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席绢序六岁跳过、十岁跳过、十五岁跳过、二十四岁......怎么他还占山为王当土匪头咧?!那她之前在他身上的「安排」岂不白做工了?这样一来,她几时才能回去交差呀?交不了差,就当选不了花将神......找他算帐去,看他如何对她交代,明明说好了要做好人、不杀人的......嘎嘎嘎???她堂堂梅神竟是他继续当土匪头的「原因」?!这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的傢伙!要胁她?用十万条生命要胁她「留下来」陪他、爱他、斗嘴一辈子?!呃......如果......如果他会因此由大恶人变成大善人,「顺便」助她完成任务,那她是可以考虑......答应啦!第1章任务梅林里,有飘雪的景致与长年盛开的梅花,仿佛一年十二个月份里,硬是少了春、夏、秋三个季节,余下个冬季,好让梅花端坐枝头与雪争妍,永无残雪落梅的景象来划下争战的休止符。...
作者:席绢序——意念分享一直对“情妇”有着极大的好奇心,所以我又再度下笔去传达一些离经叛道的思想;并不是我要对情妇歌功颂德,而是,反正烟视媚行的类型已被写了八百遍,不必多我一个加入口诛笔伐的行列。我只是想以不同角度去写一些看法而已。很多人都以为作者会把女主角当成自已去发挥,其实在我而言并不是那么一回事,一如我并不喜欢柔弱的女人,但我仍会去写;我也不欣赏太暴烈的性格,但我仍会下笔。当然,我也未曾把苏幻儿当成自己。我不赞成情妇,我也不十分苟同本故事女主角的偏激,可是身为一个作者,不能因为自己本身不要或不喜欢,而制止自已做某些角色的设定,否则那就枉为一名作者了。去年完成《罂》一书,居然有人来信告诉我很想当别人的情妇,我才反省自已是不是过度去美化一桩明明是丑陋的事件。不要太被作者牵着鼻子走!我欣赏有独立见解的人;故事看完了,思考意念尚可,千万别被蛊惑了。即使是男女主角。...
作者:席绢在故事开始之前为了避免读者大人们在阅完本故事后写信来骂我,本人、席娟、我,特在此申明:此书的叙述没有任何错误!即使有,也是我故意错的,了解了吗?(回覆给席娟的眼神一片茫然……)唉,天才果然是寂寞的。好,回题。所以呢,看信不要太苛责我把撒旦王列为地狱的总教头,让他暂为客串普鲁托,当宙斯的弟弟。当然也别笑我太认真,因为既然我将希腊罗马的众神列为西方的代表,当然就不能突然跳出基督教的撒旦而不加以解释。明白了吗?据可靠消息得知,当初希腊众神争宇宙的统治权时,是以抽签来决定。海洋被波塞顿抽到,地狱被普鲁托抽到,剩下的,全纳入宙斯的版图(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很儿戏的做法是吧?那么一来,挺符合席娟的调调──凡事不必太认真,轻松一下吧!...
作者:林晓筠第1章宋雅芙将门打开,看着站在门外的何逸舒。何逸舒一身的风尘仆仆和疲惫,两个女人激动的看着对方,逸舒把手中轻便的行李一放,接着两个女人紧紧的拥抱在一起。宋雅芙松开逸舒,退后一步的打量着逸舒。“有七年了吧!”雅芙笑着叹气。“你真的跟七年前完全的不同了,再也不是那个成天调皮胡闹、爱捉弄人的小鬼了!”何逸舒淡淡地一笑,神情落寞地回看着雅芙,脸上有股怎么也抹不去的历尽沧桑感。“你坐一下,我去给你倒杯果汁。”一说完,宋雅芙转身走向厨房。何逸舒往沙发一坐,环顾四周,表情是那么的凄然和无助,令人看了心酸。宋雅芙端了两杯果汁出来,递了一杯给逸舒,然后往逸舒的身边—坐。“你这几年好吧?”雅芙看着逸舒。“听我妈说你去了欧洲。”...
作者:决明第一章听说偏房里囚着一个男孩。向来总是很少注意府里杂事的她,将婢女交头接耳的这句话,牢牢记在脑子里。叔父喜狎男色的事,在府里老早就不是秘密,大伙只是没胆子明说罢了,却不是又瞎又聋,自从半年前婶母过世,叔父也真是越来越肆无忌惮,以往还偷偷摸摸小心翼翼的暗里进行坏事,现在已是明目张胆直接将看中的男孩给硬掳回来,也不怕外人指指点点。不过,又干她何事呢?她,食客一名,双亲为国捐躯,光荣死于战场,婶母可怜她年幼,将她领养回来,她寄人篱下,吃人嘴软,深谙明哲保身,不说话时就别张嘴,不该看时就当做自己是瞎子。所以即便她见过堂姊与长工偷情、大堂兄偷走婶母的数十件首饰去花天酒地、二堂兄与叔父小妾有染、叔父与娈童在亭子旁的大树后共享云雨,她都可以视而不见。...
作者:唐筠第1章清晨一阵吵闹声划破天际,也替莫家揭开了一天的序幕,紧跟着铿锵声的起落,莫心妤便随着那个刺耳的节奏进行她早上例行的一切活动。边刷牙,她边想着待会要去买耳塞,但是每次都只是想想而已,路过药局的时候她总是忘记,然后就是习惯了……没办法,谁叫他们家徒四壁,一睁开眼睛就需要钱,以致她的老爸和老妈每天起床便先唇枪舌战一番,沟通不良就开始“刀戈相向”。“如果不是你没用,我需要去替人帮佣吗?”男人最恨女人说自己没用,莫妈这一挑衅,想当然立刻引爆地雷。可是两老也很清楚自家的经济,打破玻璃要花钱,砍杀受伤要上医院,也得花钱,所以他们的武器就是锅子和铲子,交战的原则是点到为止。莫心妤为家中独生女,莫家两老望女成风的心情自然是比别人家来得强烈,所以明明供读不起私立学校,她却中学、高中连着读了六年,父母最有默契的就是对她的期望。...
作者:寄秋楔子静!一片静默,死城般的宁静,彷佛少了生命动力,几近听闻不到一丝呼吸声。上万颗头颅、上万颗殷切的心屏息等待,等侍令他们沸腾的尖叫人物。陡地,四面八方涌入十数道聚光灯,打在舞台中央橘色的火焰身影,如雷的鼓噪声不住地飞拥而至。一个手势止住了震耳欲聋的欢欣尖叫,音乐响起——穿梭在日与夜之中,我是惟一的独裁者。狂风是我的名,烈焰是我的心,狂风中燃烧的烈焰是爱的专制权,剩除的灰烬随风逝……走吧!。不要缠我!走吧!不要烦我,我是狂风烈焰,你想拴住那颗奔放的心魂。来吧!焚化成土,回吧!为我哭泣,因我是狂焰下的放纵野生虎狂妄自大的情歌在台上飞舞,台下是一双双如痴如醉的眼神,疯狂地崇拜低哑深沉的歌喉,以及那张可媲美阿波罗的神气俊脸。...
作者:丹菁序梦回三国丹菁呵呵……很久没有写到很高兴的题材了。而且里头的主人翁,更是丹菁最为喜爱的诸葛孔明,很高兴丹菁可以为他量身订作,打造一个虚幻的故事。背景是在三国时代,故事里头真真假假交错,不过绝大部分都是假的。为了诸葛孔明,丹菁特地塑造了一个特别的形象给他,完全和史实上的他不一样;抛去了他的严谨和肃穆,他几乎变成了一个痞子。(呃,也喜爱诸葛孔明的人,千万别扁丹菁,纯粹只是个故事,好玩罢了!)三国一直是丹菁最喜爱的一段历史,而为了写一个三国时代的系列,丹菁特地从三国志里头挑出了最喜欢的三个人来。第一个是卧龙,第二个是凤雏,第三个是周郎。卧龙应该不用介绍吧,看倌应该都知道他是诸葛孔明;而凤雏可能稍稍较不熟悉,他就是在罗贯中所着的三国演义中,扮演孔明师弟的人,和他并称龙凤;至于周郎,看倌们应该也会熟一点,因为他就是文武双全的周瑜。其实丹菁还喜欢另一个角色,那个人...
作者:林如是行李到了东京,人却在纽约……就让她任性这么一次吧。第一次,让她的生命中生活里,只考虑自己,不为任何人着想;她是最高最伟大的存在……他是那种不信世间千万物的独行客。冷眼旁观,一旦有了信仰的对象,就不管山高水深、不渝不放……他们的故事才刚开始,——在纽约多风的街头。第一章曼哈顿多风。走在街头,大楼与大楼间空气深处时而会吹起一道道急躁的风,催得人慌摇,一不留神,就被推乱了步调,人好像在风里飘,形色的广场,也多吹着一股萧瑟,充满季节感,加深一些飘荡的气味。灰白的天、高耸入云的楼墙、阴暗无阳的街道,多少的青春在风里放逐流浪。“纽约啊……”江曼光喃喃的,接近自言自语。看看手中的字条,再抬头回望找寻街道的标志。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走到了哪里。两天下来,她从中城走到上城,再从上城到下城,然后又由西村到东村,走走停停,起码走了一百多条街。虽是初来乍逢,对这个城市却已有了...
作者:唐筠第一章男人?女人?不!在这个世界不分男人女人,只看有能力的人,只要你速度够快,身手敏捷,射击准确度够高,那么就有资格站在这一群看起来和杀手无异的超级保镖之中。许多人因为保护过名人高官而受到表扬,只要想得出来,报纸上不乏机会看见,这里尽是一些熟悉的面孔。坐在最前面,瞧起来不比模特儿逊色的娇俏女子正是其中的佼佼者,她表情很酷的看着讲台上的上司,听他口沫横飞的讲述着总部的丰功伟业。她的外号叫“奇迹”,意思是有她在,没有不可能的任务。还有人叫她“豹”,因为她总是快如旋风,可是她觉得自己还不够快,所以仍不断追求极速,想破人类之不可能。她最爱“泰山”卡通版,因为人类不能做到的极限,在那里全部可以找得到。服从,绝对的服从是保镖总部的要求,听起来不尽人情,有点像黑道高压式的管理,谁要不接受约束,就踢无赦。...
作者:林晓筠第1章十八岁的古菁是当红的偶像明星,她没有什么演技可言,更谈不上拥有内涵或是傲人的智慧,可是她年轻、清新、漂亮、纯真、甜美,最重要的是,她身上有种未经世俗沾染的“干净”气息。这在这个光怪陆离、纸醉金迷的世界里,真的是非常难得,所以她红了。一年前,阴错阳差、误打误撞的进了演艺圈,虽放弃了还有一年就可以拿到的高中毕业证书,但她走红了,她的成就是多少怀着摘星梦的少女、少男们的范本和目标,可是如今她却……濒临崩溃。她受不了自己像是一条活在透明玻璃缸里,二十四小时得时时刻刻被人检验、观赏或讨论的鱼般,没有自由、没有隐私,她要像一般的十八岁女孩一样。不要有拍不完的戏。不要有上不完的通告。不要有紧迫盯人的狗仔队。才十八岁而已,她却觉得自己已经受够了,这是什么样的人生啊?她不甘心!...
作者:林晓筠第一章宾客都已到场多时,但是安雅心不出现,这场寿宴就没有办法开始,今天是安成光六十大寿的生日,身为他的养子,现在是“光钧集团”总裁的任建钧,特别在远东大饭店订了三十桌,要给安成光过一个风光、热闹的生日。当初只有十岁的任建钧被自己的父亲任克勤托付给安成光后,一晃眼二十五年就过去了,而在托付儿子给好友的第二天,任克勤就喝农药自杀了,事业无成、老婆跑了、没有经济来源,逼得早婚的他只有向死神投降,而那时安成光的老婆已怀胎九月,不多久,安雅心诞生了。虽然相差有十岁之多,但是刚丧父的任建钧心灵无依无靠,立刻就把这个皱巴巴、总是哭闹不休的娃儿当作是自己的宝贝、自己的生命、自己的重心、自己存在的价值,他不只是努力当一个好养子,还努力的当一个好哥哥,他要向安成光夫妇证明自己是一个有用的人,他可以照顾人,不会被击败,不会像他爸爸一样轻易的就放弃。...
作者:典心楔子他在看她。黑眸追逐着她,存在感是那么强烈,有如一根粗糙的指,游走过她娇艳的脸蛋,和紧裹在真丝衣裳下曼妙诱人的曲线,然后缓缓下滑,溜过奶油色的超短皮裙、粉嫩修长的双腿,落至缀着小水钻的三吋高跟系带凉鞋。灼亮的黑眸里,闪烁着纯男性的激赏。刚踏进警局,林春娇就瞧见,那个坐在角落,满身污泥、既邋遢又肮脏的男人。火热的视线,就像寻见最美丽的猎物,牢牢盯住她,再也舍不得移开。男人的注目,她早就习以为常,但是却从没见过有哪个男人,胆敢这么放肆,像是正用那双眼在剥她的衣服。她抬起下颚,用冷若冰霜的表情,不悦的瞪着他。那个男人却半点也不退缩,竟还扬起嘴角,对她露出慵懒的笑,原本沾在他脸上干掉的污泥,随着黝黑俊脸上的表情变化,纷纷掉落。...
作者:寄秋楔子“不要。”一个五岁大的小女孩甩着两根麻花辫,意志十分坚定的决定其他几位姐妹的前途。这是本月来试读过的第十间一流幼稚园,师资优,地理位署独特,近公园,双语制度,是国内少数兼收零岁幼儿的新式幼稚园。其他几个年岁相当的小女孩自成一国的玩耍着,有种超乎年龄的疏离,不太乐意与“低等”玩伴相处。她们不表示反对地任由小女孩做主,反正待在哪一所幼稚园都无所谓,同样无聊。其中一个小孩忍不住打起瞌睡,吸着大拇指偎在另一位正在数着铜板的短发女娃肩膀上,等着看起来才三十岁的美丽奶奶带她们到下一间幼稚园。其实读不读都没差别啦!只是感觉正常些,像个平凡的学龄前孩童。“小乖乖,你还是不满意呀?”没办法了,又要向园长说对不起。优雅的英国美女奶奶笑笑地抚着小女孩的头,宠溺的眼中没有责备,有的只是慈蔼的纵容。...
作者:骆沁楔子在一幢精致的别墅前头,停着一辆银白色的BMW房车,戴着墨镜的俊伟男子斜倚车门,视线望向屋内,唇畔洋溢着幸福的笑。“羽晨,你一个人住真的没问题吗?”镂花的铝门应声而开,沈关月领先走出,转头对身后的路羽晨问道,秀丽的面容带着些微的担虑。“天呐,关姊,这个问题从你们决定离开A省时,你就问了不下百遍了!”帮忙提着行李的路羽晨苦于双手没空,只能翻翻白眼以示不耐。女人结了婚都是这么烦的吗?连一向淡默寡言的关姊也转了性。去年考上K大硕士班的路羽展因家住T市,又因学校宿舍早已额满,不得已只好在学校附近租房子。承蒙上天垂怜,让她遇上了对外招租的沈关月。在寸土寸金的阳明山上,房租超便宜不说,沈关月待她犹如对亲妹妹一样,嘘寒问暖、关怀有加,连三餐都打理得好好的,实际算来,两千元拿来当伙食补贴都嫌太少呢!...
作者:莫颜第一章黄道吉日,喜气洋洋,今日,是傅家千金傅君绣的出阁之日。贴着大红喜字的闺房里,待嫁的姑娘,本该娇羞安静、规规矩矩的端坐着,等待新郎来迎娶;或是听着母亲最后的殷殷叮咛,内容不外乎是女人嫁了人,要出嫁从夫,守妇道,遵循三从四德,以夫为贵,以夫为天等等,诸如此类的家训。但,绝不会是此刻这般情景——“喝!哈!”傅君绣两腿开开,膝盖弯弯,蹲着马步,每向前打出一拳,便虎虎生风,一点也不输给男人。贴身丫鬟小昭一脸汗颜,嘴角微微,瞪着身披大红嫁裳的新娘子。“小姐……你一定要在这时候打拳吗?”“别吵,我在练功——哈!喝!”小昭的脸色更黑了。“你不趁这时候快快练习如何绣花绣鸟,起码也该学学如何当个女人呀!”“就是因为今日要嫁人了,我才要练功呀。”...
作者:古灵于培勋为了陪伴桑念竹,决定留在伦敦,却没想到没事就被他“看”到的未来新娘给死缠住,非要他帮忙逮捕那老爱模仿开膛手杰克、后来又改学希普曼的无聊杀手,而他哪是那么有爱心的人啊!他当然只是偶尔插花帮点小忙,顺便占点他“老婆”的大便宜。可当那凶手直接点名说要干掉他,甚至想找他真正的女友开刀时,他这才慌了……序这阵子不知道在倒什么楣,先是开学两三个星期后即得了个重感冒,偏偏那个星期的作业量又特重,下午下课后晚上又要上班,于是感冒之后的半个月,小狸几乎每天是只能靠意志力往返家里、学校和店里。有时下班后,回到家差点连走路的力气都没了,干脆把一切都交给老天,然后直接倒在床上。可是因为病痛的关系,几乎每隔两个钟头就会被痛醒,醒了也不知道到底是哪里不舒服,只觉得那里也痛、这里也痛,喉咙干燥四肢没力,手脚冰冷眼睛酸痛,再加上脑袋昏昏体力透支,呻吟个几下又昏了过去,然后隔个两...
作者:忻彤第一章“都会男女”夏日炎炎正好眠,有几名员工已呈现神魂游离状态。现在虽是下午两三点,却是“都会男女”一天中较为清闲的时段,因为她们忙碌的时间与一般上班族不同。千万别因此而误会“都会男女”是某特种营业场所,它其实是一间婚友联谊社。没错,“都会男女”是一间成立不满一年、但成效卓然的婚友联谊社。它最主要的工作是为会员们找寻另一半,简单来说就是“现代红娘”。所以一般上班族下班后的时间和周末假日,才是她们最忙碌的时段。“都会男女”的老板是三名各具特色的年轻女子。毕恺葳是个身材高挑、外表冶艳、看起来像混血儿的大美人,个性爽朗率直、好打抱不平。她是个业务长才,从不放弃任何可以替“都会男女”打广告的机会。社里的会员很多是被她“感召”而来的。现已嫁作人妇,她与另一半也可说是缘定“都会男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