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个五年计划研究报告-第1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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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不能急于求成。全会决定把原定的两年改为用三年或更长一些时间基本完成治理整顿任务。
2。充实和调整了治理整顿的任务和主要目标。(1)紧缩财政和信贷,坚决控制社会总需求,仍然是进一步治理整顿的首要任务。要求:全国零售物价上涨幅度逐步下降到10%以下;货币发行逐步做到当年发行量与经济增长的合理需要相适应;逐步消灭财政赤字;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维持甚至低于1989年的水平;消费基金总额继续切实控制,同时逐步缓解分配不公的社会矛盾。(2)强调提高经济效益是克服经济困难的根本途径,要求在着力于提高经济效益、经济素质和科技水平的基础上,保持适度的经济增长率,争取国民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5%-6%,(3)把经济结构调整的任务放到重要地位,力争主要农产品生产逐步增长,能源、原材料供应紧张和运力不足的矛盾逐步缓解。其中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强调,农业的稳定发展是经济、政治、社会稳定的基础,是调整经济结构的关键。(4)经济秩序特别是流通秩序的整顿要坚持不懈,并不断深入。在继续清理整顿公司和市场秩序的同时,要结合价格调整,逐步解决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问题,消除导致经济混乱的温床。
在治理整顿过程中,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自然回落,1988年国民生产总值比年增长11。3%,人均增长95%:1989年则比1988年增长44%,人均增长年比1989年增长41%,人均增长25%:1991年比1990年增长82%,人均增长67%再从第一、二、三产业的就业结构来看,治理整顿期间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的转移也基本停滞:茌主观认识方面,编制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的目标和依据,是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三步走战略,主要是考虑如何走好第二步。
这次编制工作,主要是贯彻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确定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方针。
2月14日,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代表中央,提出了编制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的两个目标和三条方针。
关于两个目标,邹家华说!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的目标是清楚的,这就是小平同志提出的到本世纪末达到的两条,一是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一番,二是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从前一个十年已经完成的情况看,达到第一个目标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对第二条即小康水平,要具体化,如何使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提高到什么程度,速度有多快,要研究。
关于三条方针,邹家华说:
1。要把持续、稳定、协调的六字方针贯穿始终。有的同志认为,治理整顿时期,六字方针是必要的,治理整顿结束后,就可以大上了。这是不对的。治理整顿以后,经济当然会有所发展,但是这种发展也要符合经济规律,符合六字方针,决不能再搞大上大下,大折腾。就拟定计划来讲,这是一条非常重要的原则。
2。计划要留有余地。今后5年、10年的经济发展,未知数很多。国内国外因素都有,不能把经济计划绷得紧紧的。现在国际上几个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对我国实行经济制裁,我们估计对方不会把事情做绝了,这样对谁都不利。但对我们来讲,要把困难想得严重一些,以立于不败之地。在定计划时要留有充分的余地,把计划编得小一点。如果能争取到有利的条件,我们的经济发展会更好、更主动。
3。把计划建立在自力更生为主的基础上。最近,江泽民同志讲,要采取自力更生为主、国际合作为辅的方针。
我们编制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也要体现这条方针。我们要继续实行对外开放,积极争取好的国际条件,但立足点不能放在依靠外国上,把自己的脖子放在人家手里太危险。在上述客观环境和主观认识基础上,从1990年初开始,国务院就组织力量,着手研究制定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根据国务院总理李鹏介绍,这项工作开始时,就明碲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要把制定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结合起来。这是因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许多问题是有连续性的,需要有较长时间的考虑;一些重大建设项目、科技攻关课题,以及人才培养等,也往往不是在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就能够完成的。根据今后十年经济发展的总趋势和奋斗目标来确定五年计划,可以把眼光放得更远一些。二是要先研究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基本思路,看清国际国内总的形势,从大的方面把建设和改革的方向、方针、政策确定下来,然后再具体制定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这样,有利于把大家的注意力集中到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和重大课题上来,不至于把眼光只局限于具体的指标和项目上。
按照这个部署,各部门、各地区对今后10年和八五期间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研究。国家计委在综合各部门、各地区和有关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基本思路》。经过国务院和中央政治局常委讨论修改后,提交年九月中央召开的经济工作座谈会讨论,会上大家又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会后,将修改过的《基本思路》发到了各地区、各部门、各个方面征求意见。在这个基础上,起草了中央的《建议》。《建议》在提交十三届七中全合审议之前,再一次广泛征求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队各大单位、各人民团体,以及专家、学者的意见。中央还由江泽民同志亲自主持,专门召开了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座谈会。在充分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作了进一步的修改之后,最后经过中央政治局讨论并原则通过。
1990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十三届七中全会通过了国家计委起草并经过中央政治局审议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建议》除了提出1991年至2000年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任务和方针政策外,还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实践,概括为十二条原则。
1991年2月,国务院总理李鹏在论述制定八五计划的立足点时,在论述了国民经济和经济体制经过80年代的高速发展和改革,已经形成了强大基础和深刻变化后,指出在取得伟大成就的同时,过去的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缺点和失误,主要是:一度忽视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在经济发展和改革中都出现过求成过急,一度造成经济过热、通货膨胀;国民经济的某些方面过于分散,国家宏观调控能力减弱。当前社会经济生活中还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
产成品积压较多、经济循环不畅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经济效益差、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扭转,国家财政困难,收支矛盾突出;经济体制在许乡方面还没有理顺;在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下,还存在着某些不安定的因素。我们必须正视这些问题,并且认真加以解决,决不可掉以轻心。1991年2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鹏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七届三次会议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提请全国人大审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该计划从1991年开始实施。
二、八五计划的主要内容
八五计划是在治理整顿经济环境的大背景下制定的。它的主要内容自然要反映出当时的经济特点和发展要求。
(一)八五计划的基本任务和综合经济指标
《纲要》提出,今后十年,我们要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其基本要求主要为:在大力提高经济效益和优化经济结构的基础上,国民生产总值按不变价格计算,到本世纪末比1980年翻两番;全国人民生活从温饱达到小康水平;发展教育事业,推动科技进步,改善经济管理,调整经济结构,加强重点建设,为下世纪初叶我国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奠定物质技术基础;初步建立适应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达到新的水平,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进一步健全。
为了实现上述战略目标,《纲要》提出今后10年国民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6%左右。并且认为这个要求是积极的,也是留有余地的。这个增长速度虽然比前十年低了一些,但由于现在的经济规模比十年前大得多,今后每增长一个百分点所包含的绝对量要大得多。达到了这个平均增长速度,就可以实现到本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比年翻两番的既定目标。《纲要》还论述了使国民经济增长保持不算高的6%速度的道理?我国经济还不发达,人口增长的压力很大。要解决各种经济社会矛盾,改善人民生活,逐步实现现代化,没有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是不行的。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应该努力争取经济发展有较快的速度。但是,建设不能急于求成。对速度要求过高,往往容易造成经济不稳定。
根据历史的经验和现实的经济态势,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在于优化产业结构和提高经济效益。今后十年要求保持6%左右的中速增长,就是为了防止片面追求数量和攀比速度的偏差,以便创造条件,保持重大比例关系协调,推动科技进步,从而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建立在这神基础上的速度,才是实实在在的、没有水分的、有后劲的速度。同时,只有长期保持适当的增长速度,避免大起大落,才能为进一步理顺经济关系创造出较宽松的环境,这是经济体制改革所必需的。
按照上述部署八五的基本任务共有以下8项:1努力保持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基本平衡,在控制通货膨胀的前提下,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促进经济的适度增长。2突出抓好经�