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个五年计划研究报告-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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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随着国民经济恢复任务基本完成,国家即将转入大规模经济建设,中央开始着手筹建国家计划委员会,11月15日,国家计委正式成立。国家计委直属中央人民政府,由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高岗任主任,计委内设16个计划局、一个私营企业计划处和一个统计局。
乙、在国家计划委员会下增设国家建设事业局及国家物资分配局……责成中央组织部迅速抽调干部,建立和加强国家建设事业局及国家物资分配局……使其迅速组成并开始工作。国家计委从1953年开始工作,在1953年1月至5月期间,参考苏联计划机构的经验,成立了16个工作部门,其主要工作是在中财委计刘工作的基础上编制1953年的年度计划。1953年5月以后,由于中财委分为几个办公室,着重管理财政金融贸易,于是计委又兼管了8个工业部的工作,中财委的物资分配局、中央建筑工程部的城市建设局也都分别并入计委的国家物资分配局和国家建设事业局。国家计委李富春从苏联谈判回来以后,基本建设的工作量增加,对外技术合作工作也交计委办理,为适应这种情况,计委机构相应增加到22个工作部门。
1954年2月1日,中共中央根据国家计委报告反映的中央人民政府各部及其所属专业局与基层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的计划机构,亦很不健全,也需要适当充实和加强发出《中共中央关于建立与充实各级计划机构的指示》。
指示要求!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国民经济部门和文教部门,必须建立和健全计划机构,并应把计划机构逐级建立到基层工作部门及基层企业单位,这些计划机构为各该部门的工作单位之一,其工作受各该部门首长的直接领导;中央各部门的计划机构在业务上应与国家计划委员会的有关各局(处)建立经常的、密切的联系。关于上述计划机构的任务,中共中央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国民经济部门和文教部门及其所属各级计划机构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党和国家总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统一的计划,根据直属主管上级的指示,按照准确的统计资料和先进的技术经济定额,发掘潜力,正确地编制年度的(包括季度的计划,基层企业单位还应编制每月的计划)和长期的生产计划、基本建设计划、事业、财务及其他方面的计划;经常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提出关于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保证完成计划措施的建议。1954年11月,国家建委成立,于是计委孰将基本建设方面的行政性与组织性的工作以及技术合作工作交给建委,但是基本建设计划和专家、实习生的计划工作仍然由计委管理。与此同时,1954年6月,国家决定撤销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国家计委从过去面对6个大区的地方计划单位变成需要面对28个省市,于是国家计委的工作机构又增加到24个。
根据1955年中央批准的建委职能,它总的任务是:在中央批准国家建设计划后,统一地组织以工业为重心的国家建设计划的实现,从组织上、经济上、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国家基本建设特别是141项建设的进度、质量,并力求经济节省。为实现这一总的任务,建委负责审查厂址(工业地区分布由计委负责,分布确定后地址选择由建委负责),审查民用工业及民用建筑的初步设计和设计预算文件,审查并推广标准设计,审查城市规划,推广苏联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和科学技术成就,研究并改善设计机构和施工机构的组织与工作,有关设计及基本建设各方面的协作,检查建设进度,检查工程质《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地方各级计划机构和干部情况的报告》,1953年12月31日。
量,组织验收,制定有关基本建设和技术政策的规章、条例,制定技术、劳动和经济定额及有关设计和施工的各项标准规范等。目前并暂管技术合作工作。至于基本建设任务计划的确定和变更,投资的决定与增减,总的进度的掌握,仍归国家计划委员会负责。与当时的苏联建委相比,建委的成员大多数是专家,因此建委在技术上具有很高的权威,而我国由于缺乏专家,建委主要由管理干部组成,暂时还不能像苏联建委那样承担起管理基本建设设计和技术管理职能,只得将施工中的计划、财务和具体组织工作,交给施工企业及其主管部、局负责。
统计工作是计划管理的基础,没有准确、充分、及时的经济运行资料和数据,计划管理就必然陷入盲目和混乱。1953年进入大规模经济建设和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后,月8日,政务院即发布《关于充实统计机构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随后,中财委发出贯彻上述决定的《关于充实中央财经各部统计机构的通知》。
1955年9月,国家计委根据中央要求其精简机构的指示,提出精简30%的人员。
即从近2200人(其中干部1641人,勤杂人员556人)精简为1454人(其中干部人,勤杂人员183人)。
新的局一级机构设置为:(1)主任办公窒;(2)办公厅;(3)国民经济综合计划局;(4)国民经济长期计划局;(5)工业生产综合计划局;(6)基本建设综合计划局;(7)重工业计划局;(8)燃料工业计划局;(9)机械工业计划局;(l0)军事工业计划局;(11)轻工业计划局;(12)农林水利计划局;(13)商业计划局;(14)对外贸易计划局;(15)劳动工资计划局;(16)交通运输计划局;(17)成本物价计划局;(18)财政金融计划局;物资分配计划局;(20)机电设备分配计划局;(21)文教卫生计划局;(22汗部培养分配计划局;(23)研究编辑部;(24)党、团委办公室。
1955年5月25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下令改组了苏联部长会议国家计划委员会,将其一分为二,即分别成立国家计委和国家经委,前者主要负责制定国家中长期计划;后者则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年度计划。
苏联改组国家计委的原因,同样在中国也存在着。由于国家计委兼管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所以往往忙于编制和修订计划,忙于日常的经济事务,缺乏系统的调查研究,缺乏远见,容易为某些一时的、局部的现象所影响,对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特别是过渡时期的经济特点研究不够,结果计划下达得迟,娈得多。针对这种状况,为了使国家计把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分为两个机构来管理。
195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组织机构改革的决议,决定将中央的计划管理机构划分为二:即国家计委和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将专心从事中长期计划的编制,年度计划则由国家经委负责。
国家经委的主要任务为:(1)在五年计划和长远计划的基础上,编制国民经济的年度计划草案,主要生产资料供应(物资平衡)计划草案,提请国务院审查批准。草拟并向中央和国务院提出有关审查国民经济年度计划草案的必要资料;(2)根据年度计划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国民经济方面的各项指示、决定,检查各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执行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并且每季度向中央和国务院提出报告,特别是提出关于消除薄弱环节和个别经济部门发展中落后状况的必要措施的报告。向各部和各省、市、自治区领导机关提出有关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结果的建议;(3)配合国务院各办公室组织各邻接部门的协作事项;(4)办理中央和国务院交办的有关年度计划的各项工作。【贺氏藏书·刘大海精校】
国家经委设立以下33个工作部门:(1)国民经济计划综合局;(2)工业生产计划综合局;(3)基本建谩计划综合局;(4)劳动工资计划局;(5)财政金融计划局;(6)成本物价计划局;(7)地区计划局;(8)冶金工业计划局;(9)化学工业计划局;(10)建筑材料工业计划局;(11)煤炭工业计划局;(12)电力工业计划局;(13)石油工业计划局;机械工业计划局;(15)国防工业计划局;(16)经济动员计划局;(17)轻工业计划局;(18)纺织工业计划局;(19)食品工业计划局;(20)地质计划局;(21)城市建设计划局;(22)包工计划局;(23)农林水利气象计划局;(24)森林工业计划局;(25冰利资源综合利用计划局;(26)商业计划局;(27)对外贸易计划局;(28)交通运输计划局;(29)文教卫生计划局;(30)干部培养分配计划局;(31)研究编辑室;(32)办公厅;(33)经委主任办公室。人员编制为1417人,成立时实际仅有647人,比当时苏联经委的2300人少很多。此外,国家物资供应总局也归经委管理。
1957年,国家经委根据中共中央精简节约方针着手机构改革时,国家经委又根据抓大事、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重复劳动、减少层次的原则,准备将工作部门合并改组为24个,人员编制压缩到898入。
二、地方政府计划管理机构的建立
最早建立地方计划管理机构的是东北地区。东北地区1948年11月即全境解放,从1949年即进入全面经济恢复时期,比关内几乎提前一年。另外,由于东北地区的城市经济中,国营经济的比重较高,特别是重工业和能源交通等,因此也需要实行计划管理。1949年1月18日,中共中央东北局、东北行政委员会作出关于成立东北经济计划委员会及各级计划机关的决定,规定:(1)在东北财经委员会内,成立计划委员会,负责制定1949年整个东北地区国民经济建设的初步计划,并使之成为全区计划经济的领导机关;(2)在东北行政区一级的工业、农业、军需、铁路、交通、商业、财政、银行各部门以及所属系统之内,成立计划处或计划科,专门负责计划工作;(3)在各省及大区直辖市的财经委员会内,设立计划处,专门负责该省、市区域内的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