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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衣衫薄心事长-第16章

小说: 衣衫薄心事长 字数: 每页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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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宇哥哥,向上的青春才会长成最好的模样。”
  “心雅,我答应你,我明天就回学校上课!那你也要答应我,要一直陪在我身边,好吗?”
  “嗯!”
  我们之间的误会终于化解为零了,我们原谅了彼此,一切似乎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渐渐地回到我变坏之前的模样,可真的会是这样吗?
  第二天,我穿上了“久违”的校服,背上书包,一切似乎和以前一样,我还是好学生的我。回到学校,走进熟悉的教室,可感觉却陌生了,文婷、皓晨、卡琪和杨子轩都不见了,我是走错教室了吗?
  我猛然一惊,发现心雅和苏华也不见了,只剩下我一个人,孤零零的一个人。林老师来上课了,我哭了,对林老师说:“林老师,心雅和苏华他们呢?大家都去哪了?”
  “季银,你终于回来了!心雅她转学了,苏华去送她了,你不知道吗?”
  “转学?她什么时候转学了呀?昨天我们还在一起呢!”
  “她今天早上办的转学手续,刚走不久…”
  我仿佛听到了“噩耗”,我很震惊,我赶紧跑了出去,跑到学校门口时,我遇到了苏华。看到他难过失落的样子,我就知道心雅已经走远了,一切都来不及了!
  “苏华,心雅呢?”
  “她…走了!”
  走了?骗子!白心雅,你个大骗子,你不是答应我,要陪在我身边的吗?原来,你一直都在骗我,我恨你!白心雅!!!
  苏华从我身边走了过去,走之前他说他原谅我了,但我们永远都不会是朋友了,错了就永远是错了,就像往事再也回不去了!
  我哽咽地哭了,眼角的泪却怎么也掉不下来,仿佛凝固了。我向上天大喊:“老天爷,我错了,我求你了,不要再折磨我了!!!”
  爸爸妈妈,对不起!我不该忤逆你们;林老师,对不起!我不该不听你的话。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我不该变坏的,我想回到过去、回到我变坏之前。
  我…是真的知道错了!可已经来不及了,一切都已经回不去了。

☆、楔子

  妈妈,你知道吗?如果不是那个女孩,我也许不会变成这样,但也不会找到我的人生,她对我来说,是福是祸都不知道。她去天堂了,我不知道她过得好不好,我知道我欠她一份情,所以我打算去陪她,对人间我也生无可恋了。
  妈妈,我知道我错了,我也不会怪你,因为这都是我的自作自受,你的养育之恩我无以为报,只好虔诚祈祷上帝佑你一生。我走了,你不要怪任何人,是儿子的不孝,你也不要太难过了,我会活在你身边的。
  本来是不想写这封遗书的,可又怕妈妈你太难过了,所以儿子便写了,希望你看后不要流泪,给你留个念想。
  从我来到这个人间的那一天开始,我从来不会去怪任何人,因为我知道,不管是对我好还是不好的人,他们都是一类人,他们也会遭遇我这样的事,他们不会将心比心,我也没办法。
  我走后,我的东西请你不要把它留着,都给烧了吧,包括我的日记、书本等等。来到人间的十七年,我从不后悔,我曾阳光地度过每一天,也曾失落地度过每一片黑暗。
  我曾说过我活着没意义了,我不想过得太累了,我想离开这个世界,妈妈你偶然听到我的话,肯定吓了一跳吧,我告诉你说只是一个笑话,你才不会在意。如今,我真的走了,你一定很后悔相信我的话了吧!
  妈妈,对不起!我真的要走了,所有人都骂我幼稚、怪胎,连我曾经的好朋友也是,只有你才会珍惜我、爱我,那也是因为我是你的儿子。
  那些讨厌我的人,我不会怪他们,也不会原谅他们!还有那些珍惜我的人,请你们不要太难过了,我走了,你们每年夏天来给我送上一朵栀子花就可以了,如果没空也没关系。
  我喜爱的人间,再见了!珍惜我的人,再见!我要走了,请你们不要为我流泪;我死后,请把我的骨灰洒向大海。
  ——季银

☆、喜欢草莓的男生⑴

  草莓,蔷薇科多年草本植物,因外形红彤彤,所以那个男孩特别喜欢吃。当然,也是在他卟啉症发作之时才吃的,不过,他吃与不吃也没办法缓解他的卟啉症的,只是为了控制自己不去吮吸人血而已。
  那个男生原本是个特别听话乖巧的好学生,但却因两个女生改变了,先是因为第一个女生变坏,后来又因为第二个女生变好,变好之后本以为上帝不会再折磨他了,可没想到一切并不如愿,那两个女生,一个死了,一个走了,连他最好的朋友也与他断绝朋友关系…他的心死了,留下一封给妈妈的信离开了人世。他就是季银,不过现在不叫季银了,叫上官亦勋。
  仁尔一中,他上课的学校。又开学了,和以往一样背上书包去学校,这一次他不是骑自行车去了,而是化身吸血蝙蝠飞去学校,在空中不会有人看到他,因为他只在黑夜里飞行,即使有人望上天空也不会看到他,他会隐藏起来。
  这个学校又有一个特别的女生,她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她叫安世妍。安世妍是个好奇的女生,她喜欢探寻一切,她会好奇班上的同学,她会看到某个同学不一样的一面。
  自习室里,大部分的人会投身在书海之中,沉浸书香之中,也有一部分人在玩耍。上官亦勋他独自一人坐在自习室的一个角落里,安世妍看到后很好奇,她站起来要走了过去,她的弟弟看到后说:“姐,你干嘛呢?那个人很神秘很奇怪的,你最好不要理他!”
  “安东琪,你这小子说什么呀?”安世妍说。
  “姐,你在白天见过他吗?没有吧!他只有在晚上才会出现,白天哪里都见不到他的,听班上的同学说,他是一个鬼,吸血鬼!!!”
  “吸血鬼?!”安世妍害怕了。
  “哈哈~我骗你的,姐,你胆子也太小了吧!”安东琪哈哈大笑着说。
  “你这小子!”安世妍生气了。
  “姐,你别生气了!他虽然不是吸血鬼,但他真的很怪,你最好别去惹他。”
  安世妍听后更好奇了,不过,她没有走过去,她想着注意他。

☆、喜欢草莓的男生⑵

  第二天晚上,风特别大,雨也特别大,所以学校暂停第二天晚上的晚自习。安世妍不信弟弟安东琪的话,便与弟弟打了一个赌,这个赌是这样的:如果现在那个男生有在自习室里就算安东琪赢,如果不在就是安世妍赢。所以,安世妍冒雨前往学校。
  安世妍来到学校自习室里,她没有看见那个男生,就在安世妍内心兴奋之际,那个男生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把她给吓了一跳。安世妍眼前的这个男生皮肤苍白、眼睛发红、牙齿尖尖呈荧光色。
  “你怎么还在学校呀?”
  “你呢?你不也在学校吗?”
  “我和你不同,我那是因为……”
  那个男生突然抽搐起来,眼睛变得特别恐怖,指甲也变得特别尖,要吸食人血的样子。安世妍看到后,手脚发抖、后背发凉起来,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吓得跑出了办公室。
  安世妍跑到校门口处停了下来,她还是有些好奇,她鼓起勇气跑了出去,她慢慢地走到自习室,她从窗外窥探着里面,她看到那个男生在吃草莓,没有那么恐怖了,她便走了进去,走到那个男孩身边,说:“你…你喜欢草莓?”那个男生没有说话,只是点头,因为他怕再次吓到她。
  “我也喜欢草莓…我叫安世妍,你叫什么呀?”
  “上官亦勋。”
  “上官亦勋!名字真好听,我可以和你交朋友吗?”
  “朋友?!”
  上官亦勋突然大笑起来,他似乎发怒了,又变得和刚才一样,安世妍不知道自己是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她又和刚才一样害怕了起来。不过,这一次她没有跑,她静静地闭上眼睛站在原地,她相信着他不会伤害她的。
  果然,他不会伤害她,他不见了。安世妍她慢慢地睁开眼睛,发现他不见了,她到处找也不见他。最后,她回家去了。

☆、那个奇怪的男生

  1。
  风雨过后,学校都被洗刷的干干净净,一股清新的空气扑鼻而来。太阳渐渐升起,同学们步履缓慢的走到学校。
  “姐,你输了吧!昨晚那个怪男生肯定有在自习室里。”
  “不知道!”
  “你骗我,你昨晚不是去学校看了吗?”
  “就是不知道!”
  “姐,你耍赖!你肯定是输了,你要答应我一个愿望!”
  安世妍刚要说话,她的死对头就走了过来,一股不和善的语气。
  “哟!姐弟俩聊什么呢?这么开心!”
  “温艺莎,我们姐弟俩聊什么关你屁事呀!”
  温艺莎气得一肚子火,她什么话也没说就走了,卢之然跟上她。温艺莎家里很有钱,是个富家千金,可是她人缘不太好,学习也不好,而安世妍哪样都比她好,所以,她很妒忌安世妍。卢之然是她的邻居,他一直暗恋着她。
  温艺莎羡慕嫉妒安世妍的一切,其实最让她嫉妒的是安世妍有一个校草弟弟,而她身边只有卢之然,没有校草弟弟。安世妍的弟弟安东琪因为模样长得俊而被全校人倾慕,所以便是校草了。还有,安东琪曾被韩国一家着名娱乐公司选去当练习生,后来他受不了苦便回来了。
  安世妍走到教室把书包放好后,拿着草莓和一罐草莓酱走去自习室,来到自习室,果然和她弟弟说的一样,白天都不会看见那个奇怪的男生。
  安世妍把草莓和草莓酱放到那个男生的位置并留下一张纸条,然后便走了出去。安世妍刚走,那个奇怪的男生就出现了,他拿起纸条,上面写着:亦勋,很高兴能和你成为朋友,这是我做的草莓酱,很好吃的,希望你能喜欢。
  上官亦勋看了纸条笑了,草莓酱更像血一样,他吃了,真的很好吃,他吃的很开心。知道吗?他喜欢草莓不只是因为像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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