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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采青作者:子慕予兮-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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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之卿点点头,对殷承煜道:“麻烦你出去,行吗?”
  殷承煜被他说到脸上,可偏偏对在床上奄奄一息的人不能发作,便冷硬着脸,闷不做声地出去了。
  荆衣长叹一声,把灯吹灭了掩住门,去寻殷承煜。
  “主子,出门在外,您好歹收敛些。他毕竟是青城派弟子,这样死了必会惹来麻烦。”
  殷承煜坐在屋顶,抓着一只酒坛灌酒。
  荆衣心知他只有烦闷了才会酗酒,不想去阻止,便与他并肩坐下。
  他心肠软,早就在看到林之卿惨状时就有些激动,此时没有外人他顾忌少了些,大胆道:“林公子他在谷中时,那里就受了伤,您还给他用催魂香,如今他重伤初愈你就……”
  “你管的太宽了。”殷承煜晃了晃酒坛,发现酒已经见了底,便随手丢下去,从身边又开了一坛。
  “林公子他不像我们,是自愿跟着你,他原本就是个无辜的人,受了这些罪,你……”
  “闭嘴!”殷承煜红着眼,吼道:“你算什么东西,我的事情也要管!”
  荆衣屈起双膝,下巴抵住膝盖,自嘲一笑:“也是,我根本不算什么人,管不着你的。”
  殷承煜听完这句,有些动容。
  他与荆衣一起长大,只是荆衣是被他捡来的弃儿,当成小厮养着,身份天差地别,可情谊堪比兄弟,后来他出来闯荡,身边也只有一个荆衣形影不离,两人好似同甘共苦的夫妻一样扶持着。
  荆衣是他第一个男人,可他们同床共枕的缘分也只有那一次,荆衣对他来说,不应该是床上的关系,他们甚至应该比亲人还要亲。殷承煜后悔把他也拉上床,让唯一一个知己的人也永远隔在了咫尺天涯。
  “对不起。”殷承煜握住荆衣的手。
  “你变得我也不认识了。”荆衣苦笑:“从前你可不会把人往死里折腾。”
  “他欠我的。”殷承煜握着掌心里的手,轻声道:“我看上的东西,谁也不能拿走,有胆子跑,那就得有胆子面对被我找到后的情景。”
  他一哂:“你也知道,这不是我故意去找他,而是他撞到我手上,想是老天的意思,活该。”
  荆衣沉默一会儿,道:“至少,最近你是不能动他了。”
  殷承煜捏紧酒坛,似是下了个决定:“我们快马加鞭,去找巫伤命,不能耽搁下去了。”
  荆衣点点头,道:“今晚,去我那里歇着吧。”
  殷承煜深深看了他一眼,荆衣双眼亮晶晶的,好像是期待一样地盯着他,殷承煜微笑,摇摇头:“我想自己呆一会儿,你也下去吧。”
  荆衣眼瞳中的火焰瞬间熄灭,他失望地低下头,默默地跳下去,自己进屋了。
  殷承煜独坐在房顶,夜风有些凉,但酒意上来,身上又是火热的,他把酒坛枕在脑后,仰望深邃的夜空,烦乱的思绪被酒搅和成一团浆糊,让他也有些酩酊,昏昏沉沉地抱着酒坛子睡了过去。
  抓了一些温补的药随手带着,殷承煜一行便再也不耽搁,往巫伤命隐居之处赶来。
  巫伤命是个很有意思的人,江湖中人人都知道他是神医,可这人治病号称置之死地而后生,落到他手上的病人,总得鬼门关走一遭才会活过来,与他的名字相映成趣。
  殷承煜打听到他的所在费了好大的周折,但真知道这人在哪里,还是有些不敢相信。
  荆衣迟疑地回头,问车里的人:“真是这里?”
  殷承煜有些幸灾乐祸道:“荆衣,你去吧。”
  荆衣后背一僵,但主子有令不得不从,他也只好慢吞吞下了马车,极不情愿地去敲门。
  番外之除夕(上)
  这件事情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后。
  江湖上风波已定,殷承煜也早理清了自己的家务事,与林之卿相携走遍大江南北的第六个年头。
  吃喝不愁,美人在侧,也没有教养下一代的苦恼烦心,小日子过得不可谓不滋润,虽然这美人凶了点也倔了点小心眼了点,让殷承煜着实费了不少心思去讨好,越来越有妻管严之风……
  “你说谁是妻,嗯?”进来的男人手挽长剑,修长的身躯裹在一袭深蓝衫子中,做短打扮,更显蜂腰猿背,都能透过薄薄的料子看得到里面肌肉流畅结实的线条。浅麦色的额头上冒些热气,一些晶晶亮的汗珠顺着脸颊滴到胸口的衣服上,汗湿了一大片,已经完全是成熟男子的体魄与气度。
  殷承煜正蹲在屋子当中的火盆前,拿着小铜叉拨弄火堆里的木炭,一听到林之卿进来,便蹦起来,殷勤十足地把搭在椅背上的斗篷递上去披在他身上:“哪能哪能,一定是你听错了, 这么冷的天还去练什么剑,若是着凉了又得难受好多天,快来坐下暖一暖。”
  殷承煜把他让到椅子上,把一只脚凳也拿过来,让他先放上脚踩着,又去端了热茶放在手里暖手,最后才送上热毛巾亲手为他擦汗。
  林之卿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他的殷勤,手里抱着略烫的茶杯,脸轻仰起,让热毛巾覆盖上面颊,擦净脸上的汗珠。
  殷承煜仔细地抹净了,重新透过一次后把林之卿的双手也擦过,端来一盆热水,蹲在他脚边,为他脱下鞋子,把脚放在水中烫。
  林之卿的腿受过伤,冬天冷了就会疼,两人一起生活后,殷承煜寻了许多方子为他调养,才有了些许起色,因此他是严禁林之卿冷天时在外面的。
  若不是天气晴朗,日头都暖熏熏的,他就不会让他穿的这样单薄去练剑。
  巫伤命说这样的损伤还是要多运动为佳,他也只好宽限一些。
  林之卿喝了一口茶,道:“不用这样紧张,我没有疼。”
  殷承煜道:“还是不要大意了,都说干冬湿年下,已经一个冬天没有风雪,你还是小心一些,别过年了也疼起来。”
  林之卿无奈一笑,被殷承煜抓住脚掌,在脚心轻柔地按摩起来。
  殷承煜低着头,本应该是握着画笔的白皙五指,像握着什么宝贝一样,把他的脚揉搓得通红,才用干布擦干,为他穿上鞋袜。
  这样的情景已经不是一次两次,六年间,他们一直在一起,拌嘴脸红也有,蜜里调油也有,但大多时候还是像人世间最平凡的男男女女,身边陪伴着那个人,平淡地过着每一天。
  若不是亲眼所见,谁会相信眼前会为他人更衣脱鞋的人,就是曾经不可一世的殷承煜。
  白年来看望他们时,不无惋惜地说:“师弟,你早跟了我,何苦沦落到为别人为奴为仆?我肯定疼你到骨子里。”
  殷承煜冷冷道:“为我洗脚?”
  白年犹豫一下,笑道:“这个容易,别说是洗脚,洗澡我也会。”
  殷承煜又道:“为我洗手作羹汤??”
  白年尴尬:“这……我可以去学,实在不行教中有的是大厨,你想吃什么都简单。。”
  “那……你可愿意为我……”殷承煜若有所思地瞄了瞄他的屁股,不怀好意道:“嗯?”
  白年还未表态,头顶已有一个阴测测的声音冒出来:“好大的胆子,居然敢跟我抢人。”
  白年面露不耐:“你怎么跟我到这里来了?滚!”
  那人笑嘻嘻地从房梁上跳下来,粗布麻衣,打扮得毫不起眼,但是面容长得极好,言笑晏晏夺人心魄。
  殷承煜爱美色,自然先是为他的美貌所惊,继而又被他无声无息地做梁上君子而吃惊,他和白年都算是高手,居然都没有察觉此人存在。
  “这位是?”殷承煜看了白年一眼,白年一见来人,脸色铁青,竟是发怒的前兆。
  这可真是少见。白年喜怒不形于色,能惹他这样发火的人,肯定也不是什么好货色。
  殷承煜知趣地退后几步,免得殃及池鱼。
  那人笑眯眯地拱手,道:“在下燕珍,江湖上送了个诨号叫‘天都客’,唤我燕子就好。”
  殷承煜挑了挑眉梢,两眼满含深意地在一笑一怒的两人身上一转,心里早就笑开了花。
  燕珍,他可是久闻大名了,拜他所赐,自家这位师兄已经很久很久……晚上睡不着觉了。
  白年看他笑得诡异,面子上挂不住,但他怎能在心爱的师弟面前失态,袖子一甩,扬长而去。
  燕珍一见人跑了,赶紧追上去,还不忘回头冲殷承煜打招呼:“我们过段时间再来看你们!”
  殷承煜笑得锤桌子,让才从门外买菜回来的林之卿一头雾水。
  “笑什么?喂你慢点,咱家桌子!”
  殷承煜笑不成声,捧着肚子断断续续道:“我,我笑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林之卿狐疑地看着他,摇摇头,把菜放好,命令道:“饿了,去做饭。”
  殷承煜一边笑,一边挽起袖子下厨,他隐隐期待起下一次见到自家师兄时的吃瘪的样子了。
  闲话少提,转眼已经要过年,殷林二人头几年都在外游玩,过年时都敷衍得很,在一起喝喝酒就算过了,但是今年不同,因为林之卿身体不好,两人行至江北一座小城,眼见临近年关,便租住了一间小院安置下来。
  两人从小都没有父母在上,殷承煜更从没有过年的念头,但林之卿在青城派时,师父师弟们好似一家人,年也过得隆重,这一回他放在了心上,才过小年就催促殷承煜去买年货。
  这俩人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一个是南方人,在北方这个风俗迥异的地方如无头的苍蝇乱撞,也没有摸到什么头绪。
  好在房东大嫂见他们身在异乡,心里可怜,把自家蒸的馍馍和腊肉都送来一份,林之卿虚心请教了一番此地的风俗,把要买的东西列了一个清单,才算松口气。
  翌日是县城里的大集,两人起了个大早,裹得严严实实去赶集,像往来采购的人一样,鱼肉都买了一些,冬天没有什么青菜,只有地窖里存的萝卜白菜,林之卿挑挑拣拣,也只买了几棵。
  集上卖的最多的还是春联,两人客居异乡,也想讨个喜头,买了两幅挂在门前,大福字也挑了几张,林之卿被老妇卖的窗花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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