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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6章

火爆天王-第5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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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所处的位置是一片油菜地。四周都是一米多高的油菜杆,花开茂盛,漫山遍野。他们选择这儿做为“攻击基地”,还真是万无一失。

此时,坐在旁边的一个马脸大叔正悠然的抽着雪笳。烟雾缭绕,却被遮掩在头顶的油菜花给分散开来,变成一缕缕细不可闻的轻烟。

“飞侠,我说过,这种办法没有用。”马脸大叔语带不屑的说道。

“牛仔,你去死吧。”金发青年愤怒的吼道。“在草原上,没有比这个更有效果的杀人方法了。只是因为他们发现的太早。只要再给我一点点时间,我就可以把他们连人带马炸成肉沫……就像那匹马一样。”

“结果呢?”牛仔冷笑。“让他们跑了。”

“你……”金发青年冷笑。“我倒要看看你怎么样完成任务。”

“很简单。”牛仔说道。他把手里的半截雪笳给塞进泥土地里,提起旁边的一根双筒来福枪,说道:“把他轰成肉沫。”

“真是期待啊。”金发青年讥讽的说道,“他可没你想象的那么容易对付。”

牛仔没有理会他的无礼,把手上的毡帽戴在头上,然后大步向山坡上走去。

金发青年也从隐藏的地点起身,看了一眼躺在地上已经失去功效的仪器,抬起大脚狠狠地踩了上去。

咔嚓……

监视仪器“嗞啦”一声后,变成了一堆破碎的废物。

他从腰间拔出手枪,拉开保险,在枪口吹了一口气,也跟在马脸大叔的身后向目标追去。

前面就是爆炸现场,牛仔的身形压低,眼神敏锐的四处扫描。

空气里有着花香草香和鲜血的混合味道,那被炸碎的马尸安静的躺在哪儿,诉说着刚才这儿发生的悲剧故事。

可是,人却不见了。

这是山坡,山坡上都是野草。

野草不高,一眼可以望到很远的地方。

他们躲到哪儿去了?

最安全的地方是藏进油菜花林。那样的话,他们想要把他们找出来就难如登天。

可是,油菜花地在山坡下面的梯田。他们正是从那个方向摸上来。如果唐重下坡,应该正好和他们碰上才对。

“我就说那小子很狡猾。”金发青年说道,“我们的人已经失败过。”

“该死的家伙。闭嘴。”牛仔嘴上骂道,眼神仍然四处打量,像是要把他们的目标从地底下给揪出来。

可是,人到底去哪儿了呢?

金发青年虽然在和牛仔斗嘴,但是他的双眼也没有闲着。

他走到被他控制的遥控飞机炸烂的马匹面前,盯着那稀烂的肉身细看,就像是那上面可以长出一朵花来。

正在这时,异变突起。

那巨大的马尸突然间飞起,向他的脸上扣了过去。

他的反应更快,脚交一点,人便倒飞而去。

“飞侠”之名果然名不虚传。

一边后退还一边对着马尸连开三枪。

砰砰砰……

三颗子弹打进厚实的马肉里,一个黑色的人影从泥坑里跃起,手持利刃刺向飞侠的下盘。

他是唐重!

唐重猜测到他们会回来查看情况,所以在安顿好张尚欣后,又把那具马尸给掀起来,自己平躺着藏身在那个让骏马失蹄的坑洞里。然后再把那具马尸压在自己的身上。收缩身体,屏心闭气。

坑杀!

这是他跟着大胡子在恨山学习的杀敌技能之一。不过,那个时候他们击杀的都是一些大型动物。

当然,用大胡子的话来说就是:杀人先杀狗,以后方可杀人如杀狗。

第五百七十七章 给我一个不杀你的理由!

金发青年能够被人称为“飞侠”,自然是因为他的速度极快就像是飞一样。

异变突生,他在第一时间就做出反应。

脚尖蹬地,人腾空而起向后躲避的同时,连开三枪射在被目标用来当做护体肉甲的数百斤马肉身上。

子弹打在皮肉里,发出“噗噗噗”的响声。

血肉飞溅!

这三枪分为“左、右,中”三个部位射击,目的就是为了把他突击的路线给封死。

目标为什么会突然间掀尸而起,不就是为了给他们制造麻烦吗?

可惜,他高估了自己的速度,也低估了自己的敌人。

或者说,他已经对此次狙击的目标有过充分的了解和十足的重视。

但是,有些东西不是努力就可以更改的。

譬如,实力。

要知道,大胡子为了培养唐重的“屠狗技”,甚至会在恨山里面故意引来一些凶猛的生物来进行攻击。土狼的狼王、凶恶又矫捷的豹子,还有一种恨山特产名叫做“鳞猫”的动物。这种动物体形如猫,但是爪可裂金,张嘴能撕人肉。动作比山猫更是要灵活数倍数十倍,奔跑如电,让人防不胜防。

当然,它的肉质也是极其鲜美的。

大胡子喜欢吃此猫肉,所以,那一段时间唐重每天的任务就是去山上和这种猫玩命。

和鳞猫的反应速度比,飞侠的“飞行”在唐重眼里实在不算什么。

他把那半具马尸抛出去后,人便再次趴倒在地上。

一为攻击,另外,他也不能确定对方的手枪子弹能不能打穿马肉。要是打穿了,自己不是倒霉中弹?

他的身体像是受过挤压的弹簧,身体一百八十度倒地,单手撑地。

双脚向后一弹,人便如炮弹发射般向前冲去。

他准备从下盘攻击。

另外一只手持着那把特制匕首,一刀插向金发青年的腹部。

飞侠大惊。

他退在前,唐重追在后。没想到唐重竟然能够追上他的速度,而且现在就要插中他的肚子。

人在空中,借力极难。

但是,他的身体就像是失去了地心引力似的,双脚朝空气里面一蹬,后退的速度竟然再次加快。

唐重卧泥躺尸,为的就是给其致命一击。他哪能放任这小子跑掉?

而且,想到就是这小子驾驶着那无人机轰炸他和他的马……让他在美女面前狼狈逃脱翻滚,连无辜的张尚欣也差点儿跟着遭殃,他心里就愤怒不已。

唐重的身体一沉,人便飞速的向下压过去。

嗖……

唐重手里的匕首凶狠的插在了飞侠的膀胱部位,然后向后用力一拉。

哧……

衣服和皮肉被划开,拉出一条长长的口子。

血水像是一条喷泉般向外喷射。

同时溅出来的还有尿液之类的酸臭液体。

这些动作在电光火石间完成。直到现在,飞侠后仰的身体还飞在空中没有落地。

他瞳孔睁大,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的肚子部位。

与此同时,他手里的手枪再次瞄准了唐重的脑袋开始扣动扳机。

唐重为了捅飞侠一刀,身体使了一个“空中千斤坠”。这股子坠力极强,带着他的身体快速下沉。

子弹从他的头顶呼啸而过,他的身体再次落地。

落地之后,便是一连串的翻滚动作。

果然,唐重的预料不错。

不远处的牛仔已经发现了敌情,一枪向唐重所在的位置轰过来。

嘭……

来福枪的炮火猛烈,子弹落地,把一大片泥土草皮给掀起到半空中,地上也出现了一个大坑。

“真是该死。”唐重在心里暗骂。

他之前猜测对手会选择使用无人机轰炸的偷袭方式,说明对方人手少实力弱,自己埋伏在马尸下面引诱他们过来一刀把目标给解决……不,最好是捅个半死,然后从他嘴里得到一些有用的消息。

没想到的是,他们组队而来,实力还这么强悍。一个近程攻击,一个远程轰炸,这日子还怎么过啊?

到了这一步,唐重也没有更好的选择。

先解决掉一个,然后再把重点目标放在那个来福枪手身上吧。

砰……

飞侠的身体也在枪声响起的时候落地,他仰起身看着被唐重用匕首划破的皮肉和膀胱,表情惊慌,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小瓶子,把小瓶子里面的药水全都倒在伤口上面。

血水稍缓。

然后又打开几个小塑料瓶,把里面的白色粉沫全部都倒在了那裂开的皮肉处。很快的,那划开的伤口表面就结了一层白色的膜。

可是,这还远远不够。

他必须要尽快的缝合医治,不然就只能一命呜呼。

飞侠也算是组织里的一把好手,平时自视甚高,觉得没有什么人物是不可以猎杀的。这一笔笔佣金赚的方便容易。

现在在唐重的偷袭下一刀重伤,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了,对他的打击还是非常大的。

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只能祈祷牛仔尽快解决目标,带他离开这个鬼地方……

当然,牛仔会不会带他离开,他心里一点儿把握也没有。

如果自己活着,他需要和自己平分任务佣金。如果自己死了,那他就可以独得一份佣金。要是自己的话,自己会带着他离开吗?

牛仔一枪落空,开始向唐重这边奔跑过来。

他一只手持枪,另外一只手更换子弹。

子弹刚刚装进去,然后就是一枪轰出。无间隙更换子弹,中间几乎没有任何时间的停顿。

因为对手的火力压制,唐重落地之后就没有从地上爬起来的机会。

想着再冲过去给那个被他刺伤的金发青年补上一刀的时间都没有。

翻滚!

翻滚!

不停的翻滚!

唐重的身体快速的做着无规则腾挪滚动,而之前落身的地方必然会有一发子弹落地。

他或前或后,或直线突进,或转身返回。

尽量不让牛仔摸清楚他的运动轨迹。

武功再高,也怕菜刀。

菜刀再强,也怕枪王。

唐重手里只有一把匕首,在没办法靠近牛仔的情况下,也只有挨打被轰的份儿。

牛仔使用来福枪堪称神奇,就是那一招无间隙换弹的能力就让人心惊肉颤。

来福枪被夹在腋下,瞄准精确,控制自如,好像完全感受不到那强大的后座力似的。

他表情严峻,眼神犀利,一边开枪一边向唐重奔跑。

无论唐重如何翻滚,总是和他有着一段“非安全距离”。

因为牛仔可以利用他们之间的距离开枪。

他是个聪明人。他在后面追击只是不想让双方距离拉开太远,但是也不会过于靠近唐重,给唐重反击的机会。

他像是一个高明的猎人,在玩弄着一只狡猾强大的猎物。

他操控着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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