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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芸深会否知归处-第4章

小说: 芸深会否知归处 字数: 每页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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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文轻抚着她的后背,“小汐,你总是要嫁人的。妈妈有一个学生,年轻有为的,人品不错。”

程芸汐见程母又开始唠叨这茬,立马开始准备开溜。这几年,程母没少在在电话里跟程芸汐说这些,程芸汐是有点头大的,于是急忙说道,“妈,我累了,先上去休息了!”

程芸汐快速站起来,朝程父点点头,“爸,晚安!”

说话间,程芸汐拾起脚步,快速的奔向楼梯。

而方文见程芸汐那副仓皇的模样,不免笑出来,总归还是像个小孩子。依稀记起许多年前,程芸汐还只有一两岁,路都走不稳,那时候他们还住在几十平的小房子里,方文一没留神,程芸汐碰到门槛摔了一跤。小小的人儿也不哭,只是眼泪巴巴的看着她,胖胖的小手伸出来,嘴里蠕蠕的叫着,“妈妈,妈妈,抱!”

“咳,咳,咳。”低低的咳嗽声想起,方文才惊觉自己陷入回忆了,理理思绪,望向程溪山。这些年,他也老了许多,只是她却是不认得他了,从五年前开始。慢慢的站起来,拉了拉衣服的褶皱,缓缓开口,“我也去休息了,你早点吧!”

方文走到楼梯口,想到她刚刚看到程芸汐的背影,那么的瘦,心里不禁开始心疼起来。她的小汐,从小就是圆圆润润的小人儿,快快乐乐的成长着,最大的烦恼就是如何成功的作弄何新宇;后来月事来了,唯一的痛楚也就那么几天。可是,现在,许多东西却是不一样了。

程芸汐是被敲门声给吵醒的,半梦半醒间听到程母的软糯声音,“小汐,你姐的电话!”

无奈的睁开眼睛,对着探进来的人道,“妈,跟她说我等会打过去!”

说完话一拉被子,埋入枕头下,打算继续补眠,只是睡意却是跑了大半。程芸汐原本以为要倒时差,自己估计是睡不着的,可是昨晚一沾枕头,不到五分钟她的思绪就飘远了。

耳边又传来叽叽喳喳的鸟叫声,这下子,她真是睡不着了!

一骨碌坐起来,抱着被子发起呆。清晨的阳光虽然不大,朝南的房间却已大亮,房间里弥漫着一股玫瑰香薰的味道,吸一口气,鼻间喉间溢满那香甜的气味,脑子顿时变得一片清明,最后的那一丝睡意也消失了。

而她颊边的羽绒被,散发着一股子阳光的味道,妈妈和陈姨定是经常晒被子,整理房间。不然她昨晚进来的时候,哪会觉得仿若回答了五年前,回到了她走的那个清晨。

光脚踩在红色木质地板上,从南走到北,刚刚好二十步;从东走到西,刚刚好十五步。单人沙发上,那个粉红色的Kitty猫,好似一点变化都没有。

那是她二十岁那一年,何新宇去香港旅游带回来的礼物,纪念他们在一起五周年。那一天,也是在这个小小房间里面,何新宇抱着Pink的Kitty猫,长手长脚的男孩子,抱着半人高的玩偶,样子滑稽而笨拙。程芸汐一时没忍住,弯腰哈哈大笑。何新宇却是不乐意了,大步走过来,抓着她的腰,就吻上了她的唇,哪里是吻,就是咬,婉若在惩罚她一般。

程芸汐抱着Kitty猫,空荡荡的怀里瞬间变得温暖。她闭着眼睛,喃喃自语,“只是为什么,小宇,那一天之后没多久,我却碰到那样的事情!为什么,我们不能够走到一起呢?其实我,是多么的想和你在一起,一辈子不分开。模模糊糊的生活,是那么好。而我现在,却是清醒着,无比清醒的看着自己止步不前。心里有一点痛,因着遗憾。”

程芸汐四岁的时候,他们家搬到这里,一同搬来的还有何、温、丁三家。程父,何父,丁父,温父,大学时期是极好的朋友;四家人走得很近。而程父和丁父毕业几年之后合伙开了一家贸易公司,后来生意渐渐做大。

程芸汐的阳台旁边就是何新宇的,每次她怕黑,何新宇就会爬过来陪着她。他们一起在这个小房子里看过许多恐怖片,当然是她要求他陪着她,程芸汐一个人是万万不敢看的。有一些东西,是越怕却越想接近,譬如恐怖片之于女生。

漆黑的房间里,诡异而摄人的音乐声充斥在其中,情节突地变得惊悚,电视屏幕里一只细长而没有一丝血色的女人的手伸出来,那样的画面和意境,女生是爱之却又极怕之的,程芸汐刚好就是多数女生中的一个。那会,她一定会埋在何新宇的怀里,用他的手遮住自己的双眼,然后从指缝间那一点点空隙里偷偷瞄着屏幕,胆颤心惊的却又舍不得真的闭上眼睛,只因着心里那一点点的欲念。

只是那些在外的时光,她一边抿着咖啡,一边看着笔记本里那个披头散发的贞子,心跳会有一点加速,但也仅仅是几秒钟而已,她已完全不被那些诡异摄人的画面所惊吓。在一个人空荡荡的大床上,再也没有一个略显消瘦单薄的胸膛供她依靠。而她终于学会嘴角噙着一抹清浅的笑,笑看着那些故弄玄虚的场景。

摸着手里的雪纺窗帘,那上面的细碎玫瑰花依然开得妖艳,只是原本就是淡粉的颜色,更是变得淡了,还蒙上了一层黄色,那是岁月的痕迹吧!五年了,这个房子里的东西,布局一点变化都没有。程芸汐闭上眼睛,想象她刚刚接触门锁,门上挂着一个布艺品,那上面是一个身姿婀娜的泰国女子;门打开了,左手边是一个罩着粉红色床单的单人床,简易衣柜;右手边有一个单人布艺沙发,一张玻璃圆桌子,旁边靠墙是梳妆台,在过去,便是她最爱的小小阳台了,落地窗户,磨砂的玻璃上纹着玫瑰花瓣,阳台上放着一把蜜糖色的吊篮。

那是她很多年的习惯:暖暖冬日的午后,她捧着一本书,半躺在吊篮上,微眯着眼悠闲地翻着。

那时候,会有一个瘦高的单薄少年,长脚一跨,就从旁边的阳台上越了过来,然后长手一伸,就抽走了她手里的书。然后……

然后是什么呢?

此刻,程芸汐倚靠着落地窗户,发丝下就是微微带着凉意的玻璃,轻轻蹙起眉头,手指间一圈一圈绕着雪纺窗帘,有大片金灿灿的春光落进她的眼底,而她的视线却停在吊篮上方,脑里出现了一些久远的片段:然后,那个女孩腾地一下站起来,抢回自己的书;然后,女孩扑上去拉扯着男孩的衣服,撇着嘴斥责他,只是眼角眉梢却是难掩融光,晶亮晶亮的。然后,男孩双手拾起,揉乱了女孩细碎的短发;然后,男孩的手又伸到了女孩腋下,稍一停顿,就把女孩抱了起来。接着,便是女孩哇哇的尖叫声,合着男孩哈哈的大笑声,在那一片橙黄而和煦的暖日下,久久回荡。

偶然端起的情伤

按下八位座机号码,两声“嘟”之后,电话接通。

“姐。”

“你丫竟然不接我电话,皮痒啦!”

“姐,你说京城话是越来越溜了啊,看来是小风教导有佳!”程芸汐忽略那咬牙切齿的声音,调侃她堂姐…………程然。

“跟你讲过很多遍,小风是我同学同事而已,你丫不要乱说话。”

“嘿嘿,知道了,那姐,今天去看房子吗?”还是说正事吧,程然可不是软柿子,偶尔捏一下就好了,下次再捏也不错。

“小汐,你搬出去,二妈同意了?”程然不能理解这个小妹,当年一声不哼的出国留学,回来之前又让自己帮忙找房子。

“姐,不是你给介绍的那个工作要日夜颠倒嘛,我在家影响妈妈他们休息啊!”

“什么日夜颠倒,搞得好像是某某行业似的,你白天画图就不行啊!”程然只是应程芸汐的要求,send她一个网上招牌的信息而已!

“姐,我们搞艺术的,晚上比较有灵感!”

“懒得跟你废话,30分钟后武广见!”

“好的,姐啊,这么多年不见,你老了没有呢?眼角细纹又多了几条呢!”程芸汐从小就喜欢跟程然斗嘴,在英国那些年,两人经常在MSN上视频,跟程然的关系反而愈发的亲近了!

“一边去,我是熟女!走啦!”

“Ok!”

程然,26岁,就职于外企,投资顾问,标准的白骨精一枚。程然只比程芸汐大一岁,性格有股男孩的干脆利落,程芸汐从小就爱黏着这个姐姐!程芸汐回国之前让程然帮着留意设计公司Out Souring (外包业务)的Middleman ,她只负责接Offer,画图,交稿,拿钱。

程芸汐从小的人生规划是:睡到自然醒,然后混吃混喝。虽然在她20岁的时候,生活向她开了一个小玩笑,但是这样的一个梦想程芸汐却是一直想要实现的。所有她24岁拿到Master's Degree 之后,正式成为Soho一族,。

“李叔,就这里。等下不用来接我了,我可能跟姐一起逛逛。”

三月中旬的天已渐渐热起来,在有火炉之称的W市。

程芸汐穿一件咖啡色双排扣薄妮子大衣,同色系直筒裤,一双棕色平底靴。远远地,程芸汐的视线就定格在一个摩登女郎身上,她着黑色高腰皮外套,褐色西装裤,配着一双三寸漆皮银色高跟鞋。那女子手里牵着的彩色绳子,才是吸引程芸汐的关键。一只土黄色的纯种可卡,懒洋洋的趴在地上,两只大耳朵耸拉着,红红的舌头间或伸出来,一下一下吐着气,那模样,极是可爱!

不顾形象,程芸汐就冲向那个物种。她还没来得及抱起它,那只可卡却先站起来,跑几步扑到程芸汐怀里,她当下就乐得呵呵笑起来。

“姐,这谁家的狗,它好像很喜欢我!”那只可卡正伸出舌头舔着程芸汐的手,鼻子蹭着她的手背,弄得程芸汐手掌心痒痒的。它亲近着程芸汐,宛若她们很熟稔,程芸汐一下子更加喜欢它了。

程芸汐有两个爱好,一是看书,一是养狗。因为程母对狗毛过敏,她从小只能喂喂流浪狗,或者逗逗朋友家的狗!而憨憨的可卡,又是所有品种中,她的最爱。

程芸汐所有心思都放在那只可卡身上,轻柔的抚摸着它的耳朵,那是狗狗最喜欢别人抚摸的地方!隐隐听到程然说那是她一同学的,可是他们家移民了,这个狗她暂时养着。

后面那句话分散了程芸汐的注意,终于抬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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