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倪净炎派——一个以黑道组织起家,根在日本的家族,炎派的闻名在于它的神秘,但没有人知道这个家族的能力到底有多大,因为炎派的子女遍布世界各地。在这个家族中,一直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凡是家族中的男子,在年满十八岁之后,不得待在家族里,他们必须独自远离家族,去觅得他今生的新娘:而在成婚前将新娘带回家族,接任属于他的责任,并且永住家族内,不得再离弃家族。而家族内的女子,则是在年满十八岁之后,由父母为她安排另一个去处,而她们在成婚前也必须回到家族内,与她们未来的夫婿一同接任属于他们的责任,并且不得背弃家族。因为这项规定,所以炎派的成年男女几乎是长年在外,在没有觅得另一半时,他们是不能踏入族里一步。至今,这个家族远去的成年男女众多,真正回到家族接任责任的人是少之又少,而这也是教人无法理解的一点。因为炎派的势力及财富几乎可以媲美一个国家,为此该是人人都想要这样的富贵生活,可...
作者:左晴雯【书籍简介】大将军的女儿要比武招亲?真的假的?听说龙大小姐很“特别”,这其中该不会有什麽“诡计”吧?堂堂御史大夫上台叁一叁,轻松两三下,老婆抱回家,洞房花烛夜,亲亲小冤家,唉呀!我的妈,怎麽是个母夜叉?!原来龙大小姐真的很“特别”……要你好看——“龙门千金”之一嗨!有一阵子未在〈希代〉和大家见面了,有没有把人家忘了啊?“想起来吧!快想起来吧!”(注:此乃唤醒记忆的咒文——※@※#……别理她,奸子又╳╳了!)嘻!嗯!接下来咱们还是来谈一下《巧凰戏凤》这个故事啰!那个——“凰”是“母”的,“凤”是“公”,所以这个书名换句话说应是“女的戏男的”,没错吧!可别告诉小女子,人家弄错这对“Bird家伙”的性别哦!那可是人家花了“惨痛”代价学来的知识哩!记得国中的时候,小女子实在傻得可爱(可笑得没人敢爱),居然笨笨的跑去跟亲爱(亲了就会得爱滋,呃!不,要尊师重道,算ㄜ...
作者:水银楔子他们,都来自不必担负家族继承大任的三世子。在他们认识之后,差点为这一个共同点,而放鞭炮庆祝、高呼万岁。因为,不必担负家族领导大任,当然也就不会被绑得死死的,哪里也去不了、什么也不能做,如此一来,就可以实行他们远大的抱负——自由自在地玩乐人生。毕竟,人生若只单纯追求完美,未免太过无趣刻板,若能“玩美”,才叫过瘾。虽然他们皆来自显赫的家族,但他们天生不喜拘束又各有鬼才。在高中之前,从龙震、南浩旸,后来加进蓝洛与修恩、乔尔,最后是菊池凤先,一个接一个认识,并因臭味相——呃,因“志趣相投”结成好友。于是,他们在上大学时,开始各自创业,闲暇时就混在一起,他们的组合,就叫作玩美Club,行事的宗旨就是:玩乐人生,不做没有乐趣的事。...
作者:决明第一章听说偏房里囚着一个男孩。向来总是很少注意府里杂事的她,将婢女交头接耳的这句话,牢牢记在脑子里。叔父喜狎男色的事,在府里老早就不是秘密,大伙只是没胆子明说罢了,却不是又瞎又聋,自从半年前婶母过世,叔父也真是越来越肆无忌惮,以往还偷偷摸摸小心翼翼的暗里进行坏事,现在已是明目张胆直接将看中的男孩给硬掳回来,也不怕外人指指点点。不过,又干她何事呢?她,食客一名,双亲为国捐躯,光荣死于战场,婶母可怜她年幼,将她领养回来,她寄人篱下,吃人嘴软,深谙明哲保身,不说话时就别张嘴,不该看时就当做自己是瞎子。所以即便她见过堂姊与长工偷情、大堂兄偷走婶母的数十件首饰去花天酒地、二堂兄与叔父小妾有染、叔父与娈童在亭子旁的大树后共享云雨,她都可以视而不见。...
作者:四方宇天都王朝第十代,经历前三代的战争动乱,人民在烽火频生中颠沛流离,除了边疆战事连连,还有内部有心者想坐大以夺权的造反危机,第九代帝王拥有果断独到的军事之才,联合临近小国平边境之乱,再结合民间与江湖派门,制衡内乱者,终将内外相煎的情势给平定下来。之后为稳下渐定的战后余波与战后的规画,再加上借助江湖之力的结果,让一些邪教派门的力量也乘机崛起,朝廷便与当时最有能力的高、段、陆、苏四大望族达成君臣之协,平定余波荡漾的江湖势力后,便共同辅佐皇室宗亲为使命。因此,历代的王朝皆有高、段、陆、苏,四大家族辅佐,四大家族各有其擅长,到了第十代君王继位初期,出嫁的长公主因不满继位者的兄长,而与握有兵权的夫家密谋造反,这段闹了十多天的叛乱危机,总算在四大家族强力联手下而平息,至此,天都王朝开始太平之世的稳定,各行各业也蓬勃发展,二十多年后,天都王朝在中原已是繁华大起的国家。...
作者:凌淑芬序作弊宣言首先,要向读者朋友招认,我作弊!既然男、女主角的儿子是个“现代人“,那岂不代表男、女主角只能当“近代人“?而我实在对古不古、今不今的近代史不太感兴趣,这可怎幺办才好?作弊的念头由焉而生。管他的!就当是一本全新作品,照写不误,如果凌某人不想写近代,那便把故事背景拉到现代来,反正作者最大不是吗(自己先心虚地干笑两声)?而且原先的故事年代久远,八成没什幺人记得了(心虚感淡了一点),更何况《吹个口哨来听听》这本作品与前作品没有交集,只是把前集的伏笔发展成册而已,故事本身完全独立(忽然觉得心安理得)。留点话于后记说,请先翻开书页,石腾靖和与黄少贞的恋爱世界吧!第一章黄少贞会在今夜失去她的处女之身。当然,事情不见得会发展到那个地步,然而未雨绸缪总是好的。...
作者:左晴雯楔子寻找一份美好左晴雯常听人说: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在我的感觉里,此话虽美,却带点悲凄与无奈,甚至令人感慨。你我都是滚滚红尘中的一员,虽然彼此的情路不尽相同,然而,我相信我们都在追求一个共同的心愿——-寻找一份美好难忘的恋情。只是,究竟有多少人能如愿以偿呢?所以,我总是喜欢让我故事中的男女主角,在经历各种考验之后,都能够有情人终成眷属。不要像现实人生中,常是历经百般折磨后,依旧是无言的结束。否则,我们又为什么要对爱情神话情有独钟?是吧!不过,这纯粹是小女子我一时的感言,说不定明天一觉醒来,轨全忘光了,所以,你们大可不必听我在这儿胡掰瞎盖,看完故事,哈!哈!哈!大笑三声就算了。但我倒是非常的希望你们会喜欢《藏不住的深情》这个故事,在写这个故事的过程中,时常为宋培风的痴情无悔,官宋诗的纯洁善良而深深感动,不知众家看棺看完这个故事,是否也会喜欢他...
作者:于儿第一章京城东平大街卸食坊,因前一代坊主为皇城卸任主厨而声名大噪,正因如此,其名满天下的一流美食也让不少有钱又有闲的老饕们趋之若鹜。这日,在卸食坊二楼,用层层珠帘及华美屏风围绕起来的包厢内,传来二道不同的男声。“喂,你听说了没?勾魂花又犯案了,而且这回受害的对象正是住在这条东平大街上陈员外的闺女耶!”男人的声音明显地压低许多。“我当然听说了,这陈大小姐可是咱们城东有名的大美人,想不到居然被勾魂花这厮淫贼给糟蹋了。”另一道男声可惜的说。“就是嘛!喂,我跟你说个秘密。”男子突然挨近朋友。“喔。”“听说半个月前,有位大官的女儿也被勾魂花给侵犯了。”“是哪位大官啊?”一道有别于男音的声音冷不防地插入。“嘘!小声点,这件案子可是见不得光的。”...
作者:子纹序过得很好的纹妈咪子纹习惯了用电脑之后,拿笔的机会少了许多,而现在我竟然回过头,拿起毛笔练起字来,常在夜深人静时,写完稿后静下心写字,心静之后想些事。在朋友眼中,我是少根筋的傻大姊,在家我是个让父母烦恼不已的女儿,在出版社我则是陈大哥和徐姊放心不下的作者。不得不对自己承认,虽然已经生过了两个孩子,但在针对某些事物上的智商,我可能连十岁都不到。所以最后,朋友有事没事就找我聊,爸妈不停的带我出去走走,陈大哥、徐姊与我订下每个月的约会──想想,我是个很幸福的人对不对?我曾经对自己怀疑过(或许现在还在怀疑),觉得自己不够好,做的事也不够完美,但我现在在众人的教导之下,学会退一步海阔天空。我无法去改变已经发生的事情,唯一能做的就是接受。...
作者:苏浣儿第一章传说这香积寺闹鬼,每到太阳下山,便有个身穿白衣、舌头吐得长长的、专门捉弄人的女鬼在寺里头飘来晃去,用凄凉恐怖的声音对路过的人喊着:“恨啊,我好恨啊!我真的好恨啊!我要杀光全天下所有不仁不义的坏蛋!杀光所有的伪君子!杀光所有的龟儿子、龟孙子、龟重孙子、龟重重孙子!”据说运气好一点的,远远看到白影便逃之夭夭;运气差一点的,就是让女鬼吓得屁滚尿流,连头发、胡子都被女鬼给拔掉一大半;这运气更差的,就是一命呜呼,和他的祖先一起到苏州卖咸鸭蛋去了。没有人知道香积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闹鬼的。因为香积寺已经破败很久了,寺里头没有菩萨、佛像,放眼望去,只有一堆堆瓦砾及倾倒的破旧香炉,还有几根破柱子支撑着屋顶。所以除了砍柴路过的樵夫和上山打猎的猎户偶尔会在这里休息外,几乎没有什么人会来。...
作者∶惜之楔子夜幕低垂,星子稀稀疏疏地点缀在夜幕里。公寓顶楼,四个想醉的女子,掬起酒杯、眯紧眼睛,遥望那个不情不愿、歪歪斜斜的眉形残月,饮酒高歌。一口吞下醉不倒人的葡萄酒,童昕首先开口:“各位,我有话要说。”小语吞吞口水,咽回不被预期的眼泪,“我也有事情要告诉大家。”“大家都有话说?看来几年的同居生涯让我们默契十足。”辛穗困难地扯动唇角。“真的吗?正好,我也有事要宣布,童昕你先讲。”始终带着甜甜笑容的于优说。童昕深吸口气,强迫喉间哽咽随唾液吞落,伸手到颈后把随意夹上的头发放下。剪得参差不齐的及肩头发,说尽了她的故事。“你把头发剪掉?为什么?你要放弃他、不再努力吗?”小语轻呼。是的,她们四个女孩因单恋结交,因单恋同居,也因单恋留上一头长发,而今,童昕剪掉及腰长发,代表着她即将挥别让人心酸的单恋。...
作者:董妮第一章王右森是个长相可爱的娃娃脸男人,圆圆的眼睛就像小鹿斑比,两弯眉毛浓而秀雅,皮肤白皙、双唇红润,像极了一尊粉雕玉琢的瓷娃娃。他身高一百七十五,不过他都告诉人家他有一百八十公分,另外不足的部分就用他的拳头来补。反正「冤家」婚友社里也没人拳头比他硬,他爱当「高人」就由他去喽!只要再把健康检查的数据改一改,谁敢说他身高不足一八○。从来没有人怀疑过他的说法,因为他那一双手可以举起超过一百五十公斤重的东西,两只拳头一握起,那破坏力大概跟恐龙差不多吧!但也没人真的看过恐龙,所以谁知道呢?他们只要晓得别随便招惹王右森就够了。这一天,他甩着两手、筋疲力尽地走进办公室,脸上的表情却像中了大乐透。「嗨,各位,欢呼吧!我又搞定三对冤家。」他说话的时候嘴巴有点漏风。没办法,这几桩case都有点难度,非得他劳心劳力不能成功。...
作者:纪莹第一章游戏的光呵!宛如一个赤裸裸的孩子。喜乐在绿叶深处,并不晓得人是会虚伪欺诈的。一位身着黑色西装的高大男子,正背着手站在玻璃帷幕前,眉宇间充满冷冽气息,静静地等待一切……许久过后,传来敲门声响。“总裁,第十二。”看着窗外,男子默不作声,而秘书则站在门边等候。窗外烈日灼人,黄红色的光洒落在他身上。他就像站在这幢大楼的最顶端般高高在上,底下的人群永远也无法爬到他现在这个位置,他永远在所有人之上。“朝代集团”──专门并购他人公司,以铁腕作风横行商场,只要是被他看上眼的公司,没有一间得以逃脱。一家家收购,朝代便一天天壮大,至今已站在顶峰,无人能及。转过身,他看也不看秘书一眼便下达命令:“第十三家评估报告。”...
作者:亦舒母亲再婚那年,我已经十五岁,我自觉是个成年人,我有肩膊,我有承诺,当她说:“家亮,我与李叔叔要结婚了”,我很勇敢地答:“凡是叫你快乐的事,我都祝福你“,她很感动,她向我道谢。但是,母亲陈书珊与大律师李春伟的结合,还有一些技术性的细节需要解决。家母是颇有盛名的室内装修师,因一宗官司认识李春伟,他们两个都是中年人,都已经结过一次婚,也离过一次婚,那段婚姻,亦都给他们带来一个女儿。母亲的女儿是我,余家亮,十五岁。李叔的女儿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圣琪,十六岁。这两个女儿,使他们觉得有点烦恼。怎样处置我俩呢。现在,母亲终于露出长久不见的笑脸,我决不能妨碍她追求快乐。另一个女孩,希望也有同样想法吧。母亲与我商量:“我与李叔两有合并之后,你有三个选择,我很抱歉,在一个完美的家庭肿,你毋需作出任何选择——”...
作者:莫颜楔子“你……你想干么?”伍艾妮紧揪住自己的衣领,微颤的手抚上胸口怦怦作响的心,原本宽阔的资料室,因为“他”的突然进入而瞬间变得狭窄,原本平静的气流,霎时被某种欲望的气息给笼罩,挑动她女人危险的直觉。她脸泛红潮,手足无措,一颗心乱跳个不停,无助地盯著那个把她逼入死角的男人──她的上司秦少刚。只是一个眼神,她便明白他的企图。“我爱你。”“秦、秦先生?”她一震,想不到他的告白如此突然,如此直接,如此……露骨。随著对方的逼近,她也步步退却,慌张而无助。会这么害怕,是因为对方的表情很“色”,她从没想过向来冷静自持的他,会有这种欲火焚身的眼神,盯得她全身火热。“秦先──啊!”猝不及防地,她被卷入占有的双臂里,低呼掩没在突然罩下的狂吻中。...
作者:倪净大清早,春光乍现泄了一室,白心怜迷惑的坐在床上,长发垂放在肩上,睡衣底下纤细的身子此时更显娇小,“仲起?”“我在这里,怎么了?”原来江仲起已经起床梳洗。“我以为你已经出门了。”那声音是白心怜一贯的撒娇方式。听到她的叫唤,江仲起步出浴室,将她轻轻抱起坐在自己腿上,搂着她柔软的身子,“找不到我?”白心怜伸手环上他的脖子,任两人往后倒向大床,让他高大的身躯压在身上。“抱我。”她喜欢这种被他紧紧搂在怀里的幸福跟满足。“我怕压痛你了。”她太娇小了,自己的壮硕怕会压得她喘不过气,所以他撑着上半身,不让过多的重量沈于她。“你抱我。”她嘟嘴轻嚷着。“心怜?”“抱我嘛。”她的手轻轻地在他胸前画圈,不着痕迹的解开他白色衬杉的扣子,小女人的娇嗔江仲起那看不出来,他轻笑地低头在她额上印个吻。...
作者:纪莹第一章红色丝巾系在洁白颈项上显得耀眼夺目,随着主人的走动而飘动。海边的风,有点咸味、有点湿黏,就如同她的心一般。她的五官深邃,像是由两个极度完美的模子铸造而成,集所有优秀因子于一身,但,她却是道道地地血统纯正的日本人。风吹拂颊畔发丝,柔荑穿过发丝轻轻拨弄,脖子上的丝巾却随着风儿的捉弄而飘扬,一波波地上下飘动。黑色轿车在饭店门口停住,前座的人快步下车打开后座车门,一双亮洁的黑色皮鞋踏出轿车外,门外几名身着饭店制服的男士敬畏地站在一旁恭候。才刚迈开脚步,穿着黑色皮鞋的主人却突然停住脚步,众人脸上的笑容顿时转为不解,愕然地看着他微弯下身,修长手指勾起跟前透明的红色丝巾,握在手中,手指无意识地把玩,直到感觉身旁有人靠近。...
作者:叶芊芊楔子自序我是大明末代公主,朱影青。生来皮白肉细,圆脸圆眼,像冬至的汤圆。在皇族中,我的辈分排行第八,在我之上有五个皇兄,两个皇姊,在我之下有三个皇弟,十一个皇妹,我们的年龄相差很近,不像平民百姓是以年来算,皇族是以月份来计量。跟我同年的就有三个皇兄和四个皇妹,在我十岁以前,我的身高只比不到六岁的皇弟妹高一点,我的发育,简单的说,是往横的发展。虽然我不像其它公主天生丽质,不过我聪明伶俐、古灵精怪、牙尖嘴利,最大的特色是生下来时身上带有一股比莲花清,比昙花浓的香气,所以父爱集一身。十岁以前,我爱睡觉、爱吃饭、爱占着御坑不拉屎,唯独不爱缠小脚。大半的时间我不是在寝宫里梦周公,就是在御膳房狼吞虎咽;读书写字、刺绣女红、骑马射箭,我是一样都不行,所以我胖不是没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