步,我就想挽贝小嘉的手,可她不同意,她总是跳开去,用大眼睛狠狠地瞪我一眼,好像她祖上某位长辈是被我干掉的,于是我就很生气。“还不高兴哩,”我说,“我们又不是没干过……”“干过什么干过什么!”她嚷。我知道她是怕我说出接吻和其他什么来,所以故意打断我的话对我嚷。这时候我注意到她的苹果脸上带着几分轻微的恼怒,她的嘴角还轻轻地翘了起来。我觉得她现在的模样非常美丽动人,眼睛就牢牢地盯住她。
她被我看得有些不好意思,“看什么看!”她的声音明显地有些害羞。
“你真的很漂亮。”我心里这样想着,一不注意就把话给说出来了。贝小嘉立即低下头,红着脸不说话。
向天现在给贝小嘉补课越补越糟糕。他常常随便补几十分钟便丢下那句“系上有事”的老话跑了,有时候我一支烟还没抽完他人影子都没了,再后来他干脆就不在家了。我猜他肯定是认为我和贝小嘉在闹恋爱,借补课的名义到他这里借地方来了。
不过我奇怪的是贝小嘉对这个糟糕的补课老师居然一点意见也没有。
她既然没意见,我就更不会有意见了。那天我和贝小嘉走到向天家门的时候向天又不在家。我掏出钥匙开门的同时心里涌出一阵窃喜,我知道自己想干什么……。
这之前我和贝小嘉已经有了很多次单独在一起的机会。除了第一次,现在我咬贝小嘉的嘴唇她再没哭过,相反她的神色还非常陶醉。我在咬她嘴唇的时候手总是非常不自觉,它们会绕出去揭开贝小嘉的衣衫伸到开有两个浅黄色花蕾的地方去……但也仅仅是这样。假如我的手一旦悄悄地滑向她的小腹,她就会坚决地跳起来。“不能这样,”她说,“决不能!”
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停止所有的动作,然后长长地叹一口气。
现在,我和贝小嘉又走进了向天那间由于书籍太多而显得相对拥挤的屋子。我在关门的时候被一种下意识的感觉冲撞了一下,于是我顺手扭下了暗锁。
“你干什么?”贝小嘉注意到了我的动作。
“不干什么,”我一边说一边和贝小嘉走到床边坐下,“一会儿有人来让他敲门……”
我曾经告诉过贝小嘉这间屋子的钥匙流传很广。她白了我一眼,然后把手里的书放在靠床的书桌上,“向天老师挺忙吧?”她问。“他不忙,我们忙。”我嘴里胡乱地应付着她,眼睛却放在了她的嘴唇上。贝小嘉的嘴唇总是很鲜艳,尽管她从来不涂唇膏,但它仍然红得灿烂而且炫目,像那种血一样耀眼的红玛瑙。我曾经对贝小嘉说她的嘴唇容易引诱男孩子犯罪,并把我当做例子对她进行说明,建议她戴个口罩。她却说我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贝小嘉发现了我的目光,“有什么好看。”她低下头幽幽地说。
我不说话,眼睛继续在她的脸上爬动。“狗盯人,不转眼。”她居然这样和我说话。
但我现在已经失去了和她斗口的兴趣,我伸出手紧紧搂住她,嘴唇已咬住了该咬的地方。我感觉到她的舌头很甜,像涂了蜜水,贝小嘉的眼睛轻轻地合上了,我们的嘴唇像一颗水珠和另一颗水珠碰在一起,柔嫩而光滑。然后我就把她压在了床上。
那天贝小嘉穿着白色的短袖圆领衫和一条黑色的牛仔裤,整个人被衣物绷得紧紧的。把她压在床上的时候我感到一种健美的青春在我身下波浪一样流动并且荡漾,尤其是她的腿,隔着牛仔裤仍然能够觉察到它们结实而富有弹性,像一张刚从商店取回来的绷子床,但它又比绷子床更具有柔韧性,我立刻就感到内心里所有的泉眼都被暗流冲开了。我就把手伸向牛仔裤上面的皮带,我认为它太讨厌了,我想把它抽出来,然后扔掉。
但是贝小嘉的手紧紧地护住那里,就像一个守山的士兵,坚决不让敌人过去。我想用武力解决问题,可那一刻她那纤秀的手却突然力大无比,使我根本无法前进一步。于是我的手只好改变目标,去牵开了她的T恤衫,并把它一层层提上去,直到露出上半部分。我的嘴唇从贝小嘉的嘴唇上滑下来。停在那羊脂一样的半圆弧上,那里柔软中带着一些坚硬。在亲吻着它的时候我感到必须要干一件什么事了。我又把我的手停在了她的牛仔裤上。
“不,”贝小嘉坚决地叫,并在我身下开始扭动。
“没什么,”我说,“我喜欢你。”这是我第一次对她吐出这几个字。我发现她对这几个字有些敏感,脸开始潮红起来,但她仍然坚决地说:“不,不行。”
“我又不干什么,我……我……只是想看看,”我语无伦次地颤抖起来,“我真的没看过,我只是想看看。”
在说出这些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话的时候,我并不知道自己的表情。后来贝小嘉告诉我,她说我当时很紧张,声音都在哆嗦,而且一脸潮红。她说她当时最受不了的是我的眼睛,仓促,慌乱,像一匹受伤的狼。我不相信,“不会吧,怎么把我形容得这么丑陋。”我说。“真的,不骗你,”她一脸得意而又是斩钉截铁地说,“真的,像狼,一匹受了伤的可怜的狼,”同时她还加重语气,“而且是条大色狼……”
但当时她并没有这么说,而我那会儿的确又非常慌乱。
贝小嘉迟疑了一下。我又说:“我看一看,决不干坏事。”
她继续迟疑着。后来她就闭上眼睛。我想这就等于同意了。于是我便手忙脚乱地去解她的皮带,但不知是因为我太笨还是因为那皮带加了密码,随便我怎么解也解不开,我就激动得手乱抖起来,这样就更解不开了。我有些生气,就想得用什么方法把它弄断。
“笨蛋。”这时候贝小嘉说话了,她仍然闭着眼睛,我半跪在她身边,看着她的手不知怎么地一划,便解开了。我觉得这太奇怪了,就想去研究一下它的构造。“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