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生谁与共孤光-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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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肤白如纸,唇红眉浓,立在雪中,仿佛堆砌出来的雪人。他正用他的漂亮眼睛看我,手里还捧着一袭大氅。我正想夸好看骗来穿穿,他却先开了口:“小生在此等候霍姑娘多时,姑娘终于舍得出现了。”
“你是如何进来的?”
“小生生于迷国,在冰宫做事。”
“意思就是我跟你在后头就可以进冰都咯?”
“正是如此。”
我气急:“你为何不早告诉我?”
“小生本欲带霍姑娘进城,是姑娘让小生走开。”
“你……”
他缓缓靠近我,将大氅披在我身上:“霍姑娘说有碧大公子在就不会有危险,小生可不这么认为。”他顿了一顿:“在小生眼中,那是一位不曾开心过的贵族公子。一般来说,贵族公子大多分为开心和寻开心两种。而碧云间,不开心也不曾寻开心,这是极为不正常的。姑娘最好离他远一些。”
“你以为我还有的选择吗?”
我气冲冲转身便走,他随后跟上:“小生愿请霍姑娘饮茶赔罪。”
我得理不饶人:“你错了吗?”
“小生错了。”
“错在哪里了?”
他却支支吾吾说不出来了。
其实他压根就不觉得自己有错,只不过是想与我同桌吃饭而已。我知道他有目的。当然,绝不是他想一亲芳泽。他阅美女无数,早该有抵御之力,就算无力抗拒,爱上的也只怕是霍卿卿。可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饥寒交迫,必须进食。
他带我进了街头一家金碧辉煌的酒楼,酒楼分为三层,客人不多。我与他就坐在二楼靠窗的位子。窗外大雪纷飞,仿佛永远下不完似的。我突然想起与聂小瑶一起度过暮埂⒖垂钠滤莆蚁衷谝彩撬茄男那椤N拗嘏瓮牛瓮幸惶煲磺卸蓟指创忧暗哪QV皇悄且惶欤T兜梅路鹩涝恫换岬嚼础
他将我从雪景中拉拽回来,露出玩世不恭的嘴脸:“霍姑娘这副伤春悲秋的模样,是想跟月里的嫦娥抢饭碗吗?”
“她有我美吗?”
“美不美,见智见仁。”
我追问:“于你而言,她有我美吗?”
说完我挑眉,直愣愣地盯着他。许久,他被我看得不好意思,最后只好说:“当然是姑娘美。”
“喔,这句话我要记下来。因为你们排名小鬼说的话是最中肯最值得相信的,我会传出去让大家都知道的。”
他对我绽放笑靥。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他的笑容清澈无比、不染尘埃。
谈话之间小二端上一壶浓茶,看得出燕小鬼教养良好,立马为我倒了一杯,静静地说:“禹国茶之祖,相信姑娘在迷心小栈已听过它的大名了。”
“小鬼你好大的手笔,家底很厚吧,财富几何呀?”
“碧月楼是善堂,在这里打尖住店都不需要银子。”
“这么阔气。”
他从盘子里为我夹了一块点心,说:“金丝枣糕是冰都最常见的糕点,也是宫廷第一糕点,入口丝甜,其味香远,补脾健胃,益气生津,养颜防衰,最适合姑娘。”
“它之所以那么神奇,是因为它的原料是红枣。我哥跟我说过,一日食三枣,百岁不显老。以前他老逼我吃来着。”
“霍公子真是用心良苦。只可惜,他再也无法给予姑娘疼爱关怀。”
我伤心了,重重地咬下枣糕,嘴里说着:“一点儿都不好吃。”
“若有机会,姑娘可以尝尝我的手艺,或许会比这家碧月楼做的稍微好吃一些。”
“看不出来你还入得厨房。”
“会的越多越有资本,到时候找好姑娘也容易一些。”
我终于笑了出来:“我帮你找好姑娘,你帮我找暖暖。”
他却仿佛没有听见似的,说:“霍姑娘,这家酒楼,陛下也常来。”
“如果你要我在碧月楼守株待兔,我会臭骂你的。”
他却不理我,自顾自的说:“陛下最喜欢的是乌家的狐裘……”
“狐裘?”我看了看身上的大氅,一脸错愕,“你们还时兴把自己的皮毛扒下来做衣裳啊?”
“扒是扒,不过不是扒自己的皮毛。”
“真残忍。”
“是已死之狐的皮毛,凝聚了死者生前所有的灵力。死者道行越高,价格越高。但市面上几乎买不到凝聚了千年灵力以上的狐裘。那些往往是进贡给王族。就如陛下身上的狐裘,取自已故开国功臣边不曲边将军的皮毛,有三千年灵力,不但有助陛下修行,还可在危险来临时为陛下挡开对手五成的功力。”
“生前浴血疆场,死后还要留下皮囊,你们迷国真真懂‘物尽其用’的道理。”
“姑娘有所不知,迷国百姓都以能被陛下狐裘加身为至高荣耀。那些灵力高强之士,死后都愿褪下皮毛,交与乌家做衣,所以乌家的铺子,名谓乌冢。乌家的狐裘,大多精美高贵,防护力强。因乌家家主想要我将他的女儿写入《美丽说》,所以送了我一套上等狐裘,这在市面上,价值万金。方才姑娘与我步入酒楼那一刻所接受的目光洗礼,七分是因为姑娘的美貌,三分缘自昂贵的狐裘。”
我正眼瞧他,眉开眼笑:“那欧赫茨的,岂不价值连城?”
或许是周围食客听见了我的玩笑,统统将凌厉的目光射向我,剑拔弩张。
☆、2。7
只见燕小鬼起身对众狐赔笑道:“小姑娘不懂事,玩笑,玩笑。”而后坐下,正经对我说:“陛下励精图治,冰都百姓都将陛下视若神明,姑娘请小心说话。”
“我在迷心小栈听见的可不是泽被天下的欧赫茨。那里的老板说,欧赫茨丧心病狂毁了整个血家堡。”
“咳咳。”
从某处角落传来的咳嗽声,吸引了大家的目光。
“血家堡啊,那可是个贼,被毁也是应当的。”
我顺势问:“喔,此话怎讲?”
那是一位中年文士,手握一把不合时的蒲扇。我估计他是想把自己装得更上层次。他将目光转向我们,用的是嗤之以鼻的口气:“生意遍布天下,资产遍布天下,只要是和血家堡有关的东西,那就是极贵的,偏偏又是生活必需。他们一年到头不知从百姓那儿偷走了多少银子,老百姓叫苦连天。偏偏出的女儿也个个貌似天仙,占了国主所有恩宠,多少姑娘因为血家小姐一世不得出头。”
与他隔桌相对而坐的一年轻公子迅速反击,声音平淡,黑衣袭人,脊背挺拔,有些熟悉,仔细想一想,像极了海市蜃楼里的秦圣暝。
“兄台此言差矣,血家堡虽然赚得多,但贡献得也多。一年到头上缴不尽的税收,国主再用之于民,缔造太平盛世。血堡主富可敌国,盘踞一方,大可自立为王,可他安心为臣,时常为善,救人水火,不偷不抢,怎能说他是贼?至于血家小姐,天姿国色,落落大方,不曾干涉朝政,亦未做过祸国殃民之事,受宠也是应该的,也怪其他姑娘不如人。”
“不如血家小姐的姑娘,多如天河沙数,金夫人就是其中之一。她貌不惊人,可自入后宫以来,盛宠不衰。能在后宫一枝独秀的女子,居高位不退,不论美丑,定有非常手段,包括曾经的血家小姐,也包括如今的金夫人。”
“兄台何故总以阴谋论断?或许是国主见惯红尘繁花,突然有了新标准。又或许是金夫人善良宽厚,得到上天的青睐,赐一段美好情缘,享尽荣华。受宠也可以单纯是幸运使然。”
“单纯的是公子你吧。”
“不断地猜想、算计,兄台想必……过得很辛苦。”
只听中年文士那桌拍案而起,怒目而视,而年轻公子却顾自起身,步态闲雅,正要走开。中年文士备受轻视,当然气不过,三步并作两步走,就要冲去追他。
“给小老儿几分薄面,以和为贵,以和为贵。”店家五大三粗,不知从何处冒了出来,夹在两桌之间,愣是占住所有空隙,叫人不得出入。听店家对中年文士说那位公子与东家素有来往,请他看在东家面上,息事宁人。
我不过是将视线移开看了中年文士一眼,一回头,年轻公子已到了三楼,推门进了一个雅间。
“姑娘认识他?”
“不认识。”
“我说,姑娘认识他?”
“你聋了吗?我说不认识。”
“我的意思是,姑娘与他相识。”
“你说的是霍卿卿吧。她的仇家真不少。”
“姑娘日后就……”话未说完,满面笑容的他突然捂着胸口,一脸痛楚,面前的茶也被他打翻。我越过桌子抓住他的手问他怎么了,反过来却被他抓得手背都破了。他疼得满头大汗,说不出只言片语。我惊慌失措,也顾着喊疼,幸好掌柜的冲过来说心绞痛是他的宿疾,不会有事。
不知道是狐灵天生冷情,还是燕小鬼不招人待见,没有狐灵上前关怀倒也罢了,竟然还没有一个愿意送他回家。于是我单枪匹马连拖带拽在他的指挥下将他带回了家。我瘫坐在燕府高大的朱漆门前,气喘吁吁敲着大门。
本来就十分狼狈,经过这么一场折腾,燕府的管家见了我以为我是战乱逃难来的,直挥手叫我走。我无力开口争辩,被丢在台阶上的燕小鬼痛得出不了声,我打算歇息一会儿破门而入,只听身后台阶上燕小鬼一声凌厉呵斥:“大胆奴才!竟连主子都认不出!”
我从未见过他如此居高临下的模样,一时惊呆了。
一只脚已踏进门的管家听见声音差点从门内滚了出来,立马冲下台阶,跪在燕小鬼身边直谢罪,绿豆似的的眼睛已不敢睁开。我一巴掌拍在他脑门上:“还……还不快点扶……扶你主子回府!”
管家说燕小鬼每隔三月就会犯病一次,但犯病之前都会回家,这次的情况很是少见。见我手背有伤,他细心地拿来伤药。
“多谢。”
“姑娘请在西厢歇息,小的去为姑娘准备换洗的衣物,姑娘如有其他需要,尽管吩咐。”
我点头致意。
我以为燕小鬼服药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