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凡岛 第 一 章 凄凉的秋天,也是一个清冷的早晨,东方刚刚露白的时候,大地却显得特别沉静! 但是,只有黄河的激流始终不肯安定,汹涌的潮涛,永远发出不平的吼声,如同一位狂傲的勇士,猛烈的向前冲,所向无敌;及至大海…… 小秋!你今早为什么不给俺庄上送鱼来?“ 一个大汉追着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喊个不停! 那少年刚刚走到河边,回头瞪眼:“狗东西?鬼叫个什么劲?也不瞧瞧这是什么天候!” “哈哈,小伙,大概你肚兜里还有几文,所以又偷懒啦;喂,刚刚天亮呀,走到河边来干吗?” 原来那少年名叫花无秋,只见他修眉朗目,气宇异常,衣着虽俗,仪表却是不凡;闻言长眉一挑,不耐烦地道:“二庄主,怎么着,你是存心找麻烦来了?” 大汉名叫马宝有四十开外,个子牛高马大,岂知他对花无秋竟似有三分畏惧,本已走近了,却又颠着屁股退后两步,双手乱摇:“小秋,又来了,犯不着生气呀,千万可...
东方玉 >> 《翡翠宫》第一章 翡翠之宫 翡翠宫,这是一个多么动人的名称! 人们可以从这三个字上,想到那一定是一座美仑美奂的宫殿,豪华得用绿玉为梁,翠玉为壁,到处一片晶莹,宝光耀目! 除了四海龙王的水晶宫,大概人间没有一处宫殿可以和它媲美了。 这不过是人们的想象而已,其实没有人到过翡翠宫,更没有一个人见过翡翠官。但翡翠宫这三个字,早在百余年前,就已喧腾武林。 据说,翡翠宫是在某处深山山腹之中,整座宫殿,都是以翠玉凿成。翡翠宫有一个女主人,不但貌若天仙,武功更是高不可测,宫中侍女如云,当然也一个个是人间绝色。最使人听得怦然心动的,是翡翠宫到处都是人世间罕见的奇珍异宝,哪怕你随便在宫中捡上一堆石头,你就可以吃用不尽。 这种传说,当然迹近神话,但任何一件事,无风不起浪,无因不成果,决不会无中生有,凭空捏造出一个翡翠宫来的。...
楔子无风的夜,却令人感觉有点阴冷。「队长,我们的人都已经就定位。」「OK。」极为细小的交谈声回荡在空气中,一阵气流扰乱,旋又散去。在一片沉寂中,即使码头仍是风平浪静,但藏匿在各个角落的众人无不绷紧了神经,提高警觉,极度戒备。「各小队注意,他们的船靠近了.」刻意压低的音量透过对讲机传递讯息,握枪的手更需镇定。「队长,预定的买主没有出现,不过一名形貌状似雷聿的男子,带着两个人从三点钟方向接近中。」刑事局侦三队缉毒队长一从耳机听到手下的报告,马上回头望向一名英伟高大的男人。「猎物入瓮了。」有着一张端正俊逸脸庞的男人拉起笑,表面上十分镇定冷静,心底却巴不得快点行动,犀利的眼神盯准那逐渐靠近码头准备交易的蠢动人影,就怕一眨眼会漏了些什么。...
上官鼎 >> 《女儿行》第 一 章 才不露相 明窗净几琴榻壁剑。 这是一间和谐、恬静、一尘不染的书房。 房中陈列着满架图书占玩玉器,一尊约三尺的碧玉占瓶,瓶耳缺了一角瓶中参差不齐地插着几卷画轴。 窗外两株银杏和一丛盛开的芍药。 嗡嗡嗡“一只蜜蜂匆匆地从敞开的窗口飞了进来,绕了两个圈子重又匆匆地从窗口飞了出去。 临窗的书案前,静静得孤独地呆坐着一位蓝衣儒衫少年手中托着一枝黄澄澄长约五寸,粗通拇指的东西,眉端微蹙似有无限心事。 因这东西,是他师父终南绝剑“朱宗武留下的惟一遗物—一鱼肠金镖。 师徒如父子他想起师父在遗书上写下的一段:“一为师当年遭人禁铟自问脱身不易,突然黑暗中光华一闪,飞来这枚‘鱼肠金镖绕身一匝拂开了几处穴道、、、、、”...
他一直和父亲同住在奥运村梅苑宽大的别墅里。此时虽是隆冬,大院里却仍然绿草如茵。他们家的前後院子也是一树树梅花盛开,美不胜收,红梅豔丽,白梅晶莹,粉色梅花更是柔媚动人,而腊梅的清香则从敞开著的窗户里悠悠地飘进他的房间。 他有条不紊地将自己的换洗衣服、洗漱用品、移动电话和护照收进黑色的旅行袋里。所有的东西他都检查得非常仔细,确保都是在国外生产的原装外国品牌,不会露出丝毫的中国痕迹。 等到收拾完,已经是傍晚了。 凌毅要加班,打电话回来让他自己吃饭,不用等。 凌子寒刚坐到餐桌前,雷鸿飞便笑嘻嘻地窜了进来。 凌子寒笑道:“真无耻,专门赶在吃饭时间跑来。” 雷鸿飞立刻反唇相讥:“真是为他不讨好,反倒被狗咬。我是考虑到你独自吃饭,比较寂寞,难以下咽,特意赶来陪你的。”...
东方玉《神剑金钗》第 一 章 贵介公子 又是丹桂飘香的季节了,洞庭湖水,由于长江的倒灌,每年到了这个时候,总比平时要大得多,烟波浩瀚,横无际涯。 湖边上,高楼一角,朱栏临水,那正是以三醉吕洞宾留传仙迹而名闻全国的岳阳楼。 书栋雕栏,檐牙高啄,确实够得上金碧辉煌,气象万千! 如果约上两三知已,品茗论诗,把盏临风,俯瞰洞庭,极目潇湘,大可使人心旷神怡,倦态皆忘! 一阵的的马蹄之声,由远而近。 岳阳楼前来了两匹白马,不但高低大小,完全一样,而且霜蹄欺雪,浑身上下,找不出半根杂毛。昂首长嘶,顾盼神骏,的确是罕见良驹! 马上坐着的,是一对少年男女。男的书生打扮,白衣飘飘,丰神俊美。女的红裳似锦,娇艳胜花。 两人手控缰绳,缓缓而行,神态极为悠闲。看他们年龄最多不过十七八岁,敢情是一对...
第1节:楔 子(1) 第2节:楔 子(2)第3节:楔 子(3) 第4节:楔 子(4)第5节:楔 子(5) 第6节:楔 子(6)第7节:楔 子(7) 第8节:楔 子(8)第9节:九天阊阖开宫殿(1) 第10节:九天阊阖开宫殿(2)第11节:九天阊阖开宫殿(3) 第12节:九天阊阖开宫殿(4)第13节:帝子远辞丹凤阙(1) 第14节:帝子远辞丹凤阙(2)第15节:帝子远辞丹凤阙(3) 第16节:帝子远辞丹凤阙(4)第17节:天书遥借翠微宫(1) 第18节:天书遥借翠微宫(2)第19节:天书遥借翠微宫(3) 第20节:水上桃花红欲燃(1)第21节:水上桃花红欲燃(2) 第22节:水上桃花红欲燃(3)第23节:空林独与白云期(1) 第24节:空林独与白云期(2)第25节:空林独与白云期(3) 第26节:空林独与白云期(4)...
第一章 落霜天,大早。 没有亮丽的晨曦,没有鲜活的阳光,更没有清脆的鸟鸣。 云层霾积着,阴灰翳重,像铅块一样彷佛就压在人们头顶,北风吹得有似续妇啼泣,鸣呜咽咽的;地面远近沾布着斑斑霜白,透着那??僵漠的寒意,这不量个好天气,尤其不是一个适合远行的好天气。 但庄翼无从选择,上命在身,责任当肩,说上路就得上路,那有给他挑拣好日子的余地? 身为河朔一带十州八府的刑差总提调,场面上够风光,担子亦相对的沉重,人们只着到他威武消遥的表相,谁又知道他轮值出勤时的辛劳?辛劳犹不在话下,步步荆棘,杀机四伏的环境才更令人变心,他这个“总提调”,揭明了说,简直就是拎着脑袋玩命的行当,神经若不够强勒,还真干不下来,晨昏颠倒,寒暑不分的在刀口下打滚,尽同些各形各色的凶煞恶鬼纠里,生活当然是刺激,可是剌激多了,人便难免变得麻木啦。...
哪有这种事,他柳似炎是堂堂的男子汉耶,竟被钱逼得要代姐出嫁,太扯了吧!再说,要他男扮女装已经够委屈了,居然还要待在那人生地不熟的鬼地方,他哪受得了啊!不成,他非得要赶紧想办法拿到休书,然后离开那个“老”色狼不可。对了,期限就三个月吧,他一定要在三个月内脱离魔掌……她是他的妾!这个不知道自己的夫婿生成啥模样,就直嚷著要休书的女人是他崔末亦的妾!难道她不知道女人的名节是很重要的吗,怎么可以那么不在乎,那么想当下堂妻?他到底是哪儿对不起她呀?更呕的是,他身为医术高明的神医,居然看不出眼前娇俏的人是男儿身,还被“她”当成了佣人!他真是瞎了眼,怎么会连性别都分辨不出来啊?……-═══════════════╮╭══════┤ chuanyue8 ├══════╮...
chit001搬文案:当身负血海身仇的乱臣贼子与战功赫赫的国之干城相爱,他们应该何去何从?苏惜欢本是聪明人,知道情场如战场的道理,这时候若对聂定威放松了口气,那以后便都是屈服了。所以他要聂定威在“杀我或从我”之间选择。他们相互依恋,却又无法信任,生死与共,却又钩心斗角。但无论世事如何变化,苏惜欢心里知道,他深深需要着这人,这人也深深需要着他。他们本来就命中注定,要纠缠一生。引子 宫灯柔光摇曳,苏其玑清秀的脸被照得有些晕红,长长的睫毛颤抖着,痉挛的手几乎抓不住自己的衣服,脖子下面漏出一片腻白光洁的皮肤。他看着神情困苦已极,却美得摄人。 英俊雄武的青年皇帝慢慢从他身上爬起来,懒洋洋地说:“既然这样,苏侍郎,朕就赦免你苏家满门。” 苏其玑脸上闪过一丝喜色,挣扎着滚下床跪倒:“谢主龙恩!”...
楔子 明朝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开国皇帝朱元璋一命呜呼,追赠的庙号是“太祖”。 明太祖一共有二十六个儿子(其中一个朱楠,生下来夭折早死),怪在他死的时候,明正法统,继承他皇位的,并非是这些儿子中的其中之一。早在洪武二十五年,他所最心爱的太子朱标英年早逝,他却并没有另立太子,竟把朱标的儿子允炆立成了“皇太孙” (即是后来的建文帝),这就铸成了大错,为未来的明室大统,埋下了祸根。 时朱允炆继承大位,年方弱冠(二十一岁),那么多的叔叔虎视眈眈地看着他,谁对他甘心屈服?谁又看着他这个皇帝的位子不眼红? 可偏偏是这个皇帝年轻气盛,性子倔强,再加上手下谋臣的调唆献策,一不做二不休,一口气废除了齐王、周王等五个叔叔的王位,兴起了大狱,其中一个叔叔湘王朱柏更被他逼得畏罪自杀,一时风声鹤唬,人人自危。...
#page {position:absolute; z-index:0; left:0px; top:0px} .tt3 {font: 9pt/12pt "宋体"} .tt2 {font: 12pt/15pt "宋体"} a {text-decoration:none} a:hover {color: blue;text-decoration:underline} >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01 松枝扎成的火把,劈劈拍拍地响着,火头高窜,每一阵火花爆烈,就溢出一阵松油的浓烈的香味来,宽宏的练武厅中,被火把照耀得明知白昼,但是火光闪耀,人影摆动,却有看一股异样的诡异,和日头之下的明亮,大不相同。 在练武厅的正中,是一个貌相威严,身形雄壮的中年男子,那中年男子气宇轩昂,站在那里 ,双手执着一根三节棍,他那根三节棍,中间那一股特别来得长,足有四尺,两旁两节,则是两尺,棍是上好的枣木制成的,闪着紫光隐隐的光彩,在棍上,还箍着一圈圈的金箍,金光夺目。这样的兵刃,这样的人物,虽然站在那里不动,也自有一股势吞山河的...
[风姿物语]风姿物语·银杏传.............................罗 森[江湖博客]重装稻草人,重装侠客梦..........................董绍华1个罗森、3个关于............................罗 森[主题策划]盛世武侠,百花齐放........................李逾求 唐明霜[《沧海》修行贴]信长的信念................................凤 歌[武林寓言]剑不离鞘................................空明流传[侠道相逢]不容能强,有欲猛进............................温瑞安...
剑风传奇 作者:无极【内容简介】格斯: 脖子上有烙印的战士。从死尸中出生的孤儿,由西丝和甘卑若抚养成人,3岁时就拿剑,6岁就上战场。成年后英勇无比,以剑著称。当过多年的雇佣兵,后被格里弗斯留在鹰之团,那段时期成为他一生中的黄金时代。曾因百人斩而令人闻风丧胆,后任鹰之团的冲锋队长,备受团长格里弗斯的器重。正文 主要人物简介格斯: 脖子上有烙印的战士。从死尸中出生的孤儿,由西丝和甘卑若抚养成人,3岁时就拿剑,6岁就上战场。成年后英勇无比,以剑著称。当过多年的雇佣兵,后被格里弗斯留在鹰之团,那段时期成为他一生中的黄金时代。曾因百人斩而令人闻风丧胆,后任鹰之团的冲锋队长,备受团长格里弗斯的器重。鹰之团覆亡后,在他心爱的女人卡思嘉被幼魔儿子杀死之后,格斯痛不欲生。曾经想到过死,但是,他不愿意让恶魔们安宁,决心抗争复仇,背负起斩龙剑与受到他脖子上的烙印鲜血的吸引而来的恶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