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如是卡门——理应是奔放而狂野,热情而放荡!而她卡门萧,则只是个父不详,又被母亲遗弃的孤儿;她有的,只是寡情和冷漠……流浪是她的宿命;爱情对她并无意义!怎知,在莫名其妙地被接回“唐门”之后——冷酷、倨傲的唐家大少为何憎恶她如毒瘤?玩世不恭的二少爷又对她怜惜有加!?还有那个成天关在房里彷若自闭儿的三少爷,和对她大胆表露爱意的豪门倪公子……老天!她不过是想在无情的世界求得一线生机,她并无意玩弄谁啊!就像她勾引他,也只是……第一章属于风的女子,天生具有流浪的灵魂。卡门萧是属于风的女子,这个属性根植在她的命运里,从她呱呱坠地那刻起就开始,成了她的灵魂的刻记。她是堕落和象征,被驱逐离伊甸园的妖精,张着艳紫,黑的羽翼,成为风的吉普赛,命带着流浪的基因。...
作者:席绢爷爷说在小风的记忆中,爷爷的面孔比父亲更来得容易去记忆。爷爷长得很瘦小。由于是人家的养子,自幼身体没有调补好又长期操劳田务,所以他很瘦小,相较之下,奶奶像个巨人。爷爷有许多好朋友。在下雨天不能到田里时,总爱来串门子。那一日,正好也是春雨绵绵的日子。天上的水像泼不完似的。已上小学的大姊姊告诉她,天上的乌云中藏了很多的水,所以会下雨。那么小风又不明白了,乌云流下来的水怎么是无色的?她每次洗完碗倒到沟中的水都是黑色的呀,为什么乌云不下黑水?而让白云下透明的水呢?她没有问大姊姊,因为每一个上小学的大姊姊都一副很了不得的样子,好神气,她不要问。绵雨转成毛毛小雨的时候,爷爷的朋友来了,他们一同站在门外聊天,小风也蹑手蹑脚的拿了一个破碗出去,蹲在积水的水沟旁掏起一瓢瓢的水来看,有些是浊浊的,有些很透明,她陷入困难的问题中。...
作者:典心凤爪的代序读者们好,在下是典心的另一个闺中密友,芳名凤爪。在烧卖上场后,典心也将写序的任务丢给了我,想想还真是辛苦,打字可是会伤到我美丽的指甲,不过看在跟典心私交甚笃,而她又奉上不少美食的份上,我便勉为其难地下海写序文了。跟典心认识,是因为同样是美食狂,当然啦,我们的聚会从来都是在茶楼里大啖饮茶名菜,来提一下当日的情形,读者们就会知道我与典心的感情是好到什么程度。话说某一日,于台中某知名茶楼的饮茶厅里。(这当然不是上次典心跟烧卖摔破盘子的那间,那间茶楼的门口还贴有她们两人的通缉专刊。)凤爪我仪态万千地轻啜着甘醇的普洱茶,合上眼帘享受着午后宁静的一刻。“喂!凤爪,我要出书了。”典心嘴里咬着珍珠丸子,口齿不清地说道。...
作者:席绢第一章李从谨很忙,忙到已经没有办法常常拨出时间来面试管家。当然,他承认这是个不好的行为。他不该因为这一年来太过频繁的面试了二十八个管家,并且还得继续面试下去而感到烦闷-他是个公认好耐心的人,但显然,道行还不够。无论怎么说,管家这个职务非常重要,不该因为平均每十天半个月就得换一张新面孔而觉得常常拨出大把时间对新管家人选精挑细选是在浪费时间。即使他为此而反省,并且下定决心,就算接下来十年内他仍然必须重复着不断面试管家、家务助理或者厨师等人员之过程,他还是要为此准备好充足的耐心,把这件家庭琐事当成长期抗战来对待。但是,这次是个例外,不得不的例外,同时也让他感到非常意外的例外。当他还没来得及在繁忙的工作中拨出空档面试,人甚至还在新加坡时,那位新任管家就出现在他家门前了,并且开始执行管家工作。当然,这得怪他太忙,没有把应征管家这件事当成特急件来办,以至于当家里突...
作品:至尊龙主 作者:卡儿 男主角:龙承祖 女主角:黑蓓嘉 内容简介: 结婚?合并? 她的“金主”干爹是不是吃错药了! 势同水火的两人能激得起什么火花? 她黑蓓嘉和龙承祖可是商场上的死对头 要她嫁给那个不可一世的臭男人,简直是开玩笑嘛 要不是事情大条了,她也不会把双胞胎妹妹“拖下水” 龙承祖若错娶了妹妹,她就不用拿“龙武集团”当嫁妆 想让她“赔了夫人又折兵”……门儿都没有! 李代桃僵? 这女魔头想在他面前玩把戏吗? 不过这个桀骜不驯的女总裁跟霸气的他倒是“臭味相投” 角色扮演嘛,谁不会? 偶尔当个小助理似乎也满新鲜的…… 就让他这个龙盛集团的“天龙至尊”客串一次“驯兽师” 他一定会让这头性情多变的母老虎沦陷在他的情网里...
作者:藤萍一人生祸福如朝夕江湖上的人都知道一句耳熟能详的话:瓦罐不离井边破,将军难免阵上亡。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如果你功夫不够硬,拳头不够强,脖子缩得不够快,见风不够来得及使舵,运气不够好,那么你只会嫌死得不够快。人生祸福如朝夕,尤其是在江湖这种诡异的地方,究竟要怎么活怎么死常人实在难以算计,说起来叫离奇,实际上叫离谱,这就是江湖。当然我们说这种大道理并不是想说江湖究竟是什么样一个地方,我们想说的只是“人生祸福如朝夕”这句话有多么经典而已。接下来我们就可以说我们的正题了——江湖上有一个外号为“人生祸福如朝夕”,正名叫公孙朝夕的人。话说“公孙”这姓可不是随便的人可以姓的,姓了这个姓的人基本上都有相同的特色:心思细密、精于计算、为人奸诈、永远站在别人身后当老二,但其实主意都是他出,死了也是别人先死的那种奸人。这种人比如说公孙“策”、公孙“胜”等等都是其中的高手,还有...
作者:凯琍楔子“我回来了!”晚上十点,花雨涵提着大小箱子,奋力爬上五楼公寓,打开大门。心中不禁再次咒骂自己为何要租在五楼?偏偏又没有电梯,这么上上下下地爬,除了减肥瘦身别无好处。谁叫她什么工作不爱,就爱做新娘秘书,为了成就完美的新娘妆和礼服,达到美丽的目标,各类工具通通不可少,老把自己弄得累个半死才回家。“回来啦?”倒在沙发上的凌逸转过头来,语调平常,脸上却是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原来她正在看一出感人肺腑、哭死人不偿命的韩剧,跟她小男孩的形象一点都不搭,更看不出她是博士班学生兼系上助教。花雨涵只记得她念的是人类学研究所,专攻的是啥田野实习、断代考古学、区域民族志,反正没有一样是她听得懂的。“咦,小花?”庞嘉丽刚好洗完澡,从浴室走出来,有如出水芙蓉。“今天妳还算早嘛!”嘉丽天生就拥有天使面孔、魔鬼身材,奇妙的是她保守到极点、纯情到爆炸。此时她一边擦头发一边问:“要不要...
作者:辛悌楔子林水木站在产房的外面踱来踱去,这虽然不是他第——次当爸爸,却是最企盼的一次,所以他不禁在心中祈祷,希望老天爷念在他这些年来努力的加添香油钱的情形下,至少至少该让他们林家有后,等他百年之后,才有脸回去见列祖列宗。他嘴痒的想掏出一根烟,却瞥见大大的禁烟标志而作罢,他不耐烦的看看手表,心中不住的嘀咕,“怎么搞的,美智都进去四、五个小时了,连一点动静都没有,真是急煞人了,人家不是说头胎最难生,以后就容易多了吗?美智已经生第五胎,应该像母鸡下蛋—样的容易,不是吗?”—个护士小姐自产房中急匆匆的走出,她面无表情的扬起一张同意书,—面大呼,“陈美智的家属,陈美智的家属在不在?请过来签同意书。”“我是她丈夫。”林水木忙跑到她跟前,声音中有些焦急,心中隐隐有些不安,“美智怎么了?”...
作者:张小娴简介:爱到无法无天的时候“如果人一任爱成为他生活的最高主宰,恨的种子就会发芽滋长。然後它就会成为神,然後它就会成为魔。”在情爱裏,我们都曾经膨胀为神,以为自己无所不能,最後,我们却也沦落成魔,无法自拔。《CHANNELA》里的主角,有一些也曾经膨胀为神,然後沦落成魔。他们无可选择地让爱成为生活的主宰,最後唯有活在恨裹。而我,却升上了天使的宝座,俯视这群苍生。鲁易斯在书的另一章说:“当爱变得无法无天的时候,它不但会去伤害别人,还会摧毁自己。”《CHANNELA》里,似乎每一个人都是爱得无法无天的。他们摧毁了别人的同时,也摧毁了自己。是否我也曾相信,无法无天的爱才是爱?即使有得救,我们也宁愿没得救。我们对自己无法无天,面对自己所爱的人,却是战战兢兢的。我们甚至愿意用双倍的溺爱让对方永享自由。这样子的爱,是永不会沦落的。...
作者:呢喃序大家安安啊!很开心各位大大愿意翻看小喃最新呕心沥血的书宝宝(糟糕!有点心虚的感觉,明明没那么呕心沥血),这回小喃突破以往传统,挑战女大男小的新构想。没想到一转眼,小喃在龙吟已经快满周岁了,希望大家能继续多多支持,并给小喃一些爱的鼓励,到此,小喃不再啰唆,让各位看倌大大安静看书吧!PS:如果看不懂小喃到底这篇序写了什么也没有关系,因为终于顺利交稿,小喃兴奋的胡言乱语中。快乐地手舞足蹈的小喃下台一鞠躬。第一章“是的,爸,我明白。”晚间七点整,黑色BMW320在热闹的台北街头呼啸而过,关曜齐一手轻轻搁在方向盘上,熟练地将车转入熟悉的巷道。“我不介意,这也是我自己要求的,我已经不小了,当然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嗯哼!一切都要保密……”俊逸的脸上是大大的爽朗笑容,是那种让人一看,心情也会跟着飞扬起来的笑,俊朗的眉宇间还隐隐带点大男孩的傲气。...
作者:翊辰【由文】她想上他。这是萧琪看到他的第一感受。面前的这个男人,他高瘦的身材、额前的几缕刘海、细边的黑框眼镜、稍稍挽起袖子的白衬衫……无一不击中她的萌点。“你好,我是凌瑟。”他微笑,向她伸出右手。他的手指修长,指节坚硬。她略有迟疑的握住。对方的手掌干燥,带着和煦的温度。她瞬间感觉到女性荷尔蒙如同千万只草泥马般在她体内狂奔。一阵热浪从身体各个部位涌上她的脑袋……她,脸红了。作为一个轻熟女,她居然可耻的脸红了!“哎呀,都站着做什么,坐、快坐。”凌瑟身边肥厚的中年妇女适时的解救了她,招呼他们在自家客厅里落座。那是她的老姨,也是这次相亲的介绍人。她抽出手,微微侧身在沙发上坐下。如果是在网上,她肯定会发个消息给他:帅哥,上三围!...
作者:一尘轻风【由文】第1卷 第1节:报仇1地点:S市,某小区303室内。时间:凌晨2:00。宋轻承坐在椅子上,完美如神祗的俊脸冷的没有一丝表情,黑眸里射出凛冽的光,带着怒气。他看着眼前被反绑了双手跪在他面前的一对男女。男的,30来岁。戴着一副眼镜,虽然穿着睡衣,却掩盖不了他的翩翩风度,即使被迫跪着,也是一副不卑不亢的样子。一旁的年轻女子则不一样了,因为紧张,浑身止不住的颤抖着,嘴里还不停的喊着“不关我的事,不关我的事。”“明景天,我再问你一遍,为什么要对席甜下手?”宋轻承的声音里已满是暴怒。席甜,他最心爱的女子,竟然,竟然就这样被害死了,这叫他怎么能接受?明景天抬起头,淡淡一笑:“要杀,就来吧。”“不要啊,景天,我不要死,不要死,这件事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啊。”一旁的女子听到,明景天这样讲,急的大喊。...
作者:夙云序幕婚纱店里弥漫着欢欣浪漫的气氛,店家的二楼一整面墙壁都是镜子,其余三面挂满了各式各样的婚纱,每个新娘就像含苞待放的玫瑰花,对着镜子让设计师使出浑身解数地化妆装扮,让清纯可人的更有气质,娇俏艳丽的更增美丽,无一不是娇羞欢喜的模样。除了她以外。她面容忧伤,独自试妆,没有新郎的陪伴,身旁只有奶妈萍姨作伴。新郎倌根本就不会陪她来这里,直到结婚前一天,他才会从德国飞回台湾。来不及拍婚纱照怎么办?没关系,反正那天疯狂的媒体会竭尽所能地争相捕捉婚礼镜头,他们的结婚照自然会被放在各大头版新闻上,可以说媒体们免费提供的版面就是最好的见证。身为超级婚礼的重要女主角,她的婚纱礼服当然可不能随便,为了这件婚纱,还千里迢迢自巴黎请来专业造型师设计并裁制,新娘妆当然也要在清丽中显出尊贵的气质,增添迷人风情。...
作者:宋语桐(宋雨桐)是战争惹的祸,把华郸变成了一个严肃冷漠的男人,以致美人当前,他视若无睹、坐怀不乱,据闻青虹客栈当家风姿绰约、长袖善舞,堪称人间绝色;但他一见颇为失望,赵青虹美则美矣,但狐媚不正经,他便服出巡,查缉凶案,她可是重要线索,若妄想迷惑他,不仅要踢铁板,恐怕还有苦头好吃呢!不是她赵青虹自夸,她在江湖打滚多年,眼睛利得很,当华郸一身黑色锦服步入她的地盘时,她就看上他了!虽然他一身素衣,惜字如金,古板是古板了点,却绝非泛泛之辈,正经八百的模样越看越可爱!可郎心似铁,她看他觉得有趣,偏他对她心不慈手不软,查案打烂她的客栈就算了,连对她都毫不怜香惜玉,为了逼供,冷天泡冰水,害她差点死在他手上!这可恨又可恶的臭男人,不得到他,她枉为女人……...
作者:千草第一章“老爸!老妈!”14岁的少女用力地推开了自家的门,也成功地打断了正在客厅中“恩爱”着的父母。一对男女正亲密地相拥着,一见来人,男人率先回过神来,举起右手笑哈哈地打着招呼:“呦,今天回来得比较晚嘛!”“肚子饿不饿,是先吃饭还是先做功课?”女人亦问道。不过说归说,女人的手却还贴着男人的背脊,舍不得移开。喂!喂!拜托,就算他们要恩爱,也不要那么光明正大地在她面前吧。少女在心里犯着嘀咕道。要知道,她还未成年呢!一秒……两秒……三秒……四秒……五秒……直至三十秒后……少女终于忍受不了地开始咆哮:“你们到底抱够了没有啊!”没好气地甩着卫生眼,她开始为自己哀悼。也许,她这辈子最倒霉的,就是有这样一对过分恩爱的父母。“呵呵,够了,够了。”干笑两声,男人和女人终于依依不舍地分开,各自整理着自己的衣衫。...
作者:连清楔子一幅卷轴成形的素绢被慢慢地摊了开,展露出描绘着八个栩栩如生的人像丹青图样来。在这张纤细的绢面上,绘着一位绝丽出尘的美妇,她正巧笑倩兮地偎在另一位昂扬高挺的男子身旁。这是一对夫妇,只消一眼即可断定其人非凡,而陪站在这对俪人左右身前的,则又有六个年龄不一的漂亮孩子,每位稚儿的脸上都堆满盈盈笑意,端是幸福无边的模样。没错,绢面上所绘的这八个人正是一家子。而这家子姓展,绢画上那个昂扬男子更曾被当今圣上封为“震天大将军“。他会得此封号,只因其战功彪炳,成就之高,就连天神武将都要忌惮三分,在沙场战役上,只要展氏红旗一出,不战而降的敌兵敌将比比皆是,十年来辉煌的战功不得不令皇帝再三表扬,也成就他震天的威名。然而,连番的征战皆捷,终究敌不过奸佞宵臣的挑拨离间,也避不去帝主的惴惴疑虑,于是,祸事焉然发生,展家一族全数卷人这场风暴之中,无一幸免。”丞相,定远城今日又是...
作者:四方宇斯加基拉克海峡,绿风岛。阳光下,一辆墨绿色名车疾驰在岛上最大的公路上,醒目的深绿,衬着远方海天相连的蔚蓝,仿如一幅活生生的广告图。司机对后座正热烈上演的“火冲”戏码,习惯的声色不动,一脸严正的专注于前方道路。“放开我——你竟然对小爸开枪——竟然对小爸开枪——”女子叱然的哭喊,被一双铁臂困住的娇躯奋力挣扭,却换得更强硬的箝制!“别激动,古圣渊没事。”男性醇厚的嗓音安抚的轻撩在她发顶上。“没事!”高见和栽梗着泪,奋捶着那堵困锁的胸膛。“你开枪后,小爸就在我眼前倒下,他怎么可能会没事——你太狠了——你们曾是朋友——你竟然忍心朝他开枪!”这句话说得发顶上的声轻笑出,接着她激昂晃动的小头颅被一只大掌按到坚实的颈窝中,面颊偎上了那跳动的颈脉动,动作呵护的像在对待哭闹的小孩。...
作者:湛露楔子一帆风雨,缁衣尘深。算别乡去景,酣梦处,影依存。恋竹门春晚,盼归舟如箭,可叹他乡作故乡,皆是黄昏。看秋霜镜里,似水年华,一个痴人。新添折眉痕,挹离愁别绪,烫情酒温熨,最是销魂。——金城绝《明》第一章明永乐元年,九月初七,应天府。一辆精巧的马车缓缓停在皇宫门前,宫门口原本执戈肃立的士兵看到马车,立刻迎上来,掀开车帘堆笑招呼,“金城公子万安。”车内传出极其清爽的笑声,“你这个奴才,拍马屁也要选对词儿啊,对我说万安,那对皇上你还说什么?这话可千万别再说了,万一传到皇上的耳朵里,你我都要倒楣。”“是是,金城公子说得是,小的是看到您心里欢喜,就……”那士兵连忙点头,而车内的人已经款款走出。明亮的阳光下,一身银色绣花的长衣熠熠生辉,衬托着本就俊美雅致的面庞,更加精致动人,只是他唇边看似温和宜人的笑容却此阳光要低了些温度,让人情不自禁地对他生出许多敬畏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