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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性心理学-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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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年时不但可以有上文所说的快感,并且可以有很清楚的性的刺激与兴奋,在十九世纪初年,法国和别国的作家,例如马克(Marc)、方萨克瑞夫(Fonssagrives)、佩雷斯(perez)③等等,都提出过幼年手淫的例子,男女都有,有的只有三四岁。到了近年,医学家罗比(Robie)发见,④这种刺激与兴奋的初次呈现,男子在5岁与14岁之间,而女子则在8岁与19岁之间;又无论男女,呈现得迟些的比呈现得早些的多,但14岁与19岁总是最迟的年龄了。最近,汉密尔顿医师①作过一次更精密的探讨,发见20%的男子和14%的女子,在6岁以前,性器官就会感觉到快感,女医师戴维斯,②比较男女性发育的结果,发见在11岁以前,包括11岁那年在内,男子开始手淫的有20。9%,而女子有49,1%,女子比男子多出一倍半;但从12岁到14岁,三年之中,男子开始手淫的例子,比女子的要超过很多很多。
    不过,看了这一类的数字,我们不要误会,以为一切男女孩子都有、或都可③见达氏《人类的由来》第十三与十九两章。④见斯氏文集中《音乐的由来》一文。①中国人以前说到婚姻生活的健全,最喜欢用音乐的和谐来比喻,可见是很有根据的;并且事实上也不止是一个比喻。《诗·郑风·女曰鸡鸣》篇第二章说:“弋言加之,与子宜之,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又《小雅·常律》第七章有句:“妻子好合,如鼓琴瑟。”后世又每称美满婚姻为得倡和之乐或倡随之乐,也有同样的根据。②见费氏所著《性的本能》一书。以有这一类的经验。有的男孩,天真烂漫地听从了另一个男孩的劝诱,误以为磨擦可以教阳具发育得更大,于是开始手淫,但在初期,往往阳具既不勃起,又无快感,一直要到春机发陈的年龄或将近这年龄,才真正可以接受性的刺激。所以,幼年时期,各人生殖器官感受刺激的力量是大有不齐的。这种不齐究竟有多少遗传的成分在内,是很难说的。不过就大体而论,一个血统健全的孩子。在这时期里是比较不容易感受刺激的;反之,一个不很健全的血统,或性的素质比较特殊强烈的父母所生的子女,便容易早熟,而提前感受到刺激。汉密尔顿医师的调查告诉我们,性生活③越是发轫得迟,则未来的婚姻关系越见得比较美满。
    如果我们离开了限于生殖器官部分的性现象说话,我们的题目就要复杂得多。逾越这范围以外,我们就不免碰上精神分析派所论的“性欲”或单单一个“欲”字(libido)①。在这派学者最初创论的几年里,他们曾经遭到强烈的抨击,因为他们认为一个人在婴儿时和童年时,也未尝没有性欲的表示;事实上这种抨击或反对的论调到今日也还没有完全消灭。不过我们如今承认、赞成与否,要看我们对这个欲字究竟作什么解释,下什么定义。像许多弗洛伊德派的名词一样,这名词的采用是不很满意的,其中不满意的原因之一是:它就是英语中“淫荡”(libidinous)的词根,在习用已久的人不容易加以剖别。弗派以外的著名的精神分析学者,如容格(Jung),事实上又把libido 一词所指的欲和特殊的性欲完全分别看待,认为这种欲是一种广泛的“精神的力”,相当于法国哲学家柏格森(Bergson)所称的“生命的驱策力”(法文élan vital,英文vital urge)。有的人愿意用这一类的词来指一般的生命的力,而不愿意用libido 或欲这个词,因为此词总不免和特殊的性欲相混。弗氏自己对于此词的见解以及此种见解的演变也很不一贯。在他那篇很发人深省的论文《欲的幼稚时期的组织》(InfantileOrganizationof the Libido, 1923)里,他自己说在有一个时候,所谓欲,所指与所申说的是生殖器官发育以前的那种组织,不过后来他又承认儿童时期的性欲与成人的性欲很相近,似同样可以用这个欲词来代表。不过他又继续说,就在幼稚时期的组织里,阳具所占的依然是一个原始与基本的地位。
    据弗氏的见解,儿童时期所认识的生殖器官也只有阳具一事,其他则是惘然的。同时他又说到所谓“生殖器官前期”的一个时期,并且肯定地说,“一直要到春机发陈的时期,性的两极在儿童的认识里才分化而成阴阳男女”。
    一部分弗氏著作的读者,在这一类的议论里,不免发见一弱点,就是弗氏的理论失诸过于笼统;在这样一个由大量个人集合而成的世界里,各人有各人的遗传,对于身外的环境,又各自有其反应的方式,这种过于概括的说法是不相宜的。不过,在弗氏的见解中心里,性的两极分化既需到春机发陈时期方才完成,而就一个寻常的人而言,“性欲”又需建筑在这种两极分化之上,则弗氏的用到欲字或libido 一名词,事实上也不值得我们大惊小怪了。总之,弗氏的名词虽有问题,其名词所指的事物则我们大体上总可以承认。我们不妨同意另一位分析派学者琼斯的见地,就是把人生的性的活动分成“初始的快感”和“归宿的快感”两路,而把“春机发陈以前的种种表现都归作③中国演小生及旦角的伶人必用假嗓来歌唱,此种假装到了春机发陈的年龄便十有八九不能维持,叫作“倒嗓”。可供参较。①见冒氏所著《性爱之研究》一书。初始的快感一路”。②例外尽有,大体上这见地是不错的。
    弗洛伊德对于欲或libido 的见解,如果在开始的时候,就采取他后来在1925 年出版的《自我与一己》(Das lch und das Es)①一书里的立场,当时攻击他的论调可能就不至于那么多了。在这本书里,他就不大用到这个名词,似乎多少有些摈弃的意思,同时却把“自我”和“一己”的关系阐述出来,“一己”所指的我和许多附带的情绪,多少是蒙稚的和不自觉的,而“自我”所指的我,多少是自觉的与理智的,并且是和自我以外的世界更有亲切的反应关系的;自我之我自然是后于一己之我,并且是从一己之我中逐渐蜕变而来,而终于成为一个分立的东西。弗氏自己说,这样一个看法大体上和寻常一般人所接受的见地很相吻合。
    我们把儿童的活动作一番广泛的观察之后,我们似乎可以发见,此种活动中,通常占有原始与基本地位的,实在不是儿童的阳具,这和弗氏所见不同,而是很出乎意料之外的(和婴儿生活接触最多的人,大多数会告诉我们,占有这种地位的是大拇指和脚趾,而不是阳具);即使有少数以阳具做最先注意的对象,那最初也往往是由于好奇心的冲动(弗氏自己即有此说),无关紧要。不幸的是,有的母亲不免加以申斥,面一经申斥,这种对象便不免在婴儿的心理上留下更深刻的印象,见得更特殊的重要。阳具、手指、脚趾,原是儿童身上最“奇特”的部分,最可以供它玩弄的部分。玩弄的结果可能引起愉快的感觉,不过就大多数的儿童说,可能认为足以发生性感觉的事物似乎还并没有集中到生殖器官的领域以内。换言之,它们是一些门槛上的性感觉,逗留在性领域的边缘上,其在成人,便应是一种引进到真正的性感觉的一种准备的感觉(因此,倒也未始不是恋爱艺术的一个正当的部分)。总之,儿童与成人在这方面的区别是很清楚的,儿童的感觉虽也是愉快,大抵并不逾越性领域的门槛,而成为真正的性感觉。
    这一类的现象最先发见的地方通常是在嘴的部分。这是可以想象得到的,因为嘴是吸食乳汁的,嘴唇的感觉又是极端的敏锐,当其和乳汁所从出的母亲的乳头发生接触之际,在婴儿势必感觉到极度的愉快。口部到了成人时期既然是一个发欲带,有如第二章第三节中所述,则其在婴儿时期,大概是在性领域门槛上的一个快感的中心,是很合情理的一个推论而不足为奇的。婴儿吸不到乳头的时候,或已过哺乳时期的较大的幼儿,又往往喜欢吮咂大拇指,①这种行为显然也可以供给一些快感;一部分观察家甚至认为此种行为,对于先天②不很健全的儿童,不妨算作一种手淫,并且可以从此引进到真正的手淫。许多别的观察家虽反对这种推论,但无论如何,这是一个②霭氏所指通常以为最富有性感的音乐是歌剧家瓦格纳的《特里斯坦》(Wagner’sTristan)。①参看《诗·周南·关睢》第四、五两章中“窈窕淑女,琴瑟友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诸句。①江南迎神赛会时,必于高竿上扎扮戏剧,由多人抬之而行,叫做“抬阁”;每一抬阁也必有一个乐队随行,叫作“抬阁锣鼓”;有人说这种音乐是唐代则天皇后发明的,她和张昌宗奸通时,即用此种音乐伴奏,确否当质之熟悉唐代掌故的人。②译者记得美国心理学家霍尔(O。StanleyHall)的《青年》(Adoles…cence)一书里有一句最有趣的话,大意说:“一只不会唱歌的小鸟,到了春机发陈及求爱的年龄,也总要唱几声!”当时同学中有一位朋友又正好做了这句话的一个证明。他并不是一个爱好文学的人,但因为正当求爱的年龄,而同时也确乎追求着一个对象,他忽然做起白话诗来。后来这位朋友学的是商科,目前在商界也己有相当的地位,这白话诗的调门却久己不弹了。在男女儿童中相当流行的现象,甚至于在呱呱堕地以后便尔开始的。
    口部的一个中心而外,第二个出现的中心大概是肛门的部分了。如果平日大解的行为很自然,很顺利,而并没有秘结或其他抑制的情形,则肛门部分成为快感中心的机会便不多。否则,排泄的行为势必引起一种通畅与愉快的感觉,而日久就可能成为一种习惯;肛门的终于发展为一个发欲带,就是这样来的;其发展的可能与发展的程度虽次于口部,但其不失为发欲带则一。
    一部分的精神分析派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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