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陆-> 社区-> 其他-> 桃园深处 [tysc.bbs.]世事无常(出版版·上)作者:魔魔虫子发表时间: 2006-01-24 18:52 点击:1909次 发帖得万元! 活动官方论坛[收藏] [修改] [精华] [标题][来源] [删除]世事无常(出版版·上)by Bunny世事无常(上)籽兔小时候,常会听到镇上的人说我爹娶小老婆的故事,我不太明白为什么爹娶了娘之后为什么还要娶一个他不爱的小妈。找没有见过爹,没有见过娘,更没有见过我小妈。这段历史,家里没人肯告诉找。我只是在旁人的一些闲言话语中感觉到……小妈是个很可怜的人儿……第一章六月的一个午后,天作大风,乌云压顶,眼看着一场暴雨即将倾盆而下,路边的铺子开始收拾收拾准备撤摊,行人也加快了回家的脚步。...
根据国民中学地理课本记载,台湾属于热带气候,气候特征为高温多雨,最热月均温可达二十七度。气温是高山低于平原,平原低于盆地。正值盛夏,台北盆地的温度可高达三十度以上,由于对流旺盛,午后常会有雷震雨的情况出现。下雨前的天气,又湿又闷,在街上走没几步就开始浑身湿黏,衣服像是潮化的海苔贴覆在身上一般,相当难受。这样的天气,特别容易令人感到焦躁不耐烦,特别容易上火。而端木家的大门口,此时就站了一位明显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人。唐彧文汗流浃背,额上青筋暴露的压着端木家大门的门铃。事实上,他已经按了快五分钟了。持续停留在门铃上的手指因用力而泛白。该死的!明明就有人在,为什么不肯出来开门!!他是来找端木信的。前几天那场相亲多亏端木信的“帮忙”,最后终于如他所愿的不了了之。...
吻得太逼真+番外 by 空梦《吻的太逼真》1孙志行找了新工作,打电话给他家老太太说,“妈,你前个儿说看中的那什麽……”“黑色旗袍,你表姐结婚,我想穿著去。”老太太声音很细,平时人也很胆小,把儿子当支柱,老听儿子的话,跟儿子说话也是小声小气地带著商量说。“嗯,我把钱打你帐户上了,你去看一下,喜欢什麽就买了。”孙志行很忙,钱赚的不多不少也只是够花,这个月工作辞了找新工作原本留著钱可能要多支撑几个月,没想到转眼就找到了,於是回头就想起他家老太太给他打什麽电话要买什麽来著……“你给我的还有很多,”老太太有一点点的委屈,“我就跟你商量一下。”孙志行在停车场站定,把头转了转,他三四天没有好好睡过一觉,身体僵硬得像石头,他耐著性子:“你穿著好看吗?”...
作者:洗尘的细雨 那芬芳的梨花 庭院里满是梨花的味道,淡淡的……薄薄的 一如美女飘动的轻纱,那种味儿总觉得不实在。 轻轻地风过了,片片雪白的花瓣飘落。 寒意还未曾完全消散,充溢着夹杂着植物与土地的湿味儿 尖尖的绿芽儿悄悄地钻出来, 只有它是快活的吧? 墙外那片桃林,绿芽儿铺得比这院内还盛啦, 只不过,没有这雪白白的一片来得清香,夹着的嫩绿来得娇、来得俏、来得清雅高趣。 树下的茸茸嫩草唤着什么名字来着? 他是不关心的。 这叫着梨的树,也不过是吃着它的果实时小叶子告诉他的。 只不过躺在这树桠里由着这白色花儿拂动面颊,嗅着这花香比起书房先生唠叼的声音惬意得多了。 “……吱吱……”有什么东西窜入了树梢?...
军营小人物 by 阑 第一章 五尺道北起宜宾,南至曲靖,自秦朝年间始建,成为南北传信、商交的一条纽带,也是凉国与南方成国间的重要官道。近年来成国屡犯凉国南境,加之北方夏国更是在半年前攻破凉国数条防线,硝烟四起,凉国百姓惶惶不得终日。沿街乞讨者四处不绝,褴褛衣襟下干枯的骨手翻腾着倒在墙角的残羹,挖出可能果腹的东西,塞入嘴中,勉强生存。生活严峻,讨食之地也非太平,每日征地夺势抢食冷炙,若连这也吃不上,便只有饿死街头的份儿。 此时朝廷再次征兵,“俺们要当兵!”,眼看就要没饭吃,怎么也得抓住这根朝廷的稻草,于是只要是还站得稳的爷们,年轻的年老的都参了军。 凉国境内,大地平坦宽阔,百年间风雨不停洗刷将道上砾石磨得圆滑,古老的山石犹如一个不醒的梦境,温和地扶触着这条凉国与成国间的磅礴要径。...
本来沈擎日米虫做得好好的,却碰到这个不长眼睛的采花贼,居然把身为男人的他给采了去,为了名声和安全,他只好无奈妥协,去北方为了家族生意而献身。没想到那个采花贼居然意犹未尽的将他带回家日也采夜也采,还把他当猫养!哼哼……猫?就让他这么以为好了,老虎不发威当他是病猫,以后他自然会清楚自己的真面目。 楔子 认识雷锦的人都知道,雷锦这个人只能用两个自来形容──祸害!古有“周处除三害”的故事,那是很有名的关于祸害的记载,可是故事的结局最后是周处杀死了恶龙和恶虎然后自己成了好人。 但是雷锦这个祸害恐怕只能祸乱人间直到他死吧。作为北方最大的马贼首领,不要说过往商旅每天早上起床开始祷告自己不要遇上他,就连北方的各国家人民都用雷锦的名字吓唬捣蛋的小孩──“你要是再淘气雷锦就来抓你了!”这句话要比那些“大灰狼来了!”“雷公来了!”之类的话好用多了。...
第一章“谢谢各位对我的支持和信任,我希望经过这次事故,我的能力没有下降……”在董事会上,我真的没有把握,可是大家还是那样的支持我……“不会的,我相信你依旧可以做得很好。”“不错,又不是永久性失忆,你的记忆会慢慢恢复的。”“有老总裁出来帮你,就算是小学生也可以把公司打点的井井有条!”…………我在医院躺了一个月,终于康复出院,唯一糟糕的事,我丢掉了我的记忆。这对一个集团公司的总裁来说,真的是致命伤。从会议室回到自己的工作层面,格格和公司里的其他人已经等在那里,也许在等董事会的消息。当我在医院醒来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人就是他和斗斗。他叫格律,自称是和我穿一条开裆裤长大的死党,平时我都叫他“格格”,我被送进医院的时候,他输了400cc的血给我,现在他自己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另一个叫墨斗,是公司企划部经理,格格说平时我都叫他“斗斗”;而且,我出车祸的原因之一就是我代替他参加原本...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神起十年,以至尾声,明日将近,每个人大概都有不同的心情吧。SM公司的一间训练室中,一群新的训练生正要下课,一个颀长的身影闪了进来,不少练习生立刻停止说笑,恭恭敬敬的站好打招呼:“MICKY有天前辈!”“恩,你们好。”有天向训练生笑了笑,有气无力的笑容中带着一丝眷顾和淡淡的羡慕。是啊,自己也曾经有过这个时候的青涩,也是决心这样的大,为了音乐梦,自己付出了多少,可是现在回想起来,这些付出,又有多少是真的追求音乐用去了?出名占去了自己大部分的经历,而在音乐上花的力气到是可以和那莫名其妙的各种访谈,节目什么的分庭抗礼了吧?但是,深深隐藏在自己心中的那种痛……“有天前辈,你有什么事吗?”其中一个训练生大着胆子问道。“哦,没什么,我只是来看下教室。”有天落寞的表情,打动了这个练习生。...
引不是行星和恒星,而是射线与粒子,构成了浩瀚的宇宙。一客厅里坐了三四个朋友,茶几对面的电视正在接收中文台的卫星直播。四年一度的奥运会,乒乓男女混双的冠亚军决赛,对于异国的华裔而言,属于不能不看的节目。"玲,你要出去?"邦起身,一边伸手去够几上的车钥匙。这个男人,再过三周将和我订婚,婚礼安排在年底。"你看吧,我就去买点咖啡和夜宵。"我晃晃手里自己的车钥匙,回答,"不是还有后半夜的么。"住处很久没有此类饮料了。"慢些开车,记得啤酒。"他知道我对电视不感冒,笑笑,"呆会庆祝庆祝。""好。"我边换鞋子边道。澳洲冬天入夜有些冷,这片新小区还没有完全完工,最近的小型便利店在七八分钟车程外。下车。在等感应门缓缓滑开的时候把玻璃门当镜子看了看自己。...
楔子漆黑的,寂静的怕人的雪夜里,裹在单被中的人冷得瑟瑟发抖,意识迷迷糊糊,似乎是睡着了,看到的一切却是那么清楚,好象确实发生在自己身上。可是看清楚了,一个个的人物表情却又是模糊无比,好像好遥远,遥远到不是自己可以触碰的时空一样。梦中的人各个面目狰狞,有着同样嗜血的如同豺狼一样的眼睛,绿幽幽地盯着你看, 好像要将你似碎吞咬下肚。强烈的恐慌感纠集在胸口,挣扎着告诉自己这些都是梦,却泪落满襟。连日来噩梦不断,没有人告诉自己,我看到的究竟是什么?别人的梦境还是久远了的记忆?人们为什么像恶狼一样地看着自己?梦中野兽吼叫咆哮,看着它们撕咬着他,让他的泪落了一滴又一滴直到落尽了最后一滴眼泪不再哭泣。满络满络的悲伤,沁彻心肺的绝望。却怎么也找不到心撕裂的理由。...
千秋月千秋月 第一章熏风阵阵,日影重重。我静静地靠在院中长椅上。远处丫头小厮们呼喝的声音隐约传来。语声并不嘈杂,即使在望月阁这处僻静之所里也不觉惊耳。但我耳里听来,那随风动飘来的似远似近的声音却尤似梦中。虽然早已不觉它荒唐。或许,这也真是在梦中。我唯愿。来到这里,准确地说是来到这个——距我生活了二十多年的世界不知几千年的陌生时空已经有十多天。还记得被那辆货车撞上的剧痛一瞬,身体就被一股神秘的力量牵引着沉沉下坠、下坠……仿佛要我坠入到那宇宙最底端。我知道我死了。但心中那瞬却没有悲哀。只有不忿。我虽一生短暂只有二十来个春秋,但自认为生平未做过杀人放火有违天理乃至人神共忿的事,死后不入天堂也罢了,却为何让我入地狱?我不忿。真的不忿。...
《炼狱》 第十三章 死海文书天黑月朦,我快速地翻着被水差不多浸散了的日记本。后面很多篇都沈霰恪记述着与元凛过的那些甜蜜日子的故事,我不忍多看,草草地阅着,总希望可以找到些什么线索。待得翻到八月开始,日记的内容开始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就是差不多这时候抵达森林监狱的,刚进入森林的当晚随即便卷入了狩猎,卷入了监狱的怪异纷争,而后又在竞技会里搏斗过,在那里遇见了沈霰恪和元凛。因此,在看到日记上面的”竞技”两字后,我自然而然地心头一震,忙集中目力,仔细地看了起来。阴历8月10日,晴秘密的日子总是刺激而短暂,虽然刚与他分开,虽然只分开那么几分钟,我已仿佛忍受不了。以前,我也体会过寂寞的感觉。但那是惨不忍睹的寂寞,把我的血一滴一滴往外抠的痛苦。而现在却是心痒难搔,像野兽一样控制不住自己,活像个欲求不满猴子。我沉醉与他的身体,更沉醉与他的魂魄。就算有毒瘾的人也未必像我这般痴迷。...
24/7 - 第二十四章: 家族保护人(1)Mulder轻轻哼着歌,停在位于17楼的公寓门口。几周前,在他生日那天,他的主人将17楼公寓的钥匙交给了他。这把小小的公寓钥匙,带给Mulder极大的快乐。直到现在,当他掏出钥匙开门时,仍然觉得很兴奋。从正门进入这所公寓意味着他真正属于这儿了,这跟从18楼他的房间经由里面的楼梯下到17楼,意义完全不同。他打开门,郁闷地意识到主人不会出现在房间里。Skinner去洛杉矶出席一个高层会议,几天后才能回来。主人不在身边,与上一次相比,Mulder适应多了。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变化。就在几个月前,当Skinner走开时,Mulder直飞冲天,绕着固有轨道疯狂旋转,而这一次,很奇怪,他双脚仍踏踏实实地站在地面上。没有主人的房间显得空荡荡的,但是Mulder确信当 Skinner回来时,一切都会得到补偿。同时,他还有Wanda做伴。...
第一章 骑着瘦马一路赶来,花了整整十天时间才到了这个沙漠边缘的无名小镇。他是归心似箭,可惜这匹马力不从心。现在是申时,再怎幺努力也不可能在天黑前购买足够的物品上路,也的确累了,还是在这里歇息一晚,明天再上路吧。 远远就看见胡杨林中黄土砌成的城墙上耸着高高的瞭望台,以及插在上面迎风飘扬的红旗战争结束后,这些只是摆设而已。 翻身下马,方子山牵起缰绳慢慢穿过城门。 因为这个小镇最靠近沙漠,要穿越沙漠的商贾和旅客都会来这里补充淡水、食物,购买必需品,尤其是没有了战争,像他这样的异乡客很多。 大漠的房屋都是两排红柳、中间夹泥,以苇绳扎固外面抹泥筑成,整个小镇呈现荒芜的黄|色,偶尔可见的几处绿色都是在沙漠也能顽强生长的胡杨、红柳、骆驼刺。...
《伯爵的替身情男》BY: 叶子(~很H!慎哦!) 夜盗,教人防不胜防。 众人都知晓,横过黑森林到亚堤斯城的这条便利捷径亦是步向死亡的捷径。 可饶是如此,数百年来,执意贪快走捷径至繁华大城亚堤斯的商旅们,仍旧情愿冒死越过黑森林,也不愿多花时间走那需绕过一座山头的安全路程。 时间,对于必须抓准时机牟利的商人来说,是极为宝贵的。 因此,纵然夜盗已在此猖狂数百年,也纵然枉死于这片林中的异乡客已不知凡几,但是愿意冒险走人这无门地狱路的人亦未曾减少。 月圆之日,月光灿明的夜晚,夏风轻徐。 由数辆马篷车集结成的车队,快速地行驶在森林幽径里。 带头的赶车人正惊疑著是否会遭遇夜盗时,下一瞬间,拉车疾跑的两匹马突然同时仆倒于地,马匹巨大身躯的跌势令连结的篷车亦跟著翻覆。...
第一章认识戴清是在面试会场,那天高轨和同学一起去参加S公司的最后一轮面试。同学紧张得几乎口吃,他好笑又同情地替他倒水安慰他。一群人挤破头都想往S公司钻,高轨却丝毫不担心自己会有问题。他是那种走到哪里都极为抢眼的人,无论”硬件”还是”软件”,他都非常有自信,而且也有自信的资本。名牌大学,成绩极好,学校极力推荐,人又长得相当的高大帅气,可以说他从出生到现在都是一个顺风顺水的人。初生牛犊不怕虎,何况他这只一向好运的?拿着杯子去倒水的时候,意外地发现,一群紧张的人已经把放在走道上的饮水机给喝干了。于是,高轨拿着纸杯子,转弯上楼,在另一层楼道上找到一只装满的饮水机,放了一杯水,刚一转身,就和一个男人撞在了一起。那个男人手里的资料和高轨的水杯全都飞了出去,那份不知道写着什么东西的资料也被水淋湿了。...
「把血剑还来,还有放了我父母跟陆飞英!」冷冷地说着,宇文凌烈用力一扣镇国公的喉让他脸显灰白,吓得想上来解落镇国公的属下们连退三步,看着镇国公等待他的示意。 「放……了……我……」镇国公勉强点头示意手下按宇文凌烈的话办事,看到手下把血剑拿了进来,他从口中挤出三字,希望宇文凌烈看到血剑后会放开自己,可是话音刚落,喉上又是一紧,宇文凌烈的脸逼近脸前,一脸凶狠。 「放了你?还不行!我还要请国公送我们一程呢!」宇文凌烈看着自己的血剑展现眼前,脸上泛起淡淡笑容,伙伴啊!终于你又重回我手中了! 单手一拋,剑已出鞘,宇文凌烈一手抓剑几个砍势,隽霖身上的铁链便如豆腐般立刻掉落地上,让隽霖换回一身轻松。 「凌烈,这人交给你好了,我去扶陆飞英!」在宇文凌烈把铁链全部砍断后,隽霖松松筋骨,虽然对眼前的仇人恨之入骨,但当前以大局为重,他就先饶过这狗贼的性命,以后再取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