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月中天楔子 神秘大古山这是一个十分不起眼的小村,华夏大地上数不清的小村之一,名为洛家村,村中百多户人家五百多号人,除了远嫁而来的媳妇之外都姓洛,一个杂姓都没有,倒也算是个奇观了,其实倒也不是这洛家村的人排外,而这村子太过于偏远,连娶个媳妇都要全村人给凑钱,不是那种嫁不出去的姑娘,哪里有人愿意到这个小村来啊。村外种着的那些禾苗都已近两尺高,微风吹过,微微下伏,村中房前屋后种着各种时令的小菜,村前有山,村后有小河,三五农妇正在河边洗衣洗菜,几个精壮的汉子手执着劣质的自制手弓从山中行来,手中提着肥兔或是些小兽,若不是有几个收税的衙役呼喝而过,这洛家村可以算得上一派世外桃源之相了。村中十几个七、八岁的小孩带着那些刚刚会走路的孩在村子里嘻笑着跑过,不知是去野地里抓些小虫还是去河里捉鱼,倒是无忧。...
作者:天天肉夹馍序章 宅男、易筋洗髓经和萝莉李通天是个宅男。宅男是一种很可怕地生物。所以,李通天也是一种很可怕地生物。李宅男号称读书破万卷(盗版),从《唐诗三百首》到《权利意志》,从《阿弥陀佛经》到《脂斗春浪》,从《宇宙图鉴》到《汤加丽人体艺术》,从《二十四史及清史稿》到《仙术密库》……,总之,宅男很可怕。某日,李宅男正埋首案牍。“佛祖大意,谓登正果者,其初基有二:一曰清虚,一曰脱换。能清虚则无障,能脱换则无碍。无障无碍,始可入定出定矣。知乎此,则进道有其基矣。所云清虚者,洗髓也,脱换者易筋是也”(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0年9月第1版《达摩易筋洗髓经》)李宅男自在网络上搜得此书后,奉为经典。夙夜研读,孜孜不倦。苦修七年,自觉神功大成,从此腰也不酸了,背也不疼了,腿也不抽筋了,走路也有劲了,一口气上六楼,……,然后又下到五楼。额,发现走过头了。...
作者:玄天子第一章纯阳门郭小四隐隐觉得最近要发生什么大事,因为平风城内的来福客栈里突然增加了不少带着京城口音的纯阳门弟子。平风城是一个靠近南方泰月大泽的一个小城,但是因为水力运输的便利,倒也颇兴旺了数百年。这里是中则郡的鱼米之乡,富庶之地,自然少不了有帮派盘踞。近百年以来,这里就一直是纯阳门的势力范围,有着南方最大的分舵,分配有一个堂主,四个香主以及数不清的大小头目和数千名弟子。平风城的来福客栈,就是纯阳门的附属产业,平时用来接待一些江湖上的朋友,还有一些保镖的镖行以及富商。如果是寻常的过客,只要交得起一天五吊钱起的房费,客栈自然也不会拒绝。当然,最为重要的,是这里宽大的后院,就是纯阳门南方分舵的所在,分舵的堂主就在后院的一套独立的院落中――只是这位李元业堂主一向深居简出,寻常人一般不容易见他一面。饶是郭小四在来福客栈混迹了这么多年,也是从未见过堂主的金面。...
作者:黑眼白发【由文】【第一章盘古精血,意外返混沌】李毅迷迷糊糊地醒过来,只感到一剧痛,再一看,傻了,眼前一片混沌,竟不知身在何处。还没等他明白怎么一回事,眼前一黑,接着就失去了知觉,然后大量的信息出现在脑海中,痛得李毅直想把自个儿撕成两半。似乎过了一千年,或者一万年,又或者无数年,混沌之中没法计算时间,在这里时空混乱,没法感知,没有意义。恍恍惚惚间,李毅再次醒来。李毅感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无奈的叹了一口气,眼中闪过一丝惊惧、无奈、窃喜---神情复杂到极点,难以言术。作为一个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植根于社会主义土壤,发育于大好中国,骨子里就一个唯物主义分子。虽然,平时也经常上一下起点,看一下穿越文,幻想一下自己成为主角,接着萝莉、美女一大堆,御姐、熟妇倒来追。...
作者:茶禅一味第01章沙海寒夜夜晚的沙漠更显美丽,墨黑的天空,稀疏布满如钻的星星,格外地清亮慑人,骤降的温度令万物沉寂。而它最可怕的,是那无穷的空旷和袭人的窒闷,矛盾地交织着,能逼得人疯狂、崩溃。一辆马车在浩瀚无垠的沙海上缓慢地行走着,简洁的布帘随着车体的晃动而微微地拂动,渐渐地,马车停了下来,从车上跳下一个年纪尚轻的男僮,他往左右打探一下,回头对车内的人说道:“主人,可以了。”布帘再次掀起,一个戴着儒帽的少年,优雅地探了出来,动作自然之中有着小心翼翼,先是脚着地,待站稳之后,缓缓站直身子,露出了纯净满意的笑容。清冷皎洁的圆月挂在星空,向沙海洒下一抹冷寂的银辉,少年静静地站在那里,周身萦绕着一股清冷淡然,消融在这冷肃清寂的月色之中,自在而悠然。...
作者:天如玉【由文,】第一章作为武林大帮,天殊派极少有紧张兮兮的时候,更何况还是在吃晚饭的时间。集合的大钟敲了好几遍,众弟子匆忙赶至练武场内,个个脖子拉得老长,望向正殿那扇高高的大门。听说几位师父都已入大厅议事去了,连闭关久矣的师祖都被请出了关,到底发生了什么大事儿啊?这一等,直至月华初上,殿门终于被推开,一人快步走出,蓝衫随风翻飞。他步下台阶,隔着栏杆高声道:“大家都回去吧,没什么事。”众人见来人是最受器重的大师兄靳凛,纵使怀疑也不敢多话,何况等了许久,肚子早饿了,能回去更好。于是纷纷行礼告退,潮水般四散开去。靳凛视线朝下方一扫,一眼便瞧见那个随着人流拼命朝外挤的人影,忙高声道:“千青你留下!”人影明显地僵了一下,慢吞吞地转过身来,原来是个女弟子,穿着跟靳凛一色的蓝衫,月光倾泻而下,映照出她讪笑的脸,不过瞬间便化作了愁云惨淡。...
作者:半缘·修卷一 初进江湖第一节萧峰呆立桥上,伤心无比,悔恨无穷,提起手掌,砰的一声 ,拍在石栏杆上,只击得石屑纷飞。他拍了一掌,又拍一掌,忽喇喇一声大响,一片石栏杆掉入了河里,想仰天痛哭,却说什么也哭声不出来。一条闪电过去,清清楚楚映出了阿朱的脸。那深情关切之意,仍然留在她的眉梢嘴角。“哎,不看了,睡觉了”对着电脑连着看了几个小时,不由有点累了,我关掉电脑,抱着满脑的遗憾与幻想去会周公了。好象背有点刺,翻了个身子,习惯性的想拉被子。矣,竟然摸空了,迷迷糊糊中张开眼睛,看到的竟是一块小石子(我习惯侧身睡觉),手一按床,入手的感觉却是沙沙的。我猛得惊醒过来,揉了揉眼睛,却 见自己身处在一个石室中。“难道我被绑架了?”脑袋里刚冒出这个念头,连我自己都不由笑了起来,不为别的,本人刘飞扬,今年22,家里既非豪门商贾也非官宦世家,双亲都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工人,自己也不过是...
作者:李凉楔子大唐傅宗昭宗年间,因连年兵祸,天下大乱,各方军将伤亡惨重不说,便是城邑乡镇百姓也足尸横四乡。败兵残将强取民财之事,更是多不胜举,使得百姓处于水深火热遍地有声,俱都异口同声乞间上名为何如此不公?为何要使善良百姓遭此艰困危难?尚幸!昭宗乾宁年间中原兵捐逐渐平息,终于使得百姓有了苟延残喘的求生时机,开始重整家园延续命脉。一些零星商贩也开始往来各地城邑、乡镇之间逐渐活络了百商营生。但是在战祸中无妄遭名命丧黄泉的百姓,要何时才能重生,享受亲人家园的和乐?失去亲人的人,要如何才能忘却战祸带给百姓的凄惨背后?一个万里无云、繁星闪烁拱围着皎月的寂静夜色中倏见北方天际有一道精芒在亮丽的流星凌空疾曳,竟隐曳至东方一片广涧山区内。...
作者:堕落的狼崽龙潜于渊 第一回 临安会(更新时间:2006-7-3 10:27:00 本章字数:6046)“小姐,听说这家自然居菜肴的味道可以和皇宫的御厨相比较了。不过最令人有趣的就是这个酒楼的酒保很奇怪。第一层的店小二是一些男的,第二层的雅座都是一些漂亮的侍女招待,而三楼设有不同的房间,他们叫包厢,还可以看到西湖的美景呢。很有趣的,听下人们说,这里最有名的就是叫麻辣涮的菜肴了。小姐,您今天心情不好,奴婢看还不如到那里去看看。”西湖的美景是那样的令人流连忘返,不过对于生在西湖边,长在西湖边的人来说,这些都并不重要了,东西见多了,也就并不奇怪了。但三个月以来,临安的市斤贩卒,文人骚客却对这个自然居感到奇怪不已,不同的设置,不同的菜肴,不同的招待等等在这个南宋都城显得是那样的别致,同样也吸引了南来北往的客人,这个自然居当然也就日进斗金了。不过令人奇怪的是自然居的东家是谁,是男是女却是个谜。...
作者:李凉第一章塞外。长城外。大漠之地。黄河宽广的河床上。寒冬腊月,黄河早已冰封。远飘着雪,不大不小的毛毛雪。远山近树,如粉雕玉琢,一片银白。年来就是荒僻不毛之地,人烟稀少,兼之天寒地冻,尽管是大白天,极目望去,依然很难得见到一个人,倒是出外觅食的野狼,成群结队,不时在雪地里奔驰呼曝。意外地,在一座连绵数十里的野火山下,河道弯曲处,形成一个天然的避风港,正有三个孩子在那里幅戏。这三个孩子,二男一女,可不是普通人家的娃儿,身着皮裘,头戴英雄帽,足履高统靴,女孩的脖子上还围着一整只黑狐狸围脖地,显然大有来头。三人差不多都是十四五岁的孩子。但个头却不小,比一般同年龄的人起码大一号,古铜色的皮肤油光发亮,显得格外健壮威猛。...
作者:刘义杰声明:本书设定 基本设定境界设定:修仙:开光、旋照、融合、金丹、元婴、分神、合体、度劫、飞升共九个节段。修佛:佛引、入佛、佛心、舍利、金身、罗汉、佛变、佛劫、成佛共九个节段。修魔:魔引、入魔、魔心、魔丹、魔婴、渡魔、魔合、魔劫、成魔共九个节段。血族:血仆、男爵、子爵、伯爵、侯爵、公爵、亲王、帝王等八个级别。仙界修为设定:地仙、天仙、玄仙、仙帝、神仙。佛界修为设定:地佛、天佛、玄佛、佛皇、神佛。魔界修为设定:地魔、天魔、玄魔、魔皇、魔神。兵器设定:凡器、法器、宝器、灵器、仙器、神器,其中仙器、神器是仙级高手、神级高手炼制的兵器,凡器、法器、宝器是修真界炼制的兵器,灵器是天地造化之物,具有灵性,是可成长型兵器,主人越强、兵器越强。终身只侍一主,与主人融合度高,是可以陪伴一生的兵器,但灵器有傲气,所有拥有灵器的人将不能拥有同类型法宝。...
作者:蝙蝠第一章四月的天气,春光明媚。一人在树林里狂奔,身后跟着大批各种装束的武林人士。“游远威!你跑不了了!快快弃械投降吧!”游远威冷冷地笑了一下,紧按住胸部不断涌出鲜血的地方,勉强提着一口真气迅速前行。他是武林中的“正道”人士最急于抓到的人犯,因为在江湖第一的暗杀集团“奉都”中,他是排名第一的暗杀者。用“暗”地的方法“杀”人“者”。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刺客。这次的失手纯粹是他不小心,不应该因为看见被杀的那个傻瓜家中的佛像而失神,进而触动那些人一早布下的机关,落得现在这般狼狈的下场。佛像……混蛋!为什么会对佛像失神!这传出去的话,那他在奉都首席刺客的地位不就完蛋了吗!到时候被仲夜……唉!死掉就罢了!被那个尖刻的家伙嘲笑的话那还不如去现在就一头撞死!...
作者:慕容明渊作品相关你喜欢下网络军旗吗?你喜欢下网络军旗吗?在网络游戏中,有人喜欢玩传奇,有人喜欢玩大话西游,也有人喜欢下军旗。而我恰恰就是一个军旗爱好者。以前家里没买电脑时,很多时间都在网吧,而我在网吧所做的主要的事情就是下四国军旗。现在家里有电脑了,却每天都要码字,不过我每天还是抽出一些时间来杀上几盘。也有人说军旗是小孩子玩的游戏,我却不这么看,我觉得军旗是一项具有独特魅力的棋类游戏。人类可以制造出能够战胜象棋世界冠军、国际象棋世界冠军、甚至是围棋世界冠军的计算机程序,但人类永远也无法制造出能够战胜一个普通军旗棋手的计算机程序。为什么?因为其他棋类游戏都是考验人的计算能力,而惟独军旗考验的是人的判断能力,而四国军旗则更要讲究双方之间的配合。...
作者:林核新婚杀人夜庭院里的露珠已经被焦灼的阳光烤化了,不知不觉间蒸腾入了雾霭,在空中幻做绛紫色或是杏黄色的云彩,妩媚绮丽,像是做梦一般。任非坐在园中,阖眯着双眼,胸口轻浅的上下起浮。大约是秋乏的原因,她近来总是困倦,每天睡到日上三竿,却仍然迷迷糊糊的睁不开眼睛。倒也不觉得秋风瑟瑟,只是坐在自己的园子里,任阳光暖洋洋的洒在身上,好像回到了家里,在冬日烘着暖炉,摘着草药。然后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又被阿爹叫起来,说她笨,把辣椒秆和藿香分到了一起去。外面的天光渐渐的黯淡了下来,敲锣打鼓的声音好像隔着万世千代,和她毫不相关的红色熙熙攘攘的挤在门庭里里外外,就连向来素淡的园子也不放过。任非打了个寒颤,日头已经落下了,晚风萧索,月上柳梢,映着淡淡的酒气四溢飘香。她睁开眼睛看了看四周,睡意迟钝了思绪,让她有些轻微的失神。...
作者:秦小米【由文】第一章秋天的早晨带着清霜融化的潮湿味道,却清清凉凉的沁人心脾。一个小小软软的身影在晨起买菜的人群中,笨拙却显得分外可爱的晃来晃去,似乎没有人特别在意她。除了一直坐在墙角,脏兮兮的头发完全盖住眼睛的小乞丐。小乞丐透过乱蓬蓬的脏发,鹰一般锐利的眼神一直追随着小女孩儿欢快的身影,视线里却突然只剩下一片净白。他顺着这一片净白向上看,秋天清晨桔红色的光晕染了眼前人的一袭白衣,满头乌发,刚毅的棱角硬生生生出些温和儒雅的气质。小乞丐扒拉扒拉挡住眼睛的头发,仰着脸望着来者,脏兮兮的脸上一双眼睛却是黑亮亮的如珍贵的猫眼儿石一般,让人移不开视线。“你可愿拜我为师?我管你衣食住行,再不用流落街头挨饿受冻,可好?”男子似乎一点都不介意白衣染上灰尘,蹲在小乞丐面前,笑容温和眼神明净。...
作者:霞飞双颊【】第一卷 人生得意须尽欢第001章 转生大唐他走在大街上,心情格外的轻松。就连车水马龙嘈杂喧嚣的声响,也觉得一改平日的烦燥,变得美妙悦耳。自大学毕业出来不久,就找到了一份合意的工作,刚才打电话去约那个暗恋了十年一直没敢表白的她,竟然出奇地听到她颤抖又细小的肯定回答,她甚至还嗔怪自己是超级呆子,到现在才知道打电话给她。一想到这里,他就觉得天气好极了,就像自己此刻的心情……爸妈知道了,一定会很高兴吧!他觉得如果自己能够把她带回那狭小又温暖的小房子,到时爸妈的脸,非笑出一团花来不可。“哥哥,你笑什么?”童稚幼嫩的声音,让他稍稍在思海中脱出来,站在他边上的,是一个最多只有四五岁的小可爱。小家伙拉着她妈妈的手,用乌溜溜的大眼睛,上下打量着他,又好奇地问,似乎很想知道这个笑起来就像阳光那般灿烂的大哥哥到底在笑什么。...
作者:梦入神机第一章 起伏蹲身若奔马,凌空虚顶形神开。 十二月上旬的一天晚上,天气突然转寒,一夜之间,北风呼啸。雪花洋洋洒洒的飘了下来,等到刚刚天亮,地上已经落了厚厚一层。王超被窗户外的雪光映醒,以为天亮了。但是看了看床头的闹钟,这才知道才五点多,自己早醒了一个小时。不过王超从来没有赖床的习惯,默默的穿好衣服,花十分钟洗漱完毕,听到隔壁房间睡着的父母也发出悉悉索索的穿衣服声音,王超这才走出门。王超是C市某高中高二学生,今年十六岁。身高一般,长相平凡,学习成绩中等,家庭条件父母是早已经下岗,每月两人的收入加起来不超过两千块。正因为这一切,造就了王超沉默寡言的内向性格。王超家后面是一个公园,公园临着江,树林密集,地方偏僻而又阴森,里面有一条小路,可以到达学校。...
作者:楚隐正文 第一章时空穿梭暑假,正是天气炎热之时,不过对于爱好户外运动的人而言,是无法阻挡他们的!这不,一群年轻人来到荒山上探险,这是时下较为流行的活动。在这群人中,有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显得较为特别,他一身运动服,背着一个探险专用的大背包,脚踏着一双旅游鞋,跟在队伍的最后面,只见他长得倒挺英俊,剑眉星目,人也不矮,身高大约一米七六左右。他叫楚非云,今年二十岁,是一名大二学生,平常酷爱探险,所以自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比起其他人,他更想单独探险一番,当然他也是为此已经做足了准备工作。领队的人大约三十岁,他见过楚非云好几次了,两人也比较熟,有空时还一起喝过酒泡过吧,见他走在最后,打趣问道:“非云!你小子这是咋啦!是不是昨晚上陪美女同学太久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