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宫情谜-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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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抱怨。妳会活下去的。」
「她叫你『长官』?老天,迪伦,你要求所有手下都叫你长官吗?」
「没有,只有这个女人。那让我觉得了不起。」
「他在撒谎,」她突然睁开眼睛。房里的光线微弱,松了她一口气。「他把每个女人都带到健身房去,在地板上摔一顿。『长官』是我自己叫他的。我希望能藉此让他有责任感、有罪恶感。」
「我不觉得有罪恶感。我送妳回家,难道还得保护妳进屋子?检查所有柜子而且看看床底下?也许从现在开始我会这么做。妳是个麻烦精,蕾琪,专惹大麻烦。」不过他的语气带着罪恶感。她想告诉他别说笑了,但他抢先说:「这位是特别探员昆詹姆,我们是一路相扶持的好友。」
「你说得好像我们就快退休似的,迪伦。嗨,薛小姐。」他握住她的手。
「你也叫他迪伦。」他的手强壮有力,指腹长着粗茧。她在迪伦手上看过一些白色的疤。他说是削东西割伤的。削什么呢?
「你是莎丽的丈夫?」
「是啊,她是我的,那个瘦巴巴的小泼妇。我告诉妳,薛探员,我不喜欢这种事。妳显然已经成为标靶,我们得查出原因何在。」
「我们都不喜欢这样,詹姆,」迪伦说。「放心,我会查个水落石出的。」
门外一阵骚动。詹姆眉毛一挑。「大概是我的莎丽来了。你安排在外面的警卫显然起不了什么作用,迪伦。」
「的确是。」一个大约和蕾琪同龄的美丽女人走进病房。褐发蓝眼,纤细的身材在两个男人身边显得格外娇小。不过她看起来一点不像个瘦巴巴的小泼妇。
「嘿,莎丽,这位是薛蕾琪,就是原本要找妳帮她布置屋子,后来自己找了室内设计师——昂贵的那种——把她骗得团团转。」
一只轻柔的小手抚着蕾琪的额头。「妳真的把迪伦给吓坏了。我看见他和妳讲电话,只见他脸色一阵青一阵白,话筒一丢就冲出了俱乐部。莉莉小姐以为他急着去会情人,至于酒保方兹则摇摇头。说迪伦偶尔也该喝喝啤酒,会让他成熟稳重些。保镖马文却说他很高兴迪伦没有喝酒,说他从来没想过要当迪伦的保镖。」
蕾琪说:「我真想和他们见见面。迪伦说他常常去替詹姆捧场。」
「噢,当然不只如此,他——」
「好了,莎丽,」迪伦毫不客气地打断她。「蕾琪看起来好像就快滚下病床。咱们让她好好休息吧!」
一小时后,他躺在一张护士为他准备的小窄床上,聆听着蕾琪均匀的呼吸声。门外仍由克莱姆探员看守着。她呻吟了一声,立即将他吓得弹下床跑到她身边,却发现她还熟睡着。他站在那里看她苍白着脸,头上绕着绑带,臂膀上插着静脉注射管,她不安地翻转着,紧握拳头,口中喃喃念着什么。他不喜欢这样。为什么那家伙要她谈关于锺麦林的事?没有道理啊!如果杀害贝琳的凶手是她的某个家人,那么那人要她别插手这事的确有道理。但是为何他——或她——要雇人来告诉蕾琪,麦林是无辜的?他轻触她紫青的下巴,摇了摇头。
他重新躺下,手握着枪柄,静听她的呼吸声,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沈入梦中。
「我要回家。」
「别这样,薛探员,再休养个一天对妳比较好。医护人员都喜欢调查局探员住在这里,会让他们觉得自己很重要。啊,再加上一点优越感,因为他们好端端站着,而妳呢,却躺着。」
「这一定是你编出来的,柏医生。早上替我打针的护士对我温和得很。所幸不是打在屁股上,谢天谢地。听着,柏医生,现在已经下午四点了,从上午九点钟我就开始数绵羊直到现在。我的状况好极了,只有一点点头痛,其它都没问题,连头部伤口都没感觉了。拜托,柏医生,让我回家好不好?」
「咱们再聊一会儿,」他说。「噢,对了,妳可以叫我奈德。」
她起身坐在床沿。「我需要衣服,奈德。」
「穿上袜子。我已经替妳准备好衣服了,蕾琪,」迪伦笑着说。「奈德早就警告我说妳可能会吵着要出院。」
她低头望着自己光溜溜的脚。「我连袜子都没有,只有这件薄薄的院袍,背后还开了个大洞。」
迪伦笑着说:「如何,奈德?需要我帮你摆脱掉她吗?」
「她是妳的了,老桑。她会没事的,只要再休息一天,加上几颗止痛药。」他将药瓶交给迪伦。
「谢谢你,柏医生。迪伦,请把衣服给我,然后送柏医生出去。」
「遵命,女士。」
迪伦在门外等候,边和克莱姆探员谈话。
当她出了病房,迪伦抬头打量她。「不错,嗯?」
他给她带了件深绿色丝质短衫、牛仔裤、蓝色运动外套和一双低跟皮靴——她只穿过一次的。她喜欢这身装扮,但她自己绝不会这样搭配,因为看起来太过——
「妳看起来很体面,薛探员。」克莱姆说。
「是啊!」迪伦说。「而且可爱。」
「一个探员应该看起来干练而且可靠。我要回家去换衣服。」
「头上一圈绷带,无论如何妳都上不了干练名人排行榜。最好是保持可爱就够了。」
「我要回家,长官。」
「克莱姆,谢谢你担任守卫。」
他们扶她坐着辆轮椅下楼。
「妳准备好上车了吗?」
她呆瞪着一辆艳红的保时捷。「你的?」
「没错,是我的车。」
「你怎么可能塞得进那辆小车?」
他格格笑着说:「我就是可以。」然后替她开车门。
他真的坐进了车座。「太棒了!」她说。「道格有一辆一九九○年份的九一一型保时捷,每次我开那辆车子总是拿到超速罚单。」
「妳若不当心就会这样。好啦,蕾琪,妳现在还不能回家。」
「我必须回去,我的盆栽需要浇水——」
「詹姆会替妳的盆栽浇水。他对植物很有一套,也许他还会唱歌给它们听呢!莎丽说她真希望他养的那些非洲紫萝兰能够爬上床和他们一起睡。别担心妳的盆栽。」
「那你要带我去哪里?庇护所吗?」
「不是的。我要带妳和我一起回家。」
第十三章
「没有人跟踪我们,没错,我知道妳也在注意。暂时忘了坏人吧!妳认为我的简朴小屋如何?」
「我一走进这屋子就完全忘了怕人跟踪这回事了。我从没见过这样的房子。」她举起手来挡住脸。「好亮啊!」
这屋子不像一般的双层住宅。它有着大片透光的雕梁天花板,所有墙壁漆成淡奶油色。家具是灰棕、金色和褐色系。橡木地板上铺着色彩柔和悦目的波斯地毯。一段螺旋式橡木楼梯竖立在屋子一角。
「迪伦,」踏进屋内之后她第一次转头看他。「我的公寓比起这房子简直就像马厩之于凡尔赛宫。这地方真不可思议,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房子。你真是深藏不露呢。噢,糟糕,我有点不太舒服。」
她没有呕吐,感谢老天,只是倒在一张柔软的淡棕色皮椅上,闭起眼睛,艰难地吞咽着。他让她将双腿放在一张同色的皮脚凳上。
「妳需要吃点东西。不,妳需要休息。但是首先我要拿水给妳喝。要不要吃点咸饼干?每次我的亲戚中有人怀孕,我的芬雅姨妈总喜欢喂她们吃咸饼干。妳认为如何?」
她翻个白眼,叹口气。「我没有怀孕,迪伦,不过,吃点咸饼干是不错的主意。」
他拿了条金色松绒毛毯盖住她全身,然后进了厨房。她还没看见厨房,不知道它的天花板也跟客厅一样是两层楼高。
吃完饼干,喝了点水之后,她说:「我想调查局一定给你太多薪水了。你可以将这地方对外开放然后索费。」
「我很穷的,蕾琪,这屋子是从我祖母那里继承来的。她是个艺术家,画水彩和胶彩画。」
「她是专业画家吗?她叫什么名字?」
「艾莎拉。」
她瞪着他,眉毛一抬,惊呼:「你一定在开玩笑,」她说。「你是说艾莎拉是你的祖母?」
「是的,她是我母亲的母亲,一位可敬的老太太。五年前她去世时是八十四岁。她说她该走了,因为她手指的关节炎非常严重,没有办法再握画笔。我说她的天赋不在她手中,而是在她心中。我要她别再抱怨,要开始学习用牙齿咬笔杆。」他微笑望着一幅初开的兰花。「我以为她会揍我一顿,可是她大笑起来,开怀的大笑。她又活了一年,并且用牙齿咬画笔。」他永远忘不了第一次见她嘴里衔着枝画笔的情景。她看见他,因微笑起来而几乎掉了画笔。那是他生命中少有的快乐日子。
「那么你是艾莎拉最疼爱的孙子?所以她将这幢位于华盛顿市中心的美丽房子留给了你?」
「应该说她为我担心,因为我选择了调查局和计算机作为职业。」
「有什么好担心的呢?」她将毛毯拉至胸前。她逐渐感觉左耳后方开始发痛,甚至连数周前被锺麦林割伤的臂膀也疼了起来。
「她担心我的艺术天赋被工作和计算机给埋没了。」
「原来这地方是用来启发你的灵感的?用来让你和祖先的艺术基因取得联系的?」
「是的。妳的脸色发青,蕾琪,妳该休息了。妳想呕吐吗?」
「住在这里显然还没有唤醒你的艺术基因,呕吐这字眼不太美妙。我能不能在这里待一下?这里好舒服。我只是有些虚弱罢了。」
「也难怪。」他说,看她头一垂,睡着了。椅子十分宽敞,他不担心她醒来时会全身僵硬。他拿来另一条绒毛毯,他母亲织的,柔软得像丝绒。他替她轻轻盖在肩上。她编了发辫,但头发不够长,辫子上这里那里窜出一撮撮发尾。几绺发丝垂在她颊边。太阳穴上贴着的大绷带显得那么可笑,又有点可怜,因为她的脸孔苍白得可以。
她需要的是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