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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花花世界 作者:尼罗-第21章

小说: 花花世界 作者:尼罗 字数: 每页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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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至瑶觉得这样很好。求人不如求己,与其费尽心思四处结交势力,不如自己有点出息。何殿英大概是生了气,好一阵子没露过面。余至瑶偶尔会心旷神怡的思念他,思念过后,也就算了。
  余至琳在水中嬉戏够了,动作矫健的上了岸。余至瑶不肯再说,抬手打发走了王连山。
  走到余至瑶面前弯下腰来,余至琳笑道:“弟弟,我要走啦。”
  余至瑶坐了起来:“大哥,吃过晚饭再走。”
  余至琳拍了拍他的脸:“我晚上还有约会,很赶时间。你做你的日光浴,不必送我。”
  然后他直起腰来,对着伞下那二位也颔首一笑,礼数倒是很周到。
  
  余至琳前脚离去,余至瑶后脚也出了门。驱车赶往法租界,他去拜会了马维元的师父。
  马维元先前是个街上的混混,糊里糊涂的入了青帮。入帮之后他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依旧是在朝光俱乐部里做小打杂的。直到余至瑶继承家业之后,他才渐渐崭露头角,发达起来。他是个挺懂规矩的人,有钱之后就带着礼物看望了师父。他那师父姓金名茂生,门徒无数,富贵已极,几乎不认得马维元,没想到三言两语的一交谈,金茂生发现这小子还挺机灵,从此便有了印象。而余至瑶偶然得知此事,便通过马维元,搭上了金茂生。
  余朝政在世之时,也是个“老头子”一级的人物,所以余至瑶面对了金茂生,也不肯太过谄媚。对于金茂生,他采取的交际手段是打麻将——金茂生好赌,最爱麻将。
  余至瑶身体不好,又闹失眠,很是适宜在牌桌前彻夜鏖战。赌品如人品,金茂生经过几次牌局之后,就觉得余至瑶人品挺好。而余至瑶牌艺平平,时输时赢,最后算起总账,竟然只付出了不到三百块钱。
  
  余至瑶一脚踏入金公馆,随即一屁股又坐到了牌桌前。陪着金茂生打牌的都是本地大亨,金茂生信口胡骂,忽然提起了何殿英,便是说道:“这个狗娘养的小薄荷,我看天津卫快要盛不下他了,连老陈的货都要抢!”
  余至瑶打出一张牌去,同时点头附和:“一车八十现大洋。”
  金茂生翻着白眼摸牌:“操,怎么不去抢啊?”
  旁边一位中年汉子笑道:“他是把我抢了啊!”
  余至瑶开口问道:“陈老板不是和他谈妥了么?怎么也抢?”
  陈老板长叹一声:“那小子没个准话,一天一变。我我又不是他爹,我还由着他的性子喂着他?”
  余至瑶不出声了。何殿英的确是“一天一变”,然而恶人当道,一般人硬是奈何不了他。尤其是有李凤池做例子——何殿英有个特点,便是一旦盯上谁了,便是不死不休。只有千年做贼的,没有千年防贼的,大亨们有家有业有身份,谁和这种亡命徒穷耗?
  “诸位要是有货经过日租界。”余至瑶淡淡说道:“尽管知会一声。我这一个月走的还算顺利,或许可以帮忙。”
  




23

23、心怀鬼胎 。。。 
 
 
  余至瑶已经连着两个月没有见到何殿英了。
  他夜里睡不着觉,大白天的在沙发上打盹儿。朦朦胧胧的看见何殿英从外面走进来,一路蹦蹦跳跳的像只白兔子。他很高兴,一跃而起,然后就醒了。
  坐在沙发上出了半天神,他抄起电话要了何公馆的号码。线路接通之后,那边接电话的仆人把话筒交给了何殿英。双方隔着遥远的距离,都不说话,通过一根电话线倾听对方的呼吸声音。
  后来,还是余至瑶主动对着话筒吹了一口气。
  那边哼哼的冷笑出声:“怎么着?想我了?”
  余至瑶答道:“嗯。”
  然后他就把电话挂断了。
  
  余至瑶只是想听一听何殿英的声音,现在听到了,心里就挺欢喜。他猜得出何殿英的反应——先是一愣,随即扭头看看话筒,然后把话筒一摔,嘴里开骂:“他妈的神经病!”
  有意思,他想,小薄荷就是有意思。
  
  马维元穿着一身白色西装,步履匆匆的走进余公馆大门。他是从家步行过来的,余至瑶给了他一处房子,和余公馆在一条街上,十分之近,几乎就是邻居。余至瑶是他的贵人,让他从一名小杂役变成俱乐部的马经理。他不知道应该如何做出报答,自己琢磨着,似乎只能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了。
  “二爷啊。”在余至瑶面前,他从来不坐,总是垂手站着:“有件事儿。”
  余至瑶坐在沙发上,正在懒洋洋的吸雪茄:“说。”
  “上个月,您花钱打发了的那个张小英,昨天下午找我来了。”
  张小英便是马维元当初进贡过来的舞女,余至瑶破了她的身,睡过几夜之后失了兴趣,便拿两千块钱打发了她。满心狐疑的盯着马维元,余至瑶预感到要出事:“继续说!”
  马维元弯下腰,陪着小心说道:“她……她怀上了。”
  余至瑶眯起眼睛,仿佛不能置信:“什么?”
  马维元听不出他是高兴还是不高兴,所以没敢抬头:“今天上午,我让人带她去医院做了检查,没错,是真怀上了。”
  说到这里,他偷偷溜了余至瑶一眼:“二爷,我盘问了她半天,谅她也没胆子撒这种谎,应该真就是您的骨肉。所以二爷您看,您是明公正气的收了她呢?还是找处房子先养着她?”
  把话说完,马维元脸上现出了笑模样,心里是替二爷喜悦。虽说张小英出身贫寒,做过舞女,但是身子清白,这个余至瑶最清楚,并且还读过几年书。这样的资格,做太太是不够,但是当姨太太绝没问题。二爷也是有点本事,几夜的工夫,还真打下种了。
  然而,余至瑶却是惊惶的一挥手:“我不要!”
  马维元没听明白:“不要?您是不要张小英,还是不要孩子?”
  余至瑶心烦意乱的站起身来:“都不要!”
  然后不等马维元多说,他迈步便走,竟是就此跑了。
  
  马维元未能揣摩清楚“圣意”,随口就把这消息散布给了身边的人。一传十十传百,最后连杜芳卿都知道了。
  “自己的孩子,为什么不要?”他抱着胖墩墩的大雪团,跟在余至瑶身边嘀咕:“多子多福嘛。”
  余至瑶扭头瞪着他:“你懂个屁!你给我滚回房里去!”
  杜芳卿吓了一跳,满心的委屈,含着眼泪往楼上走。刚在自己的屋子里弯腰放下了狗,就听楼下一阵叮咣乱响,却是余至瑶又打起了哑巴。
  
  余至瑶心里怕得很。
  越是怕,越是怒,因为知道哑巴皮糙肉厚很抗打,所以越发下手凶恶。哑巴在疾风暴雨般的拳脚中逃入卧室,然而余至瑶跟进来一脚踹上房门,依旧是不依不饶。
  这回周遭没了旁人,哑巴就不再忍让了。
  余至瑶这时已经累得气喘吁吁,所以哑巴轻而易举的就把他压到床上紧紧抱住。余至瑶呼出的热气扑在他的面颊上,他腾出一只手,把枕头拽过来掖到了对方的脑袋下面。
  余至瑶没有挣扎反抗,他喘息着在哑巴耳边说话:“我不会给他这个机会……他再也别想回到这个家里来……”
  哑巴居高临下的凝视他的眼睛,脸上带着怜悯神情。余至瑶却不看他,自顾自的望着天花板:“全是我的……谁也不给……”
  体力随着他的情绪宣泄出去,他在哑巴的怀中越来越软。哑巴难得这样近距离的和他相拥,心里想要亲他一下,可是又不大敢。
  他知道自己亲就亲了,余至瑶终归是奈何不了自己,可又总觉得自己是戴罪之人,没有资格。余至瑶只在他面前会满口疯话,他认为这也是一种殊荣,所以不敢妄动,怕把对方吓走。
  如果没有了自己这个倾诉对象,余至瑶就只好一个人自言自语的发疯了,那多寂寞?
  
  余至瑶在家里歇斯底里,害的杜芳卿挨了几顿臭骂,哑巴挨了几顿好打,马维元摸不清头脑,吓得也是不敢登门。
  等他过了这股子疯劲,问题便又摆在了眼前——活生生的骨肉,在女人肚子里一天大似一天,真能说不要就不要了?
  对于这件事情,余至瑶是既不提,也不想,拖一天算一天。马维元只好私下又向张小英贴补了一笔钞票,让她回家先养胎去。
  
  日子重新恢复了平静,余至瑶回想自己的所作所为,倒是觉得有些愧对杜芳卿。那又不是杜芳卿的孩子,对方一片好心劝慰自己,反倒受了几场恶气。
  大清早上,杜芳卿伺候他穿衣梳头,他就抓住机会说道:“你别往心里去,我也是有口无心。”
  杜芳卿很仔细的为他系好领带,随即微微的掠了他一眼。
  “你要是嫌我,就直说。”他很有克制的幽怨娇嗔:“别这么拿我撒气。”
  说到这里,他的脸色变得黯然:“我有自知之明……我的好时候已经过去了,再过几年我老起来,就更看不得了。”
  余至瑶心里有事,此刻懒得做出安慰,所以只笑了笑,没有多说。昨天晚上何殿英派人给他送了张帖子,邀他今日中午去明月饭庄共进午餐。这时候不年不节、不当不正,怎么找也找不出请客的理由,所以余至瑶很疑惑,猜不出对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若有所思的转身出门,他把杜芳卿忘到了脑后。杜芳卿很落寞的独自站在房内,心里没想什么,单是站着。
  站了许久,他没滋没味的叹了一口气,慢慢的上楼回房去了。
  




24

24、喜欢 。。。 
 
 
  明月饭庄位于南市,离玉清池挺近。余至瑶在保镖的簇拥下乘车前来,远远就看到饭庄门口晃着几名彪形大汉,显见也是保镖一流。
  吃顿午饭而已,保镖比食客还多。余至瑶心中有些触动——当年他和何殿英每日清晨见面,一直混到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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