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哲学-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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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抵抗。——对于别种性质的结合,我也可以说同样肯定的话,尤其是自由结合的团体。那是极不容易办的;要机构正常进行,不发生困难,必须参加团体的人神经安定,不忘记共同的目的。在会场中必须有涵养功夫,让人家向你抗议甚至毁谤,等轮到你发言再答复,而回答的措辞也要温和;同样的论点,附带着数字和肯定的材料,连续听到一二十次也得忍受。觉得政局可厌的时候,不应该把报纸一扔了事,不应该为了发议论和嚼舌头的乐趣而关心政治,不应该为了讨厌领袖而立刻暴动,那是西班牙和别的地方的风气,你们还知道有个国家,因为政府不够活跃,人民“感到无聊”而起来推翻政府[内阁〕呢。日耳曼人的集会结社,不是为空谈,而是为行动;政治是一桩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的事;他们当做事业看待,说话只是手段,效果才是目的,哪怕是眼前看不见的效果。他们服从这个目的,敬重代表这个目的的人。被统治者敬重统治者,这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现象;统治的人不好,人民会反抗,但耐着性子,用合法的手段反抗;制度有缺陷,他们慢慢的加以改良,决不把制度打烂“凡是日耳曼人住的地方都有自由的代议制政府:现在瑞典,挪威。英国,比国,荷兰,普鲁士,甚至奥地利,都是如此。到澳洲与美洲西部去垦荒的农民也把代者制带过去,新落户的居民虽然粗暴,代议制也很快发展起来,并且毫无困难的维持下去。比利时与荷兰立国之初就采用这个制度,尼德兰一些古老的城邦都是共和国,虽然有封建主,整个中世纪都维持共和政体。自由结合的团体纷纷建立,不费气力的存在下去,小团体和大团体一样,而且就存在于大团体中间。十六世纪时每个城市,甚至每个小镇都有火绳枪会和修辞学会,一共有两百以上。便是今日,比利时还有无数这一类的团体:有射箭会,有歌唱会,有养鸽会,有养鸟会。在荷兰,一些私人自愿结合起来,包办全部的慈善事业。集体行动而谁也不压迫谁,是日耳曼族独有的本领,也就是这种本领使他们能把物质掌握得那么好:他们凭着耐性和思考,适应自然界和人性的规律,不是与规律对立而是加以利用。
从行动转到思考方面,考察他们理解和表现世界的方式,这种深思熟虑和很少肉感的民族性也有痕迹可寻。拉丁民族最喜欢事物的外表和装饰,讨好感官与虚荣心的浮华场面,合乎逻辑的秩序,外形的对称,美妙的布局,总之是喜欢形式。相反,日耳曼民族更注意事物的本质,注意真相,就是说注意内容。他们的本能使他们不受外貌诱惑,而鼓励他们去揭露与挖出隐藏的东西,不怕难堪,不怕凄惨,一点细节都不删除,不掩饰,哪怕是粗俗的丑恶的。表现这种木能的无数事例中,文学和宗教尤其显著,因为形式与内容的对立在这里非常凸出。——拉丁民族的文学是古典的,多多少少追随希腊的诗歌,罗马的雄辩,意大利的文艺复兴,路易十四的风格;讲究纯净,高尚,剪裁,修饰,布局,比例。拉丁文学最后的杰作是拉辛的悲剧,写的是君王的举止,宫廷的礼节,交际场中的人物,高度的修养。在雄辩的文体,巧妙的布局,典雅的文采方面,拉辛是个大师。相反,日耳曼文学是浪漫的,起源于斯干地那维亚的古代传说《埃达》和北欧的传说《萨迦》;最大的杰作是莎士比亚的戏剧,是现实生店的完全而露骨的表现,包括一切残酷,下贱和平凡的细节,一切崇高而又野蛮的本能,一切人性的特征,文体有时亲切到流于猥琐,有时诗意浓郁,达到抒情的境界,永远不受规律约束,夸张过火,前后脱节,但是有一种无比的力量,能够把火热的激昂的情欲灌注到人的心里。——再考察宗教。欧洲人在十六世纪遇到一个非选择信仰不可的危机:看过原始文献的人都知道当时是怎么回事,是什么一些偏爱的心使一部分人走着老路,而另一部分人走上新路。所有的拉丁民族,连最微贱的庶民在内,都保留迦特力教'旧教' 的信仰,绝对不愿意摆脱他们精神上的习惯,忠于传统,服从权威。他们醉心于有声有色的外表,铺张的仪式,教会内部井井有条的等级制度,迦特力教那种天下一统,永世长存的气概不凡的观念;他们认为最重要的是礼拜,表面上的修行,看得见的虔诚。相反,几乎所有的日耳曼民族都变为新教徒:比利时也倾向于宗教改革,它的不曾改宗是迫不得已,因为法尔纳士打了几次胜仗,因为多数新教家庭不是被杀就是逃亡,也因为精神上经过一次特殊的危机,就如在卢本斯的传记中可以看到的。其他的日耳曼民族都以形式的礼拜为次,以内心的礼拜为主;认为灵魂得救是在于内心的皈依和宗教情绪;他们把教会的权威置于个人的信念之下。内容占据优势,形式变做附带的东西;而礼拜,敬神,仪式等等,也相对的减缩了。——等会我们要看到,日耳曼族与拉丁族这种本能在艺术方面的对立,在趣味与风格上也产生类似的差别。眼前我们只消抓住区别两个种族的基本特征就够了。日耳曼族与拉丁族相比,固然身体没有那种雕塑的美,口味比较粗俗;气质比较迟钝; 但神经的安定,脾气的冷静,使他们更能受理性控制;他们的思想不容易为了感官的享受,一时的冲动,美丽的外表,而离开正路;他们更能适应事物,以便理解事物或控制事物。
二
不同的生活环境把这个天赋优异的种族盖上不同的印记。倘若同一植物的几颗种子,播在气候不同,土壤各别的地方,让它们各自去抽芽,长大,结果,繁殖;它们会适应各自的地域,生出好几个变种;气候的差别越大,种类的变化越显著。尼德兰的日耳曼族的历史正是这样:在地方上住了十个世纪,不能不受环境的影响;到中世纪末,我们发觉他除了先天的特性以外,还有一个后天的特性。
所以我们应当观察天时与地利;你们不去旅行,至少得看看地图。除了东南角上的山区,尼德兰是一片低湿的平原,由牟斯,莱茵,埃斯谷三条大河以及好几条小河的冲积土形成。此外还有许多支流,池塘,沼泽。整个地区是山洪的排水道;因为境内没有坡度,水流极慢,或竟停滞不动。随便哪里挖个洞都看得见水。懒洋洋的大河,近海的地段有四里宽,睡在河床里象一条硕大无朋的鱼,腻答答的,扁扁的,颜色惨自,夹着粘土,带着鱼鳞的色调:我们看梵·特·内尔的画,就能对这个景色有个观念。平原往往低于河面,只能筑堤防卫;一眼望去,水好象随时会漫出来的。河面上不断发出水汽,夜里在月光底下形成一团愈来愈厚的浓雾,把半蓝不蓝的潮气罩着整个田野。你跟着河流走到海边,又是第二片更猛烈的水,每天由潮水卷过来给第一道水助威。北海特别对人不利。你们不妨回想一下拉斯达尔的《木栅》〔有名的一幅风景画〕;小小一块平地已经被加阔的河面淹没一半,海上的狂风暴雨还常常卷起士黄色的波涛和凶猛的浪花,向土地冲击。全部悔岸线上群岛环绕,有几个同我们半个州府一样大,可见河流的冲积和海水侵袭的情况:例如法尔赫仑,南培尔未特,北培尔来特,托仑,斯考恩,伏恩,倍厄兰特,泰克塞尔,佛里士兰特,还有许多别的岛屿。有时海水冲进平原造成内海,例如哈雷姆海,或者在海边造成很深的港湾,例如赛得湾。假如比利时是河流铺成的一片冲积土,荷兰只能说是水中央的一堆污泥,在恶劣的地理条件之外,再加上酷烈的天时,几乎不是人住的地方,而是水乌和海狸的栖身之处。
第一批日耳曼部落在此定居的时候,情形更恶劣:在凯撒和斯特累苔的时代,尼德兰只是一个沼泽地带的森林;旅客们说,人可以在树上攀援,走完荷兰全境,脚不用着地。连根拔起的橡树倒在河里成为筏子,象今日密士失必河的情形;罗马人的舰队曾经被这些木筏撞击。瓦尔河,牟斯河,埃斯谷河,年年泛滥,距离很远的陆地都被淹没。秋天的暴风雨每年把巴达佛岛浸在水里,荷兰的海岸线经常改变面貌。淫雨逢绵,浓雾密布,和阿拉斯加一样;一天只有三四小时日光。莱茵河每年结着坚冰。人类要有了文化才能开垦土地,使气候变得温和:蛮荒的荷兰只能有挪威那样的天气。日耳曼族侵入以后四百年'九世纪',法兰德斯还称为“无边无际,残酷无情的森林”。如今瓦斯是盛产蔬菜的区域,一一九七年时却是不毛之地,修道士常常被群狼包围。十四世纪时荷兰森林中还有成群的野马。海洋侵入陆地。九世纪时的根特,十二世纪时的丹罗阿纳,圣多曼和布鲁日,十三世纪时的丹姆,十四世纪时埃格吕士,都是海口。在古代地图上看荷兰,简直无法辨认。——便是今日,居民还不得不限江河与海洋争夺土地。比利时的海岸低于涨潮时的海水,堤岸以内的浅滩成为广阔的平原,粘性的泥土射出紫色的反光。堤岸至今还有时要溃决。在荷兰,危险性更大,生命没有保障。一千三百年来,除了小型的泛滥,平均每七年有一次洪水:淹死的人一二三○年有十万,一二八七年有八万,一四七○年有二万,一五七○年有三万,一七一七年有一万二。一七七六,一八○八,一八二五,直到最近,还有这一类的惨祸。陶拉特湾宽十二公里,深三十五公里:赛得湾共有一七六平方公里:都是十三世纪时海水浸入造成的。单是保护佛里士兰一省,就需要长八十八公里的三排水底桩子,每根桩子花到七个佛罗伦〔荷兰银币〕。为了保护哈雷姆的海岸,用挪威的花岗石筑的堤长达八百里,高十三公尺;深入海底六十五公尺。人口二十六万的阿姆斯特丹,全城都筑在水底桩子之上,有些桩子深到十公尺。佛里士兰省所有的城市和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