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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原来我们都不曾忘记-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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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心跟着凉了。母亲一直依赖着的希望没有了,她的心会不会就此沉进谷底呢?

结果完全相反,母亲的做法让我们所有人都感到惊讶。一辈子没跳过舞的母亲,让我们替她报名,她要参加秧歌队!

穿着大红大绿的母亲,样子很滑稽,扭起的秧歌也很生硬,但不管在晨曦里,还是夕阳下,我看到的母亲都是最美丽的。我知道,母亲不仅仅是为她自己活着,她在为她的亲人们活着,也为那些“辛德勒名单”上的病友们活着,就像杨姨一样。哪怕让她们多活一天,都是一次成功的拯救。

病情又一次严重的时候,母亲虚弱得很,额头上沁着大颗大颗的汗珠。这个时候,母亲的手机响了,我们知道,肯定又是病友打来的。母亲颤巍巍地接过手机,看了看那个电话号码,马上示意我们静下来,然后清了清嗓子,用比平常高了八度的声音对着电话欢快地喊道:“喂,老姐姐,你好吗?我啊,我好着呢,刚刚扭完秧歌,你看把我累的,气喘吁吁啦,哈哈……”

我们含着眼泪听着母亲在病床上撒谎。我们知道,杨姨走了之后,母亲终于成了那堵生命的墙上,那一块最坚强的砖。

你记住了谁的名字

◎马国福

在一个饭局上,一个食客说,他曾经和市长吃过一次饭,而且握过手,当时紧紧地握住市长的手,手心都出汗了,紧张又激动,心狂跳不止几乎要迸出胸膛了。顿时,饭桌上的人羡慕不已,一个劲地夸他荣耀。我问他:市长记得你叫什么名字吗?他不太自信地说:应该记得吧。

我说:我不认识市长,市长离我太遥远了。我和我们楼下买烧饼的、修自行车的、送纯净水的很熟,我记得他们的名字,他们也记得我的名字。每天上下班见了面,彼此热乎乎地叫着名字打招呼问好。

在座的各位有些不屑一顾,说:这有什么好记的?

我知道,我的话有点逆耳,让他们听了不舒服。在他们眼里,我所关注的人,像一粒沙,根本无关紧要。世俗的标准已经在他们眼里打上了标签,很显然,对他们而言,精英的名字才是值得记住的。

曾经,刚到新单位,有一天门卫收发报纸的一个小伙子来送信件。他出门后,我问同事,他叫什么名字?同事有些惊讶,说:问这干啥?我也不知道。他这么胖,就叫胖子好了。

说来很惭愧,我记性不好,也经常记不住人的名字。有一天下午,天突然下大雨,下班后,我没有雨具,站在单位大门口张望,犹豫着打的还是等雨后再回家。

门卫看到了我,他叫我名字,说:我这里有雨衣,你带回家吧。我晚上值班不要雨衣。让我窘迫的是,我叫不出他的名字,叫了他一声“胖子”表示感谢。他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热情地自报姓名。我穿上他的雨衣,准备回家,他说:你来了几天,我就记住了你的名字。此后,你经常收到报刊、信件、稿费,真不错。我故作谦虚地说:哪里哪里,写着玩呢。

末了,他有点不好意思,似乎欲言又止。我问:你还有什么事吗?他回答说:请你以后不要叫我胖子好吗?叫我小×,或者直接叫我的名字好了。我的脸红了。

机关里有几个勤杂工,每天上班比别人早,等我们上班后,她们已经将楼梯、垃圾桶收拾得干干净净。机关里上班的人不论年龄大小,平时遇到她们叫小刘、小李、小赵。我估计知道她们名字的人不会超过一半。她们的名字被自己简称的姓氏代替。我曾仔细留意过,她们每天分两三次更换机关卫生间里的手纸、洗手液、垃圾桶。这让我很感动。可一想到有很多人不知道她们的名字,这多少让我有些悲凉。

在一个单位,很多人把领导的家属、朋友的名字烂熟于心,就是记不住一个默默在背后为他们服务的普通人员的名字。我深深地思考过这个问题,这不仅仅是简单的尊重不尊重的问题,而是一种文化现象。

如果说人的姓名是一顶帽子,那么他的尊严、人格首先由他的姓名所凝聚。记住一个人的姓名很容易,只是我们不屑于记住或者不愿意记住。原因很简单,在这个普遍功利的时代,对我们而言,与自己最密切的人往往是与我们有利益关系的人。我们习惯于眼睛向上,脑袋向上,是因为奴性的思想已很微妙地渗透到我们心灵的每个角落。上望,我们才有可能分到一杯功利的羹,沾到一点权势的光,靠到精英的一点边。似乎我们或多或少与“上”与“精英”有关了,我们自身才有了被他人“上看”砝码和分量。这实在是荒谬、幼稚。

不错,这个一天天美好起来的世界,很大程度上由一些精英所驾驭左右。他们的名字被大众牢记在心,仰望、崇拜、追随。可我看到的现实是,有许多人连给自己送水、送报、送菜等从事所谓“底层”工作的人的名字都记不住、不屑于放心上。这真是一种病态的价值趋向。说重一点,这是功利人格的沦落;说轻一点,这是个人素养的霉斑。

记住并念出一个人的名字,不仅仅是嘴里无足轻重的一口气,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尊重,一种平等人格的风度。就像洒香水,你自己身上洒上一点,不经意间和别人擦肩而过,他们的身上也会沾上一点。

我想说的是,那些微尘一样默默在我们身后或者不远处低头、弯腰、屈膝忙碌的身影,被我们忽略名字的人,是一把丈量活在这个尘世众生人格高度的卷尺,也是揣摩这个时代世态炎凉的温度计。

听母亲讲父亲的故事

◎郝冒新

从小母亲就常给我讲父亲的“城南旧事”,这些故事让我了解了别样的父亲。母亲给我讲的最多的是父亲儿时的那些事儿。父亲兄弟姐妹多,遇上大饥荒那年,家里僧多粥少,父亲常饿着肚子去上学。一天,面黄肌瘦的父亲被饿得够呛,拖着沉重的脚步往学校的方向走,经过一户人家时,那家女主人叫住了父亲。父亲抬起头来发现那是一位有点胖的中年妇女,她让父亲等一下,自己就转身进了屋子。不一会儿她就拿着一张黑黑的煎饼出来了,递到父亲手上说是给父亲吃,父亲连忙道谢之后就大口吃了起来,那女子笑吟吟地看着父亲。母亲讲到这段的时候,父亲常在旁边补白道,那张红薯做的煎饼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煎饼了。每当这时我和母亲的心里都会隐隐感到疼痛。母亲讲父亲上中学的时候,总是会讲到父亲在放学后还要去割草喂猪,挣工分。一学期下来,父亲挣足了学费还有剩余,但父亲向祖父要求给他买一支圆珠笔,却一直未能如愿,父亲至今还耿耿于怀。

父亲初中毕业就早早地踏入社会了,一开始就干赶驴车拉石子的重体力活。父亲年轻时吃过很多苦,因而我很幸福。无论向父亲要什么,只要父亲能做到,绝对二话不说让我如愿。我说要买支笔,父亲给我买两支。他常对我说,我当时没能上好学,你要努力为我争口气,完成我未完成的愿望。当我十几年寒窗苦读后,终于收到大红色的大学录取通知书时,父亲的眼睛湿润了。父亲紧紧地抱着我,我看到了父亲欣慰的表情,而父亲的胡须扎疼了我的脸。

再后来,我听到了苏芮的那首《酒干倘卖无》,当她唱到“假如你不曾养育我,给我温暖的生活,假如你不曾保护我,我的命运将会是什么?是你抚养我长大,陪我说第一句话,是你给我一个家……”时,我的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被深深地触动了,竟不知不觉流下了滚烫的泪水。每次听到这首歌,总想起父亲,这是一首属于父亲的歌,让我想起他陪我走过的路,为我做过的事。其实父亲的爱比母亲的爱更含蓄,母亲想我的时候会直接给我发短信,告诉我她想我了。而父亲想我,我只能从母亲的口中得知,父亲又一次一整夜翻来覆去地睡不着了。

每年我过生日,父亲总是给我买一个大大的鲜奶蛋糕,而父亲却连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生日。因而我们家把父亲的生日庆祝定在了每年的父亲节。今年的父亲节,我想给父亲买一个电动剃须刀做生日礼物,告诉他胡须长了别忘记刮。不然下次我们父子相拥时,父亲的胡须又要弄疼我的脸了。

人生若只初相见

心一热,天就蓝了

◎李丹崖

吉姆一直有个坏毛病,那就是怕冷。只要是吉姆感觉到冷的时候,眼就发黑,视力也就下降,这的确是个可怕的怪病。

提及吉姆的怪病,不得不说说吉姆的身世。

吉姆5岁时就死了母亲,6岁的时候,有一次,他连续发了3天的高烧,狠心的继父不光不给他买一粒药丸,还把他扔在了鱼市拐角的垃圾堆里。

清晨,一个赶早的渔民在臭气熏天的垃圾堆里发现了奄奄一息的吉姆。渔民一边骂着哪个丧尽天良的家长,一边迅速地抱起吉姆向医院奔去。

在渔民的帮助下,吉姆捡回了一条命。但是,也落下了病根,只要是一吹冷风,吉姆就会感觉到天旋地转,两眼发黑,如果得不到温暖,他还会一头栽倒在地上。渔民把吉姆收在膝下,并把吉姆照顾得无微不至,出海打鱼这样的活自然是舍不得让吉姆去的,吉姆一个人待在家里,好不快活。

吉姆10岁的时候,由于整天和街面上一些小混混搅在一起,成绩差得一塌糊涂,没过多久,他就辍学了。

渔民一直把吉姆当成掌中宝,一个巴掌也舍不得打他。后来,在吉姆18岁的时候,加入了当地的黑手党,经常干一些让人胆战心惊的事情,附近的邻居见了他,也都躲得远远的。但吉姆是个孝子,不管渔民夫妇对他多么严厉地管教,他一动也不敢动。吉姆知道,在自己面前的这对夫妇是救过自己命的人,对于这样的人,哪怕是他们把自己杀了,自己也没有丝毫怨言。

20岁那年,吉姆从镇上来到了城市。他想按照父母的吩咐,在那里找一份工作。

逃脱了渔民的管束,吉姆像出了笼的苍鹰,更加的肆无忌惮。由于有在镇上的黑手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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