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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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物种的界限,穿越时间与空间,格林还清楚记得,在他孱弱幼小时代人类中的亲人。
突然,格林眼神大变,前进的脚步明显滞涩下来,好像有什么东西从他的脑海深处猛然浮现,这儿时记忆的砰然撞击震得他如梦初醒,浑身的狼毛都激动得奓开来。他一个急刹车,烧鸡也不抢了,掉转狼头就扑向亦风!错愕中,格林直接撞入了亦风的怀里,粗大的狼尾巴疯狂地摇摆着扫起一地的枯草,迫不及待的热情舔吻让亦风几乎透不过气来!格林每一根竖直的狼鬃都不顾一切地狂热颤抖着,俯首帖耳,吱吱依恋的叫声热切地传达着他久别的思念!这还不过瘾,格林干脆一个翻身躺下来,撒娇地使劲扭动腰肢翻滚着,两只前爪亲昵地抱起亦风的手掌放在他仰面朝天袒露的肚子上,如同儿时一般祈求他的爱抚。于狼而言,这是最顶级的欢迎仪式!
亦风感动极了,抬头努力眨着蓄满热泪的眼睛,使劲抚摸这阔别已久的野孩子。嘴里不断重复着一句话:“他还记得我!他还记得我!”男儿有泪不轻弹,似乎也再没有更好的语言能代替他此时的激动心情了。我见此情景心里也不禁颤抖起来,狼有着最丰富的肢体语言,这最单纯的感情表达比任何华美诗词都更具感染力。
是的,跨越物种的界限,穿越时间与空间,格林还清楚记得,在他孱弱幼小时代人类中的亲人,有时狼比人更记情。这份炽热的狼情让亦风也为许久不曾陪伴格林而歉疚起来。
亦风有哮喘,加上初到草原的高原反应,暂时不适合在野外过夜。一个多月的“野战”告一段落,我和格林也急需休息。商量了一下,我们决定暂时回獒场休整一段时间。我本想把遇见野狼的事告诉亦风,又怕他多余担忧,就忍住了。
帮我收拾帐篷时,亦风还在回味重逢瞬间的情景:远远呼唤的那会儿,格林是隐约感到那声音耳熟的,但他离开亦风时正值成都盛夏季节,亦风的穿着很单薄。如今亦风来到严寒的高原包裹得像粽子,兼且捂着帽子戴着手套,等到格林循声跑近了,一时无法将这“粽子”与记忆中瘦削的亦风联系起来,所以神情漠然没太大反应,等到擦肩跑过,那熟识的父味顺风袭来,他才骤然将亦风从记忆深处挖出来,赶紧回头认亲!
亦风长长地叹口气说:“其实别说是他了,就是在我的记忆当中,格林仍旧是当初那个调皮捣蛋让我一手就能握住嘴巴的小绒球,转眼他就长成大狼了,若不是你领着他,若不是这名字的维系,在草原上碰到,我绝不会认出他就是咱们的小格林。”亦风用手比画了一下:“当初就那么小一坨。我把他抱在怀里翻开肚子揉来揉去,好像都还是前两天的事情。”
我笑道:“你现在也可以把他揉来揉去啊!”
“免了吧。”看着眼前把烧鸡骨头嚼得咔嚓脆响的大狼,亦风还是难以适应地摇摇头。
我们把帐篷和所有东西都扛回了车里,亦风抽出一长根香肠让格林大吃特吃。这次他带来半车的压缩饼干、方便面、香肠、肉脯……亦风的到来让我精神上为之一松,疲惫感劈头盖脑地砸了过来。亦风开车把我和格林送回獒场的路上,我抱着格林睡着了。
开着开着,亦风突然把车停了下来推醒我:“快看,那是什么在跑?”我定睛一看,好几只麻灰麻灰的野兔,如果不跑动还真不容易发现他们。我拿出望远镜套住兔子细看,有一只钻进了兔洞!还有一只在草地上跳来跳去啃草。我心里一喜,先别打草惊兔,回獒场养足精神,明天就带格林来。
刚回到獒场,格林就迫不及待地找森格和风雪去了。
第二天清晨,“哗啦哗啦”一阵爪子刨窗声之后又是咚的一声响,亦风烦躁地翻了个身,抓被子蒙上脑袋迷迷糊糊又睡过去,直睡到十点过,亦风才再次被一阵嬉闹声吵醒,他揉揉因为高原反应而涨痛的太阳穴,起身向窗外望去:草地上,格林、我和三只大藏獒正在一起翻来滚去地玩耍着。太阳照得藏獒黑亮的皮毛黝黝生辉。格林兴高采烈地张着大嘴蹦来跳去,舌头快活地挂在嘴边,他蓬松厚实的冬季皮毛已完全长成,颈背的狼鬃在奔跑中极富动感。我在狼獒群中一会儿被风雪扑倒,一会儿又跟格林一起合力把森格掀翻在地,嘻嘻哈哈玩得不亦乐乎。亦风嘴角泛起笑意,他眯起了眼睛,把窗帘拉开一点欣赏眼前的美妙景致。
我伸腿跨过森格的后腰,趴伏在他宽阔的后背上,双臂轻轻环过森格的脖子,让我的体重尽量均匀分布在他身上,然后小心翼翼地把双脚抬离了地面。呵呵,森格驮起了我,但刚走了两步就趴下耍赖了,这家伙!我有点怀念从前的头獒皇帝,他能像匹小马一样驮着我走上一大圈呢。
这时候,森格发现了躲在窗子后面的陌生人亦风,一跃而起朝他狂吠起来,紧跟着风雪和红眼睛也饿虎抢食一样扑向窗口。亦风手忙脚乱地关窗,藏獒们通红着眼睛,以排山倒海之势撞得窗户咣当直响摇摇欲坠,仿佛脆弱的小板房都要被他们推翻一般。亦风连退几步跌坐在床沿上,格林也挤在其中凑热闹,他就喜欢瞎起哄。
我拽着藏獒们的耳朵把他们巨大的脑袋推开,扒开窗户笑道:“没事儿,几天就熟了,别看他们个儿大,实诚着呢。”
看着狂叫不休的藏獒,亦风心有余悸:“你快进来关上窗,格林我不怕,藏獒我还是怵得慌!”
我挤开拥上来捣乱的格林和藏獒,翻窗进了屋子,回身把探进来的大脑袋们一个个推出去,关上窗子笑嘻嘻地坐在亦风旁边。亦风可不愿意挨着我:“野丫头,换衣服去,满身的藏獒口水。”
“有他们的味道,他们才喜欢呢!”我翻开包袱找出棉袍,又顺便掏出一小块饼干和一块黑糊糊的东西递给亦风。看他拿在手里仔细端详的样子,我神秘地扬扬眉毛:“尝尝!是风干肉!”
亦风用牙齿撕了一小块肉条就着饼干嚼了起来:“嗯,挺香,有点意思。”他突然想起什么,嘴也不动了:“你还没洗手吧!”
“呵呵,要嫌就别吃,这里没那么多讲究,缺水,你以后就知道了。”
“缺水?不可能吧。”亦风叼着肉嘀咕,他无论如何没法把中国最美的湿地、黄河的源头与“缺水”一词联系起来。
“是的,缺水。缺少可用的水。你别看獒场外面就是河,那水之浑浊比你喝的咖啡还浓。快吃吧,吃完咱们就出发。”我边裹上棉袍边说。
亦风点点头,知道我要抓那窝兔子去了。他嚼下最后一口风干肉和饼干,拎起窗前地上的暖壶倒水喝,顺脚踢踢暖壶旁边的石块:“哪儿来的石头啊?”
我伸脖子一瞅,乐了:“那是格林的Morning Call,给你也来了一块儿?”
“Morning Call?叫醒服务?”亦风越听越迷糊,拿着电动剃须刀边刮胡子边捡起石头,顺手拉开一条窗缝把石头扔了出去。猛然间,一个大狼头从窗底下跳将上来,一口叼住亦风的衣角,使劲往窗外拖。亦风“啊”的一声旋即反应过来是格林,马上调整记忆中格林的大小转换情绪:“坏小子,吓我一跳,在这里埋伏着呢。”
“他平时都爱守在窗外。这会儿想拉你陪他玩。狼的玩性大着呢。”我笑着整理厚重的棉袍,拉下右边袖子系在腰间。
格林认同的眼光忽闪忽闪继续“邀请”着,看着格林的大长嘴,亦风搞怪劲儿上来了:“小子,多久没刮过胡子啦?”伸手握住格林的狼嘴,拿剃须刀比画着,格林吓了一跳,赶紧退出窗外。亦风趁机关窗。格林失望地哼哼了两声,趴在玻璃外面看。
“你看他像不像小时候被关在阳台上的感觉?”亦风总是在和格林小时候做着对比。
“不一样了,现在他那一面拥有更广阔的天地,我们才是被关起来的。”
“对了,我昨天就想问你,他脑门儿上的疤是怎么回事?跟二郎神似的。”亦风隔着玻璃仔细端详格林。
“那是他小时候撞铁笼子留下的,以后慢慢跟你讲。”我充满怀念地笑望格林,“准备走吧,让他留下跟森格叙叙旧。今天就咱俩去。”
亦风这才注意到我的装束,笑道:“你还真像个藏族姑娘。”
第28章 别把小狼不当猛兽
据说兔子的视力有个缺憾,他们的眼睛长在两侧,中间隔了一个宽阔的鼻梁,就像人用一只手掌覆盖在鼻梁上产生的视觉感受一样,前方正中是个盲区。所以兔子也必须偏头侧目才能看见正前方的东西。由此想来,《守株待兔》的故事或许就是由于疾跑中的兔子看不见正前方出现的树桩而发生的“交通意外”。格林有一次抓住野兔,也是从正前方发动突袭,而那兔子还来不及侧头看就被格林一口拿下。不知道那次是不是巧合。
野兔的第一天敌是鹰,所以他们每次出洞首先会站起来警惕空袭。野兔的第二天敌是狼和狐狸,他们会竖起耳朵,并偏转脑袋分析地面的风吹草动。随后清理一条快速逃生的通道,野兔喜欢走他们清理出来的老路。我看准野兔的必经之路,悄悄丢下一把新鲜菜叶。我并不停留,拉着亦风回到了车上。接连三天都如此,只丢菜叶不抓兔子,带着望远镜,每天早中晚各去看一次,摸清野兔活动的时间规律。在这枯草季节,嫩绿菜叶对野兔的诱惑极大,虽然野兔狡黠机警,但几天的食诱,足以让他们放松警惕。把菜叶扔得一天比一天离兔子洞远,引诱兔子“出远门”可以为格林赢得更长的追击时间。有我帮忙,格林的成功率会大得多。
第四天终于要下手逮兔子了,亦风从没见过格林狩猎,很想把这过程记录下来,并一再保证摄像机没有快门声,不会惊扰猎物。
我们和格林一起往野兔出没地进发。我远远看见草丛中似乎有野兔动静,就赶紧停下,转而向左绕行到另一侧下风处,轻声嘱咐亦风原地留下不再跟随我和格林,亦风看看四周几乎纹丝不动的草叶,压低声音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