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灿烂刷着牙,感觉口腔里一阵刺痛让他草草结束。看到自己对着洗脸槽吐出的泡沫中居然杂有血迹,还来不及吃惊就已经被冲进水管之中。藤井清隆缓缓地抬起头来。镜中是一张戴着眼镜的苍白脸孔。红肿的眼睛和鼻子。脸颊上的殴痕则从昨天的红色变成现在看起来有点恶心的紫色。 拉起窗帘的室内在早上十点过后还是昏暗的,从里面的闷热可以想象外面的气温有多高。听到窗外传来的车潮声,仿佛在提醒自己今天不是假日。 打开冰箱,一股冷气灌了出来。空空的冷藏库什么都没有,藤井叹息地拿了一罐矿泉水出来。他在心里对自己说反正嘴里受伤,不管吃什么都会痛还不如不吃。 蝉鸣从门口透进来,那种非常接近的感觉让闪了神的藤井手一松瓶子滑落在地上。流出来的水像河流似地在他脚边无尽地蔓延开来。藤井觉得自己好象是全世界最不幸的男人。...
第一章二月扬州瘦西湖畔,花如锦,柳如烟,好一派春色。就在这瘦西湖畔有一户柳姓人家,主人长年经营茶叶和丝绸生意,有自己的茶楼和绣庄,又和京城里的达官贵人关系极好,所以富甲一方。男主人姓柳名长川,与夫人成婚多年,年过半百之时,好不容易才产下一子,取名柳奕。柳长川和夫人都深知这孩子得来不易,为了答谢上天,特意赶在二月十九观音诞晨,让夫人早早的就准备好了瓜果贡品、上好的丝绸绵缎和香火银子,随同仆人一起进庙还神,替儿子柳奕消灾祁愿,顺便也好一道去瘦西湖畔踏青春游一番。因为是观音诞,那一天进庙上香的人特别的多,柳夫人坐着小轿随着人流晃来晃去,半天才到庙里。柳家在扬州也是很是有名气的,柳长川了为求子来往这间寺庙早已经不计其数,庙里的师太与柳夫人早已相熟很久,知道她来替儿子“上契礼”,所以一早就在等着。接过柳奕一看,这孩子头戴着虎头帽,身上穿著大红的小锦袄,脚上一双绣工极好的虎...
飞机降落在机场跑道的那一刻,我正在想着一些故事。身边的乘客拿着各自的行李,排着队等待下飞机,旋梯被悬挂下去,撂在地上,擦出一线火花。我想起那个夜晚,那张温暖的脸贴在身旁,四周一片漆黑,烛光闪映着脸颊的红晕,一瓶酒,两个人,就这样对视着。 “先生,先生,麻烦您下机好吗?” 我顿然抬头,眼前是位漂亮可亲的空姐,一张热情的脸冲着我微笑。 “哦,对不起……”慌忙站起身打开行李舱,拿出背包,向她笑着,“不好意思,刚才有点不舒服。” “去机场医务室看一下吧。” “没事,现在好了。” 我匆忙下了旋梯,机场的天特别亮,晕旋,有些睁不开眼,一如三年前走的时候,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仓皇落逃。没想如今回来了,竟也是这般狼狈。机场的中转车停在不远处,车上挤满了人,所有目光都在注视着我,我低头躲了进去,空气再一次稀薄,呼吸难耐,心砰砰地加速,翻出包里的救心丸囫囵吐下去,才...
然而,上天眷顾像阿甘一样的傻小子,同理,亦会妒忌像我这样的翩翩美少年,想我当年凭借我艳压群芳姿容焕发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的惊天地泣鬼神的惊世美貌在耽美场上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如今却只能匍匐在一个长相平凡,身价平凡,学术平凡,总之全身上下没有一丝特别的男人身下,实在是冤啊~~~~ 说到这里,我又不禁想起了我被逼承欢“身”下的那一场血泪史,真的应了那一句“自古红颜多薄命”哪…… 犹记得当年,我金戈铁马,以气吞万里如虎之势闯入了大学的校门,开展我的新人类新生活,谁不知,帅哥没把上,却拉上了一头黑熊,壮实的身体是眼前这个可媲美黑人牙膏的壮汉子身上唯一的优点,当然,这么不符合我美学原则的庞然大物我当然会自动的将其忽略。然而,正当我挪动我的玉布的时候,突然间,一双巨掌(不用置疑,那绝对是一双比我的玉手大上一倍的巨掌)搭上了我的肩膀。抬头,便看见壮汉憋着一张通红的脸看着...
温和的阳光照耀在脸上,神志渐渐从近乎昏迷的睡眠中清醒,结实完美的长腿动了动,后庭传来些微的刺痛感让奈狄洛轻轻呻吟了声,鸵鸟的把脸埋在枕头里好一会,才心情复杂的睁开了双眼。入眼的,是昨晚在他身上放肆的妖孽大刺刺穿着他的睡袍斜依在沙发中品茶的悠闲模样。望进某人敞开的衣襟,紫眸浮出几分阴戾,麦色的胸口上青青紫紫的痕迹分明是他不甘心下回击的产物,不知情的看了,怎会想到被蹂躏的那个是一向名声在外的魔王陛下!金眸有所感应的看向床上,戾绝放下茶杯,迎着那双华丽的紫眸,冷淡的哼了声:"醒了?"奈狄洛面无表情的看了他半晌,缓缓的支起同样青紫一片的赤裸身子,垂眼做了一个深长的呼吸,用同样冷淡的语气回答:"......是醒了。""......被你耍了这么久,也该醒了!"...
1纪子昊....二十六岁,男...像貌虽称不上是美丽...但也清秀,追求者虽然不算很多....但至少也有个三、四位....最大的兴趣是作菜,缺点呢...大概就是迟顿吧!『你不爱我...你应该早说的!为什麽....呜~』一位女子哭泣的说著。『我...我不知道你会喜欢我....真的非常对不起!』男子努力的道著歉,但似乎一点用也没有。这位女子是林裕美,而男子呢...当然就是主角罗!纪子昊...这个事件的起因,就是因为纪子昊的过度迟顿....林裕美喜欢了纪子昊三年,好不容易鼓起勇气的告白,而纪子昊也回应了「我也很喜欢你」....不过迟顿的纪子昊却完全不理解林裕美话中的意思,只是以为林裕美在告诉自己,自己是她最好的朋友罢了。当然纪子昊是个很有风度的男孩子,或许也该说是过度迟顿吧?...
我不是盖世英雄,我也不会踩七色的云彩,但总有一天,我会写完这些故事,脱下这件马甲——来,娶,你。所有地名山名一类,纯属乱用,敬请54= =————————————————————————————涿州城外,祈山。千里冰封,万里雪飘。中军大营帐内彻夜明灭的灯火终于暗了下去,不知不觉天边隐有晨光乍现。戚少商长身站起,伸展了一下头颈手臂,扭头看了眼正伏案小寐的顾惜朝——有些散乱的卷发披得他满肩都是,呼吸声几不可闻,却看得出睡得并不安稳。心底不由升起一层心痛复一层温柔,戚少商蹑手蹑脚地踱了过去,脱下自己的毛裘大氅替他披在肩上:自从被围于此,这些日子他的身体越发差了,白日有兵士伤患要他疗治,又有战报如雪需他应对,到了晚上,又是整夜整夜地思虑脱围之计,咳嗽不停无法安寝,鸟鸣马嘶风吹草动之声皆能扰他清梦,眼见着一天天清减下去,自己虽是心痛如绞却也无计可施。...
帝朗斯帝国富足而丰饶,封旗陛下更是大地上不灭的神话。人们在赞颂他们伟大的王英明神武的时候,他们的王又在感谢谁的恩赐?满足原来就是这幺简单,封旗宠爱地看着怀中正玩着他衣服上纽扣的夜寻,只要他的爱平安地呆在他身边,什幺至高无上的权利,什幺举世无双的珍宝,他都不看在眼里。夜寻才是他最美的瑰宝,那站在他世界里的人。无数个夜晚的思念,让他知道这一次无论如何他都不会放手,就算是神的惩罚,也宁愿一起毁灭。只要他们像这样互相依偎。想起夜寻刚回来的时候,有意无意的回避他的碰触,心很痛,但无可奈何,他犯下的罪只能自己品尝苦果。只要知道夜寻是爱他的,已经心满意足。是啊,心中彼此相爱,可是过去的造成的恐惧一时半刻如何可以弥补。是夏尔的温柔治愈了夜寻的伤,打开了他的心结。现在能如此靠近美丽的仙子,真正拥有他的心灵和身躯应该感谢夏尔,但真该感谢吗?...
“筱时,你快点啦!”一个长发的漂亮女孩在前方喊着。“你别催了,古甜。”一个男孩背着书包很不情愿地跟了上来。他们身上都穿着同一高中的校服,俩人走在一起很相配。那个叫筱时的男孩有着高大的身材,一头墨黑色的短发,是现在这时代稀有的坚持不染发一族。他有着很清秀的面孔,端正的五官中,他的双瞳一定是上帝施了什么魔法,所以才会那样让人过目不忘。他眼睛的清澈程度,仿佛是刚降临到这世上的婴儿才会呈现,那眼神里写着纯真,没受过任何的污染。他身旁的女孩同样是乌黑的长发,随风飘扬着。女孩不是很高,给人小鸟依人的感觉,她笑时在嘴边会有淡淡的酒窝,这又给她的可爱加了很多分。这对金童玉女走在一起,回头率真的是很高。周围的人都羡慕着他(她)的身边有她(他)陪伴。不过你要是走近他们,听到他们的对话,一定会大失所望。...
食之圆舞契子十九岁的齐舞考上外地的大学,很开心。本来他以为他的人生轨迹在十五岁那年就停止了,其后的两年,他又经历了更多黑暗的事情,基本他已经放弃自己。可是,现在,突然出现了一个转机,他怎能不高兴。可以像一个普通的人那样,延续以后的日子。学习、谈恋爱、找工作、结婚、生小孩……一连串的生活经历以后都会有的,随着普通人的人生轨迹,因此,他真的很开心。可是又有些担忧。他的过去,不是任何人可以接受的;他的性格,在过去两年里浸淫了人类最黑暗的部分,习惯面对最危险的敌人使出最狠毒的手段,与普通人相处,会不适应吧!有什幺办法呢?他太想回归正常的生活了。那就把自己性格中最不可能的部分——单纯迷糊,用外表装出来吧!这样,他就可以像普通人一样,社交,然后有一个正常的社交圈子。...
1终于完成一天的工作,莲火拖着疲累的身体,掏出钥匙打开家门。一片漆黑……奇怪?寒水不在家么?还真不适应少了寒水的孤独,有点怀念每天自己一回家时穿着白色围裙的寒水总是会在门口迎接自己,一个大男人穿围裙那样子说多奇怪有多奇怪,然后总是会说:“火,你回来啦,来啵一个!”笑得一脸灿烂,金色及肩的长发擦过自己的脸颊。最后那做势要吻下来的头总是被自己脸红地推开,故意无视掉寒水在自己身后笑得如同一只偷了腥的猫。寒水,本应该是冷酷的嘛,有时候,自己甚至会怀疑自己身边这只是不是取错了名字。在玄关换上拖鞋,莲火赫然发现除了寒水的鞋子,鞋柜中竟然放着一双熟悉而又陌生的鞋子。说陌生,那鞋子不是自己的也不是寒水的;说熟悉,那鞋子竟然像是半年前突然不知所踪的人儿的那双鞋子……...
[沧海余梦系列之一]沧海浮生 楔子兼作者同人 “月影斜,烟绝旧人家。梦回初年撷青茶,云缥缈,雾似纱。佳人依栏,颜如玉,玉无暇。奈何流水飞梭,乌丝成雪发,千般情思,万种无奈,压弦而发。胡琴高低入喑哑,暗放伤花,久长思意绕天涯,情尽而戛《时-感怀》” 我放下笔,看着为段隆写的这些个话发呆时,尘印推门进来。 “你还欠我一张插画。”尘印他拍拍我的头。 “小的明白,大人。”我躬身施礼,把刚刚完成的《沧海浮生》呈给尘印“御览”。“这书名儿是我的沧海二字和你的浮生二字组成。”言语间夹杂了些讨好。 尘印看罢,留下一个空格,飘然而去…… 他怎么没有说什么呢?我的心紧张起来,不由看着我的手稿,想着书中那曾经的少年,我第一个主人公段隆的命运。...
[元宝/戚顾]抢亲吧(小白文一篇送今天新婚的两对新人)八月初八,大吉,宜婚娶。雷家庄张灯结彩,锁呐震天,喜乐飘飘。今天是庄主雷卷义弟戚少商与毁诺城城主之女息红泪喜结良缘之日。江湖同道,纷纷来贺,一时门庭若市,虽然戚息之间的婚礼来的极为苍促,也只通知了若干名门正派,但,江湖闻讯者皆自动前来,热闹非凡。戚少商一身喜气洋洋,红色喜服外披着红绸结,站在大门口迎宾,可那阴沉的脸,紧锁的双眉,东张西望的眼,怎么看怎么别扭。雷卷一身大红袄子,拢着双手站在他身侧,时不时用肘撞击一下失神的戚少商。“卷哥,我真的不能娶红泪!”戚少商垂下头,咬着牙道。雷卷一封急信将他从连云寨召回,怎么也没想到竟是要他成亲。他一身风尘未曾卸下,便被扒了狐皮披肩,白色外袍,套上大红喜服,然后,喜烛高燃,锁呐高奏。戚少商傻了,懵了,未等弄清怎么回事,已走进了礼堂。...
————tetsu821虽然我知道,再也没有比看著最爱的人死去更痛苦的事……但是我还是希望,你能活得比我更久。健健康康,长命百岁。「你不是说过不会再抽菸了吗?」方柏樵皱眉拾起被随意扔在沙发上的西装外套,不用凑近,也闻得到那股缭绕不去的淡淡刺鼻气味。他忍住叹息冲动,胸口不由升起一缕无力感。他方法用尽,包括无法宣之以口的,终於在前阵子成功说服年纪轻轻菸龄就已超过十年的同居人戒菸,将家中的菸全丢了垃圾桶,没想到这几日他连续值班,不过几晚没回来睡,那人居然又故态复萌。「你弄错了。我说的是『不会再让你看到我抽菸』,意思是我不会在你面前抽,其他的时候当然就另当别论。」裴烱程慵懒坐进沙发,扯下束缚於颈间的领带说道。衬衫上排两三个扣子解了开来,微敞衣领内隐约可见一片肌理如凿的精健胸膛,并未因繁忙的商务生活而有丝毫消磨。...
鲜作家shakeme(专栏地址:myfreshnet/GB/literature/li_homo/100023801/index.asp)1“我想在死之前再回去看一眼,少爷.”他死的时候只有十八岁吧,仆人们把门撞开,将他的残骸整理出来的时候,全都惊恐得几乎昏死过去.他们检起他的手脚,他的头颅,残存的肢体,扔进熊熊的火盆里.一些细碎的粉末留下,他们把他撒进了海里,随著波涛飘向远方.“孩子,你终於自由了!”他们哭著离开了岸边.他叫阿奴,这偏远山庄里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奴隶.每天,都有多少和他一样的孩子被抓进来,折磨,劳苦,死去.他的死也许不那麽特殊吧.只是他在活著的这十几年里,太痛苦了,正如他自己最後写道:”我根本就不该被生下来……”他的出身地远不在这里,七岁的时候被当妓女的母亲抛弃,之後辗转来到这偏远的山庄.虽然偏远,却是全国有名的大型农作物庄园,更重要的是,这个庄园的主人是当时最声名显赫的贵族之一....
1海天蓝对于眼前的度假海岸有这一种几乎病态的执着。很多人都不理解为什么他才接掌海运集团就耗费巨资不顾家人反对的买下了这边大半的海岸,而另一部分的海岸收购还在继续中,大有为了这片海岸散尽家财的意思。每年的夏天海天蓝都会来到这边呆上很长时间。不得不承认这里的景色真的很迷人,阳光明媚、沙滩的细沙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海水碧蓝一望无际水天相连。海天蓝工作之余又站到别墅的窗前开始看海。这样一个喜欢海岸的男人,谁会相信他惧怕水呢?海天蓝喜欢海,可是仅仅限于在岸边欣赏,却从来不下海,连船都是不坐的。原因是因为十五岁时的一场意外。那一年海天蓝跟着父亲乘坐自家的私人游船在附近海域游玩,那时候他的泳技自认还是不错的。还记得那一天的天气格外的好,大中午的大人都在窗舱里,只有海天蓝一个人在甲板上钓鱼。...
说起能跟七七相识,大概真能算是一种缘分吧。如果那一年,我不是那么倒楣的话,也许这一辈子……这一辈子也就这么过了呗,但是,我始终无法知道,爱一个人是什么滋味。 那一年,我真不是普遍的倒霉,而且这倒霉如同细菌繁殖一发不可收拾。 先是接手的活越来越少,从以前的一年起码有二三十件一下子锐减为十件不到,而且都是小活,大概干自由广告设计的人越来越多了吧,所以我的收入从小康一下子跌至贫民,再加上我没有存钱的习惯,也不会去炒股或干些其它能钱生钱的法儿,手头的钱包比漏气的橡皮球还瘪得快。 再接下来的事,似乎也顺理成章。因为我拖欠了房东三个月的房钱,他限期我三日内即搬,以前我未觉得这套蛮高档的公寓租金很高,而对于现在日益窘困的我来说,这无疑是一项可怕的支出,所以我二话没说就跑房产信息咨询公司。...
京城一个姓氏清田的商人娶了如花似玉的老婆,不到两年就难产死了,留下三代单传的宝贝儿子,起名信长。“信”是为天下人所信,“长”是快快活活过得长久。 清田老爷最大的愿望就是家裏出个走仕途金光大道的朝廷官员。祖辈经商,富贵有了,於是日夜盼权贵。 小信长抓周时,绕过地上堆积如山的书籍画卷不理,只往那堆被老爷藏在最裏层的刀剑细软爬去,叮铃当啷扯出一条红底碎花的绢布,原来是清田夫人生前最喜爱的下裙。 老爷勃然大怒,怕这不争气的孽畜今后走上纵情声色的不归途,当下打发了家中的丫鬟,换上清一色的毛头小子做男仆。 信长未满三岁,老爷请了满腹经纶的老学究教他识字读书、诵文吟诗,到了七岁,又送去附近有名望的私塾,从此管束是一天比一天紧,就盼著他有朝一日能考取功名,光宗耀祖。谁知这不孝儿性子顽劣,天生的聪慧没用在正途上,整日同一帮狐朋狗友厮混,躲过家仆翻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