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父 正文+番外完结_作者:尼罗-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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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此时,杂种已然将陆雪征逼到擂台角落处,飞起右脚踹向了他的腹部。
观众们对杂种的威力十分熟知,如今见到此景,立刻预料到了陆雪征的悲惨下场,不禁一起惊呼起来,叶崇义一口气提到胸口,也登时变了脸色。哪晓得就在杂种那只脚已经踢到半路之时,陆雪征却是猛然侧身,向前一把搂住了杂种的腰,同时将浑身力气都运用到左腿上,狠狠踹向了对方的腿弯!
杂种猝不及防,一个趔趄险些就要跪下,幸而他功夫超群,瞬间便想要收回右脚撑住身体。怎料陆雪征在他那身体向后微晃之时,抓紧时机接连绊出几脚,招数和力量都运用的刁钻古怪,竟是有那力大无穷的效果,杂种到了这个时候,回天乏术,只得是随着他的力道,仰面朝天的向下摔倒。而陆雪征在他后仰之时一跃而起,捧住他的脑袋顺势向下拼命撞去。只听“咚”的一声大响,杂种的后脑勺就这样结结实实的磕在擂台台面上了!
如此一击显然是力道极足,导致杂种躺在地上怔了能有一两秒钟。就在这一两秒钟的时间里,陆雪征后退一步单脚踩住绳圈,在那粗绳的弹力下飞身向上跃起——然后仿佛一道闪电一样,他从天而降扑向正要起身的杂种,用膝盖与手肘狠狠的击中了对方的胸膛!
整齐的“喀吧”声响起来,杂种发出了凄惨的哀嚎——他的肋骨,几乎是所有肋骨,都被陆雪征打断了!
台下立刻起了惊惶的喧哗。叶崇义兴高采烈的大喊了一声,他就知道陆雪征是个好样的!英雄!
半死的杂种口鼻喷血,被人拖了下去。陆雪征孤零零的站在台上,知道自己是赢了,但是并没有自鸣得意。避开观众视线低下头去,他实在是不愿被别人看清自己的面孔。
比赛还没有完,接下来上场的拳手,是个黝黑的中国人。这人士气高昂,本来是打算要和杂种一较高下的,没想到会横里杀出一位陌生拳手,竟然在他之前打败了战无不胜的杂种。
于是他把注意力转向了这位完全不像拳手的陌生家伙,愿意和对方决出生死——黑市拳赛,不讲那么多繁文缛节,生死即输赢。
然而陆雪征已经没有耐性了,他受够了四面八方射过来的好奇目光,他想要立刻隐身消失!
铃声再次响起,观众们都发现陆雪征换了打法。
他发疯似的快速攻击那位黑皮肤的对手,用雨点似的拳头打得对方毫无还手之力。而当那拳手表现出顽强不屈的特性之时,他收起拳头,骤然飞身做出了一个力量惊人的回旋踢!
小腿准确的击中了对方的脑袋一侧。拳手哼都没来得及哼出一声,头颅已经以一种奇异的角度歪了过去。在陆雪征收腿站稳之后,他还坚持站立了几秒钟,然后才像一根被伐断根部的树木一样,颓然倒了下去。
陆雪征踢断了对方的脖子。
擂台下面沸腾起来,新拳手的出色表现完全出乎了众人的意料。而在裁判宣布了输赢之后,陆雪征并没有像一般胜者那样在擂台上张牙舞爪的示威。低头翻过绳圈跳下去,他凭着感觉把赤脚伸进皮鞋里,同时从叶崇义手中扯过自己的西装上衣,动作利落的展开向后一抖,像戴风帽一样用它遮挡住了自己的头脸。一言不发的拨开人群,他微微弯腰,快步向楼梯处走去。
叶崇义兴奋的双眼闪闪发亮,见状先是遥遥对那操纵拳赛的大老板招手做了示意,然后便带着随从紧紧跟上了陆雪征。
这一群人顺顺利利的出门见了星光。在坐上汽车之后,陆雪征把西装上衣向下一披,顺势把手臂伸进了衣袖中。沉着脸掸了掸前襟袖口,他扭头望向了车窗外的夜景。
叶崇义抬手推搡了他:“陆兄,多谢你。”
陆雪征任他推搡,并不出声。
叶崇义沉默片刻,然后凑过去,把下巴抵在了他的肩膀上:“嗳,生气了?”
陆雪征仍旧是不说话。
叶崇义无语的凝望着陆雪征的侧影,觉得对方五官标致,越端详越是英俊。把手向下伸出去,他掀起对方的长裤裤管,很好奇的去摸那小腿。
回想起陆雪征在台上的出色战绩,他真怀疑这两条腿是铁打的。然而手掌覆上去,感觉也是温暖干净的肌肤,并没有生出铜皮铁骨来。
俯身趴在了陆雪征的大腿上,他为对方系上了皮鞋鞋带。
他喜欢这样的陆雪征,或者说,就因为陆雪征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才喜欢。他不知道应该用何等言辞来形容这样的陆雪征,不过被陆雪征“压”,他心甘情愿。
然而陆雪征抓住他的后衣领,把他慢慢的提了起来,推回了原位。
叶崇义不要脸了,笑着往他身上扑:“陆兄,你是真的厉害!”
陆雪征近距离的正视了他,眉头紧皱着,眉宇间依然是萦绕着怒色。于是叶崇义探头过去,公然在他嘴唇上亲了一下——随即飞快的向后一躲,哈哈大笑起来。
“少和我疯疯癫癫的!”陆雪征这回终于开了口:“送我回家!”
叶崇义摇了头,痴迷似的笑着答道:“不,跟我回家!”
然后他挤挤蹭蹭的挪到陆雪征身边,压低声音笑道:“你不想对我报仇么?”
陆雪征很冷淡的“哼”了一声。叶崇义固然迷人,但还不至于迷得他失了心智。
“累了,改天吧!”他告诉叶崇义:“送我回家!”
叶崇义察言观色,发现陆雪征并非矫情拿捏,是真的铁石心肠了。
在离金公馆还有相当一段距离的路口处,陆雪征下了汽车。
叶崇义跟在他身边,陪着他往金公馆走。陆雪征长久的保持沉默,而在邻近公馆之时,叶崇义忍不住举了白旗,开口说道:“陆兄,我向你道歉。”
陆雪征继续前行,直到公馆院门口,他才停下脚步转向了叶崇义。
他端正而挺拔的站在月光下,对着叶崇义勉强一笑:“算了,没关系。不过你给我记住——”他用手指在叶崇义的胸前点了一下:“以后别再这样耍我,我不喜欢。”
叶崇义其实没有打算去“耍”陆雪征,尽管他曾经满怀恶意的耍过很多人,但是今晚,他只是想和陆雪征开个玩笑。
他是任性惯了,想怎样闹就怎样闹,不管不顾。所以听了陆雪征这番警告,他真是感到了委屈和不忿。
不过他有他的处世之道。压下心中失落的情绪,他乖乖的郑重点头:“哎,好哥哥,我记住啦!”
陆雪征叹了口气,换上了柔和的语调:“记住就好。”
他向前轻轻拥抱了叶崇义:“宝贝儿,我们改天再见。”
随即他一拍对方的后背,自己先行直起腰来:“好了,滚吧!”
叶崇义要笑不笑的咬了一下嘴唇,又咕哝了骂了他一句。不情不愿的转过身去,他果然是沿着来路,形单影只的滚了。
糖生活
陆雪征走进卧室时,发现韩棠已经睡了。
他没出声,轻手轻脚的洗漱更衣。因为精神兴奋,一时半会儿的不能入睡,又不忍心惊扰韩棠,所以索性披着睡袍出了门,前去书房读书看报,消遣时光。
他坐在阔大的沙发椅上,把两只脚抬起来架在了写字台边,捧着一本《姑妄言》,读的如痴如醉,不时发笑。小灰猫闻声而至,从门缝中溜进来蹿到他的大腿上,他一手摸着猫,一手托着书,感觉十分惬意。如此不知过了多久,忽然有人轻轻一敲房门,随即金小丰的声音响了起来:“干爹,您还没睡?”
陆雪征放下双腿坐直了身体:“进来。”
金小丰推开房门——他也是睡衣打扮,本来就是虎背熊腰,偏又昂首挺胸,所以越发显得高壮惊人。
陆雪征看了他一眼,随后把目光又落回了书本上:“给我揉揉肩膀。”
陆雪征在十几岁、二十来岁的时候,的确是位功夫高手,而且练得都是野路子,不为强身健体,也谈不上什么尚武精神,唯一的目的就是取人性命。
不过后来他认识到了枪的好处,在拳脚功夫上就渐渐松懈下来了。今晚毫无准备的打了这么一场擂台,他腿上还好,肩膀关节却是有些酸痛。
金小丰无言的走到他身后,抬手握住了他的肩膀,拿捏着力度缓缓揉按。陆雪征舒服的丢了书本,搂着小灰猫向后仰靠过去,专心致志的享受着金小丰的按摩。而金小丰垂下头去,就恒久的凝视了陆雪征的白皙额头。
这时,陆雪征忽然语气和缓的开了口:“明天,我换个地方住。”
金小丰一怔:“怎么?”
陆雪征略略皱了眉头:“叶崇义这个人,很麻烦,甩不脱,我又不好和他翻脸。换个地方住,我躲总躲得起。”
金小丰知道他和叶崇义是有暧昧关系的——也不像是有感情,仿佛一直都只是在胡闹消遣而已。他不明白陆雪征这话从何而来,可是对方不说,他也不好深问。
“那……”他迟疑着问道:“干爹打算去哪里?”
陆雪征仰头枕着椅背,这时就闭上眼睛侧过脸去,褐色泪痣在明亮灯光下一闪而过:“唐家。”
金小丰居高临下的俯视着他那慵懒姿态,心中忽然一动,真想把他拖起来按到地上,强行干了!
然而那是不现实的,因为陆雪征会一脚踢断他的脊梁。所以金小丰只是想想而已——单是想想,就足以让他兴奋的血脉贲张了。
翌日清晨,陆雪征果然是收拾了简便的行装,带着韩棠、李纯、小灰猫以及鲤鱼,启程前去了唐家。
所谓“唐家”者,顾名思义,是位唐姓人士的住家。此人士名叫唐安琪,是个小小军阀,在天津虽也有两处房屋,但是平日常在外县,难得过来居住。唐安琪和陆雪征颇有一点交情,特地为他腾出了一处宅院——军人之家,门前都有卫兵把守,总比普通的住处更安全。而陆雪征和他是义气之交,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