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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伏藏师-第1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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髦讣祝丫值搅怂暮斫嵘稀R月蘅蟾缬啦环涞母鲂裕词姑髦厮溃匀痪胤椿鳎�*指向怪物的胸口,熟料那大鹰样的怪物突然张口说话了——”

    丁峻和雪幽燕都在听,若是普通人听到“大鹰说话”这样的情节,都会忍不住惊呼出声,但他们两个却淡定如常,仿佛早就料到结局一样。

第九十五章 隔山杀牛神功

    方晴喘了口气,忽然长叹:“罗开大哥一生奇遇成千上万,每一次都能化险为夷,这得益于他出神入化的应变能力以及超出常人的胆识智慧。他叙述这件事时,我和大哥都在场,我们同时情不自禁地惊呼变色。这一点上,我和大哥,都比不上二位。”

    丁峻和雪幽燕相视一笑,母子有一刹那间的心灵感应。

    民间俗语说:龙生龙,凤生凤。父母的学识水平能够直接决定儿女的未来成就,这是生物遗传学的不变真理。也就是说,正因为有了雪幽燕这样的高明母亲,才造就了今日卓然不群于千万人之中的丁峻。

    “不要说了,不要说了,那半鹰半人的怪物就在上面!”还活着的那名非洲土著用半生不熟的英语叫起来。

    丁峻等三人一起望向那人,那人的五官因过度激动而扭曲变形,益发显得狰狞丑恶。

    “我看到了那怪物——不,是我哥哥看到了那怪物,我们心灵相通,就等于是我看到了。”他抬手比划,“怪物有两米高,亚裔面孔,四肢俱全,穿着古代铠甲。他的翅膀展开后,每一根羽毛边缘都带着锋刃,刀片一样,就是那些羽毛,切开了我哥哥的身体。”

    “你们是非洲喀麦隆的俾格米族人吗?”方晴问。

    “是。”那土著人点头。

    “怪不得了!俾格米族人的最大特征是世世代代同性双胞胎同时降生,彼此间全都具有心灵感应能力。”方晴释然。

    丁峻暗自赞叹方晴的反应能力,其实从两人接下权相图的“登船”任务时,他已经九成确定两人的来历。

    俾格米族人居住于喀麦隆首都雅温得以南近400公里的热带雨林中,人口稀少,濒临灭绝。他们是非洲中部最原始的种族之一,身材矮小,其成年男性平均均身高不足1。5米,由于自卫能力弱,经常遭受其他民族的掳掠屠杀,逐渐退隐于雨林深处。喀麦隆最大的俾格米部族是巴卡部落,不足4万人,其次是巴科拉部落和梅德藏部落,分别约有3700人和1000人。

    丁峻之所以了解这些,是因为海豹突击队中曾出现过俾格米族人,他们的心灵感应能力在二次海湾战争、阿富汗战争的无声潜入袭击战中得到了超长发挥,使敌人疲于应付。

    “你还看到了什么?”方晴追问。

    “那船的内部写满了异族文字,我们从未见过。文字的最大特征是夹杂着很多羽毛、鹰翼的图画,类似于古玛雅人、古埃及人的象形文字。还有一条黑色的绳子,打了很多结的绳子……”陡地,那人嘴角有紫黑的鲜血流出来。

    丁峻知道大事不好,当即向前跨进,挡住方晴。

    “我……我感到……”那人一张嘴,便喷出一大口鲜血,“那怪物杀了哥哥,还把一股超强的杀伤力注入了他的身体,能够传递到他人身上。我阅读他的思想,也就遭到了杀伤力的连诛……好厉害,这才是真正的高手,真是佩服……”

    这一次,连丁峻也变了脸色。

    那人的话乍听匪夷所思,但如果用中国功夫中的“隔山打牛”来解释,则非常容易理解。怪物杀了俾格米族人的哥哥,但那股杀伤力并未停止运行,而是储藏于残肢内。任何人接近那残肢,就会被无声暗力所伤。

    “救他!”方晴挣扎起身。

    丁峻双臂一张,拦住方晴,沉声回应:“别动,已经无救了!”

    他是战斗行家,深知暗力杀人的过程。被杀者一旦感受到“暗力”入侵,就已经死到临头了。

    果然,那人起身,摇晃了两下,身体由左肩至胯下,也自动分裂为不均等的两半,仿佛有无形的巨人挥舞无影的长刀斜肩带背斩过一样。

    “隔山打牛神功。”丁峻冷冷地解释,“高手中的高手。”

    方晴摇头:“不是‘隔山打牛’,而是‘隔山杀牛’!”

    丁峻听到那人说“绳子”,便一下子联想到“结绳记事”那件事,越来越被巨船内部的真实情况所吸引。

    “好,大家不要动,我上去看看。”丁峻下了决心。

    “这一次,我不阻止你了,但请你给我最后五分钟,我把罗开大哥的遭遇讲完。”方晴说。

    下面一段,就是“亚洲之鹰”罗开与那只人性大鹰之间发生的故事。方晴只是做实事求是的陈述,绝无添油加醋、主观臆断之处——

    当时,那大鹰以极其沙哑的声音说:“别动,我没有恶意,不会杀你。”

    罗开的*已经指向大鹰,右手食指也稳稳地扣住了扳机,但他真的是艺高人胆大,既没有恐慌失色而至于思维混乱,也不冒死进击与敌人同归于尽。

    他只说了一个字:“好。”随即撤枪,面对那大鹰。

    大鹰也松手,收缩翅膀后退。

    “我只想找个人聊聊,山顶有好酒,想要不要一起喝几坛?”大鹰说。

    称呼那怪物为“大鹰”并不贴切,因为那是一个“人”,只不过肋生双翼,看起来十分怪异。若是去掉那一对翅膀,则与普通人无甚分别。

    罗开也果真厉害,竟然再次点头:“好,我在山中待了数周,每天都是吃压缩饼干,真是口淡得紧了。希望你说的好酒,不会令我失望。”

    那大鹰便伸出手来,拉着罗开的右臂,双翼一振,腾空而起。

    朔风激荡,逼得罗开无法睁眼,只感觉大鹰翩跹向上,沿螺旋路线上升,直飞了十分钟左右才缓缓降落。他睁开眼,才发现自己身处一座山峰的绝顶,向四周望,所有山尖都在视平线之下的白云缭绕之处。再向天望,蓝色穹幕无边无际,似乎触手可及,而太阳则像个金光闪闪的巨大火球,看起来比平时所见扩大了十倍有余。

    “这是在哪里?珠穆朗玛峰绝顶吗?”罗开问。

    那大鹰微笑着摇头:“为什么这样问?其实以你的智慧,应该知道珠穆朗玛峰不过是人类能力可以探索勘探的最高峰,却绝对不是地球的最高峰。人类只能将认识到的事物描绘在书本上,认识范畴之外的,既然未知,何谈记载?”

    这段话让罗开如遭醍醐灌顶,思想境界一下子由凡人至高境界进入了鬼神界、仙魔界,脑海中顿时豁然开朗。同时,他也意识到,大鹰以“山峰”来比喻人的眼界,其深层含义,则是指万事万物都有人类认识不全之处,比如出现在罗开面前的大鹰,就是人类认识之外的“人类”,不必有丝毫的惊骇。

    一念及此,罗开向那大鹰一躬到地:“谢谢鹰兄赐教。”

    他是性情中人,知错必改,见贤思齐,所以才会在大鹰的点拨下快速领悟,跨越了一人一鹰之间的形态沟壑与思想藩篱。

第九十六章 高处比天高

    (方晴说到此处,丁峻马上联想到香港文学大师的一本武侠巨著,其中有人与雕十六年来共处一室、兄弟相称的情节。这种看似匪夷所思的情节每每令读者所诟病,但却被道家禅界大师、藏传佛教大德欣然接受。他不禁猜测,该情节绝对不是那位文学大师信笔杜撰,而是根据有因有果、有名有实的真事改编而来。而该巨著被搬上银屏之后,名列“香港四大才子”的著名词曲家则创造出“问世间是否此山最高,或者另有高处比天高”的主题歌,一时间华人世界为之震动。这一系列的真实事件,岂非正是“亚洲之鹰”罗开在喜马拉雅山脉的探险际遇?事实上,丁峻在想通了这一切之后,一抬眼,发现方晴正目视着他轻轻点头,目光中颇有赞许之意,似乎已经看透了他的思想并且大加赞赏。)

    峰顶的面积大概有三十步长、二十步宽,中间支着一架小小的帐篷,帐篷边则是两只古式陶制酒瓮。

    罗开对于中国白酒颇有研究,一看酒瓮样式,即知道是明清时期的塞外烈酒,纯粮食酿造,贮存年份越久远,酒浆就越浓缩,通常封口时满满一坛,到开封时便只剩一半。

    “好酒。”他指着酒瓮赞叹。

    “好酒还得有知音对饮,但我还有一个小小的要求,如果喝得开心的话,请帮我解答一个困扰我多日的难题,可以吗?”那大鹰问。

    罗开大笑:“以阁下的智慧,还有什么难题解不开吗?你不会是故意拿我寻开心吧?”

    的确,那大鹰眼界开阔,智慧超群,仅仅是简单的交谈,便让罗开折服。所以,罗开并不以为自己能帮到对方。

    大鹰摇头:“尺有所短,寸有所长,那问题的确是把我难住了,百思不得其解。苏东坡诗云,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或许,我正是被群山所困的诗人,心为之困,眼为之迷,看不清症结关键。”

    他走过去,撕掉一瓮酒的泥封,挥手一抛,扔给罗开。

    那陶瓮约两尺高,连瓮带酒总得有三四十斤,但他抛掷起来毫不费力,并且手法独特,就如双手递给罗开一样平稳。

    罗开低头一闻,酒香扑鼻,先忍不住就赞了一声:“好!”

    “请——”大鹰打开了另外一瓮。

    “多谢了!”罗开举起酒瓮,足足地喝了三大口,嘴角滴落的残酒,随风飘飞,酒香弥散在这绝顶之上。

    罗开注意到,那帐篷的门帘是垂着的,里面应该躺着一个人。从帐篷的尺寸看,能完完全全躺进里面的,应该是个身高不超过一百七十公分的女人。他有些奇怪,不明白大鹰狐狸里卖的什么药,难不成里面是另外一只大鹰?

    好酒并不醉人,两人喝到一半,彼此都无醉意,反而更添了几分临风顾盼的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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